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昨天,看到兩個新聞,頗有感觸。

話說一位廣東的黃先生通過微信轉賬時,誤將8萬多元轉錯了人,對方收錢後不僅拒絕歸還,還把他拉黑。黃先生隨後多次向微信客服求助,得到的都是“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的程序性回覆。

無奈之下,黃先生又向公安部門報案,但警方以“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構成立案條件”為由拒絕立案,並建議他找法院。然在找法院時,他卻被告知必須要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信息才予受理。

於是黃先生只能向微信平臺索要對方的身份信息,但微信平臺又表示只有警方立案或者法院受理後才能提供。

草民之苦,一至於斯。

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還有一個是作家六六的文章。

6月30日,六六因在外地出差,讓家人發個順豐快遞,電話下單後,快遞上門取件,因時代發展順豐取消了紙質收據,又因為順豐“小哥手機號輸入錯誤,我六天沒收到件。”,六六打電話去順豐查詢,被告知“沒有收件手機號的快遞,查不到單號,須通過下單座機查詢。”,但上海的家裡又一時沒人,著急上火的六六在網上發佈了過程。

結果沒想到,順豐方面瞭解情況後迅速聯繫了六六,昨天一早就給她送達了快件,而且順豐顧客體驗的總經理特地致歉,並問六六有什麼建議。

六六也不客氣,就巴拉巴拉地提了些意見,希望順豐通過流程的完善,減少錯誤環節。順豐方面立刻表態:

“回去修改環節,讓客戶使用順暢。互聯網時代,不重視客戶反饋的公司,都會面臨危機。”

事後,六六就感慨順豐務實的態度,“我一投訴,他們連夜找到快遞今早就送來,實際行動告訴你他們在處理問題。沒有公開聲明,沒有互懟,也不要求你撤回微博。”。她認為網上投訴“真正發酵起來成為社會話題的極少”,其原因在於兩點:一是日常口碑,二是危機應對。

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兩件事一對比,讓人難免對微信生起“店大欺客”的印象:

什麼時候,國民級應用微信,也像有關部門一樣傲慢、不接地氣了?

誠然,坐擁十億用戶的微信想要人人滿意,也是絕無可能,就拿上面的例子說,如果採取積極主動的動作,微信所需要聯繫、溝通、調整流程等的成本非常巨大。

從財務和效率的角度,讓用戶自負責任無疑是最划算的選擇。

但生而為人,孰能無錯,在生活當中因為馬虎大意操作失誤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黃先生這種劃下手指頭轉錯錢的不在少數,沒有黃先生,也會有李先生、王先生。。。

關鍵的問題是,黃先生想要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就得提供對方的身份信息,但向微信平臺索要對方的身份信息,又需要以警方立案或者法院受理為前提。

事情就陷入了死衚衕,幾方當中,唯一遭受損失和著急的就只有黃先生一人而已。

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面對機構實體,個人永遠是弱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法律明文規定,事實和道理也顯而易見,但世間偏偏還有許多無可奈何的問題。。。

怎麼辦?

在媒體的報道、關注之下,7月6日下午的最新消息是當地法院已經立案。可是,還有那些不是8萬,只有幾千幾百的失誤呢?

這些用戶願意承受被來回“踢皮球”的成本和麻煩嗎?

除了爭個明白對錯,勞心費力,所得無幾,這是許多人只好自認倒黴的原因——根本沒那個時間和功夫去扯淡呢。

相關部門和微信都有自己的道理,都是按照流程和制度辦事,誰也難說你們有錯。

但,微信你的價值是千千萬萬個用戶支撐起來的,如今你已經有微信互聯網之稱,是中國網民繞不開的一個基礎應用。

在持續擴大商業邊界之餘,微信你是不是也要為用戶的利益著想一二?

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看著十億用戶在自己的盤子上吃喝玩樂購,貢獻了沉甸甸的數據和價值,難免會讓人產生上帝視角,作為制定規則、左右眾生的微信官方和其後的企鵝帝國,不知心裡還有沒有對用戶的尊重和敬畏之心?

是控制者,還是服務者,區別可謂天差地遠。

當企業的規模和影響力達到一定程度,企業就不再是自己的企業了,而是全社會的企業,所以,個體的小邏輯必須遵循社會的大邏輯。

不如此,企業就不能繼續生存和發展。

微信當然明白這個道理,張小龍也是老方非常敬佩的有人文精神的產品經理。

希望微信能夠多反思一下自己對用戶、對社會的價值和責任,多幫忙、少推諉,多一點對問題的擔當,多一點對用戶的誠懇,多一點面對批評的雅量,也讓用戶對微信有多一點的喜愛。

傲慢自負的企業是危險的,用戶如水,水能載舟,亦能煮粥,不管企業,還是個人,我們都需要不斷的進步才可以跟上時代的腳步。

錯轉8萬隻能自認倒黴?微信變得傲慢了嗎?

最後,用六六老師的一句話結尾吧:

誠懇,是辦企業的第一要務。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符合『道』的企業,都不會有太大風險,背道而馳的企業,危機就在眼前。我們不能保證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正確,但我們行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主動接近正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