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锦衣卫发明的“弹琵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

仔仔是不是你


锦衣卫是明朝时期的情报机构,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创立。最初的目的是保护皇上和负责皇上的仪仗。


其后,锦衣卫逐步演变为掌管刑狱,“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也就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犯人的侦查、逮捕、审问等工作,重点监督朝中大臣,当然也包括皇亲国戚。

锦衣卫设指挥使一人,直接向皇帝负责。

锦衣卫因为负责皇上的安全,极受皇上重视,被帝王授予很多特权。如可以不经过任何司法机构,也不必走常规的司法程序,就可以逮捕、审问、处决任何危害皇帝,危害朝廷的人。

(锦衣卫剧照)

由于锦衣卫享有特权,因此他们常常依仗皇帝的宠信,为非作歹,肆意妄为,酿出惊天大案。

锦衣卫的第一任指挥使是毛襄。他就一手制造了胡惟庸死后的大案,此案中受牵连的大臣有一公、二十侯,被赐死和流放的人达数万之多,朝中大臣几乎被杀光。

朱元璋处死胡惟庸的罪名是“擅权枉法”。毛襄为了帮助朱元璋进一步强化皇权,铲除胡惟庸的余党,四处收集各种证据,肆意逮捕和胡惟庸有关联的人,投入诏狱,屈打成招。

经过三年的精心策划,胡惟庸的罪名就由“擅权枉法”变成了“图谋造反”。

这一场持续五年的血案,终于用3万多人的性命划上了句号。

锦衣卫不但残害忠良,胡作非为,最臭名昭著的是他们刑讯逼供的方式,可谓手段酷烈,让人生不如死。

诸如老虎凳、坐冰块、凌迟、断椎、拶指(夹手指)、灌铅、刷洗等。

(琵琶演奏)

其中位列所有酷刑之首的是“弹琵琶”。

众所周知,琵琶是一种乐器,它带给人们的是美好的体验。从琵琶里流淌出来的美妙旋律,让人陶醉,给人愉悦。

诗人白居易曾作千古名篇《琵琶行》,来描写琵琶曲带给人的美好感受。“大珠小珠落玉盘”如同天籁之音,飘渺悠长,让人回味无穷。

但“弹琵琶”这种酷刑带给人的则是撕心裂肺,如同炼狱。

《明史》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这种酷刑首先是控制人犯,将其按倒在地,捆绑其手脚,剥掉上衣,让肋骨突出,只剩一层皮覆盖在肋骨上。行刑之人用利刃像弹琵琶一样,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如果犯人意志坚定,锦衣卫就会数次地折磨,直到犯人认罪为止。

所以,只要锦衣卫尝试使用“弹琵琶”,犯人一般都会立即招认,因为这种酷刑太过痛苦,会让受刑之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也不愿承受。

不过,历史上还真有一个人居然挺过了“弹琵琶”的酷刑,那就是东林党人汪文言。

(锦衣卫武器)

天启五年,东林党覆灭,阉党魏忠贤将汪文言逮捕下狱。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对汪文言重刑侍候,施以“械、镣、棍、拶、夹棍、琵琶”等酷刑,企图让他招认伙同杨涟等贪赃枉法。

但汪文言宁死不屈,怒斥许显纯:“世间岂有贪赃杨涟哉?”许显纯黔驴技穷,最后只好把他杀死在狱中。

这种酷刑因太过惨烈,在明朝灭亡后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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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酷刑,常常会让人不寒而栗。有书君这一刻突然觉得,生活在文明时代是何其幸运。


所谓的弹琵琶,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酷刑呢?



一、琵琶刑的由来


“弹琵琶”源于明朝。由于朱元璋是穷苦孩子出身,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整治朝廷,他设计了各种酷刑。并培养了皇家的专属警察系统――锦衣卫,暗地里消灭威胁皇权的高官大臣。诏狱就是锦衣卫管理和审查犯人的地方,“弹琵琶”就是锦衣卫为了让对方妥协而设计的最酷虐的刑罚。所以,做什么也不能得罪锦衣卫啊。


后来,人们只要听到“锦衣卫”三个字,常常都会咬牙切齿。他们是酷刑的代名词,只要和他们作对的人,被剥皮都是小事情。他们是掌管着诏狱的人群,进了诏狱,有去无回。


二、琵琶刑的过程。


实施琵琶刑时,首先要脱去犯人的上衣。然后绑住他们的手脚。关键的是要露出锁骨。材料就简单直接,只需一把刀刃。最后用这种利器在锁骨以下的肋骨中来回拨动。那情形如同现在的音乐高材生弹琵琶。刽子手刀法熟练,弹出来的声音何止撕心裂肺。


这种慢慢折磨人的滋味,目地就是让犯人生不如死,最终承认罪行。行刑过程皮肉慢慢绽开,直到血肉模糊。


所以,当时只要有人获知下诏狱,只有两种解脱:一种自杀。还有一种从诏狱转送法司,就已经是天堂之乐了。



三:世上唯一通过琵琶刑考验的人


杨涟,明末著名的谏臣,也是东林党人最高级的长官。他这人,纯粹是为国运而生,他是舍身忘死的勇士。他因弹劾魏忠贤被魏记恨在心,后来被魏诬陷贪污入狱。在狱中杨先是被许显纯五天痛打一次,然后各种刑罚轮番伺候,包括最惨绝人寰的“弹琵琶。”杨涟被弄的体无完肤,下颌脱落,牙齿掉落,却无一字妥协。最终“皮肉碎裂如丝”,但杨涟仍然骂不绝口,诬陷之罪,视死不从。


杨涟是真正的勇士,刽子手对他几番折磨,口供问不出,人也弄不死,着实把刽子手急疯了,最后崩溃的刽子手拿起一枚大长钉,狠狠地钉入杨涟的头顶。结束了杨涟的生命。


堪称酷刑之极的琵琶刑,还美其名曰为“弹琵琶。”如此残忍的手段,平常人是想象不到的,所谓酷刑,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他们简直是恶魔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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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一、琵琶如何弹?

弹琵琶原称琶刑,《明史·汪直传》有言:琶者,锦衣酷刑也。骨节皆寸解,绝而复苏。

各位已回答的同好所引用或是转自百科,所谓“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云云,不但《明史·刑法志》三篇中绝无此句,便是整部《明史》也无。若有人愿意告知原始出处,感激不尽。

“骨节皆寸解”的字面意思是骨肉分离、骨节脱落,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解释成“用利刃去剃人的肋骨”:

所谓“弹琵琶”,并不是演奏音乐,而是一种独特的行为艺术。具体说来,是用利刃去剃人的肋骨,据说行刑之时痛苦万分,足可以让你后悔生出来。这一招当年开国时老朱也没想出来,是东厂的独立发明创造。
可怜的杨晔先生,足足被弹了三次,体力不支,竟然就死在了监狱里。

这实质上是对《明史·汪直传》中这段话的复述:

诸位如果好奇这是如何一种刑罚,可以从以下两张图片中直观想象:


二、比之满清十大酷刑如何?

回答题主第二个问题,它比十大酷刑还要猛吗?

十大酷刑是一个笼统说法,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如下: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剥皮,把人皮全剥下来,蓝玉死于此;

腰斩,大活人被铡刀挥为两段,最后一个死于此刑的清朝的俞鸿图,据说他受刑后并未立刻断气,蘸着自己的血水一连写了十几个“惨”字,雍正帝闻之凄恻,遂废;

车裂,五肢分别绑在奔马上,扯为分段,商鞅死于此;

俱五刑,俗谓“大卸八块”,其实和“彭越沮醢(彭越被剁成肉末)”没什么两样;

凌迟,千刀万剐,受刑之人基本第一天便已死亡,石达开死于此;

缢首,绞刑;

烹煮,下油锅;

宫型,男割鸡,女缝阴,阴损无比;

刖刑,剁掉膝盖或砍去单、双脚,孙膑受此刑,故曰膑,膑者刖也;

插针,针或竹签插入指尖,五指连心;

活埋,即坑杀,人屠白起坑赵降卒,霸王项羽坑秦军,各四十万,杀得千万人,一时称雄;

鸩毒,毒杀,武大郎死于砒霜,还有更多的死于鹤顶红;

棍刑,犹欧洲中世纪的刺刑,木棒自肛门入,贯穿全身,自嘴巴出;

锯割,把人当木柴锯;

断椎,打断脊椎骨;

灌铅,重金属入腹,凝结成块,必死无疑;

弹琵琶,剔骨抽筋;

抽肠,铁钩入腹,挂住大肠头拽出来;

骑木驴,惩罚女人之阴损大刑,知者不具。

……这些刑罚的目的,无一不是要人命。弹琵琶类似于铁梳子,把人烫熟之后,用铁梳子梳之,使人血肉模糊,皮肉分离。

它并不立刻致人死命,因此它的残酷性比之十大刑,终究差了一截。

三、请君入瓮。

人说乱世人命贱如草,其实是不如草。

在糟贱生命的发明创造上,古今中外的能人大佬都展现了令人惊奇的天赋和冷血。

我常常带着报复性的快感想,完全应该将这些畜生本人弄去体验一把他们的刑具和刑罚,在临死前才能得到救赎。

请君入瓮的典故是这样的:

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兴曰:“易耳,内之大瓮,炽炭周之,何事不承。”俊臣曰:“善。”命取瓮且炽火,徐谓兴曰:“有诏按君,请尝之。”兴骇汗,叩头服罪。

木匠戴枷,自作自受,尚不解恨;惟有请君入瓮,才能告慰众多枉死之人。

《绣春刀·修罗战场》中,殷澄酒兴上来,在同僚前高谈阔论,谁知他的言语全上了凌云铠的阎王薄,没奈何,不想进诏狱,只得潜逃。然而桥上沈炼惊天一跳,踏碎了他的求生之路。


王事情


话说,当代女性最为性感、最喜暴露的位置,号称“美人骨”,乃玉颈之下,一弧浅浅地港湾,这块漂亮的骨头也叫锁骨,旧时也称琵琶骨(也有肩胛骨才是正宗琵琶骨之说)。

不仅是现代美女高看一眼这块骨头,古代官府也很看重它,遇到转移重要的人犯时,一条穿过琵琶骨的

锁链,就可以轻易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假如你小时候这样对待过蚂蚱,你一定理解这种现象。

美人听说这种操作方式,先不要撇嘴,还有更残酷的,且往下看。

朱元璋坐稳天下后,成立了锦衣卫这种由他直接领导的特务组织,针对品阶比较高(九卿、郡守一级的俸禄二千石

以上)的官员,在锦衣卫内特设“诏狱”,专门办理问题官员,如何让他们顺利交代问题,又专门给他们增设了十八种待遇,曰拶指、曰夹棍、曰剥皮、曰剜舌、曰断脊、曰堕指、曰刺心、曰琵琶,等等。

最后一种待遇叫做“弹琵琶”,之所以让它压轴,并不是让你受完了刑罚、交代完问题后,对你宽大处理,叫出个歌女来给你用琵琶弹个小曲儿压压惊。

相反,只有凶神恶煞的锦衣卫来继续给你上刑,这种刑罚的名字就叫做“弹琵琶”。先来看一下真实的琵琶图案。

上方的弦轴,对应着美人的琵琶骨,往下一节一节,对应着人体的12对肋骨。

所谓“弹琵琶”,就是让人犯脱光上身,行刑者用利刃拨动人犯上至琵琶骨、下至所有肋骨区间,宛若弹弄乐器琵琶一般。受刑者皮开肉绽,露出森森白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犹如炼狱。

电影《绣春刀2》中出现过这样一幕,一名锦衣卫为了自己不去诏狱受刑,二话不说,直接拔刀自裁。死都不怕,但这种变态的酷刑,必须要怕


历来现实


“弹琵琶”的残忍程度不亚于凌迟,我们来详细说说。

“弹琵琶”起源

众所周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起于微末,体验过农民的艰辛,所以,当上皇帝以后对贪官污吏那时一个深恶痛绝啊!于是,在他的授意下,建立了诏狱制度,对待那些欺压百姓的官员,其手段尤为惨烈。

这些手短的使用者主要是锦衣卫,以及后来的东厂西厂,梳洗、剥皮等等酷刑都令人闻风丧胆,而“弹琵琶”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弹琵琶”行刑过程


首先,将犯人按倒在地上,使用刑具限制住他的手脚,然后脱掉上身的衣服,裸露整个上身。

然后,使用锋利的尖刀在人犯的肋骨上拨弹,就像弹琵琶一样。

犯人的肋骨周围,会慢慢破开,又疼又痒,而有动弹不得。


如此酷刑,使人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简直是生不如死!

史载“弹琵琶”

《明史》中,对于“弹琵琶”也有些记载: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人一下诏狱,就魂飞汤火,而一旦能从诏狱转送 法司,竞觉得不啻天堂之乐。


意思是说,明朝犯人,一旦受诏狱,都会受到种种酷刑的折磨,其中“弹琵琶”最让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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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小史官


“弹琵琶”衍生自大明,盛行于满清,所受此刑者,均受尽苦楚,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求速死!

此刑缘起于东厂,由锦衣卫“发扬光大”,时东厂所设刑具之多,酷刑之毒,实令人胆颤心跳。凡被锦衣卫拿办之人,只求速速早死,也免的遭受人间最痛苦之刑罚。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曾记载此法:“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


区区数十字便以令人发瘆,更何况受刑之人。这种刑罚操作过程很简单,但却行之有效。只需将犯人仰面按到与地,褪去衣衫,牢固其手足,而后取利刃或锐器在其胸前肋条部位来回上下波动即可,以肋条做琴弦,以刀尖做弹波,不需几下,便皮开肉绽,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得,任你是钢筋铁骨,铮铮硬汉也会叫苦连天、残嚎不止,赠其美名“弹琵琶”!

以此可见明朝诏狱之黑暗,爪牙之狠毒,刑罚之残酷,绝非人类所能想象。所以,当一个人下到诏狱之中,不需打你,只需要你看看那些刑具,观一观行刑过程和受刑者的痛苦,就可让你魂飞魄散,能救自己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能从诏狱转送三法司,一条是想法速死,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大狮


明天启四年既1624年六月,曾经力挽狂澜扶明熹宗上位登基的东林党领袖杨涟被阉党魏忠贤构陷被逮捕下镇抚司诏狱。



(诏狱)

诏狱者,自明太祖朱元璋起所设,乃锦衣卫与东厂对贪官污吏、作奸犯科者进行拷问审讯之地,为人间之地狱,刑犯之修罗。狱中明十八般酷刑,样样精通,极尽折磨人之能事,入此狱者,见刑具而晕死者过半。

狱中,魏忠贤授意其六大爪牙之一的许显纯对杨涟处以酷刑“弹琵琶”。


杨涟被剥去上衣,上身裸露,下身紧束,双手直立伸起捆绑于刑木之上,如此一来,随着双手的上伸,便带动肌肉使肋骨凸显,肋条分明,肌肉单薄如衣。许显纯用利刃在杨肋骨上以刃尖来回挑拨,初时未伤肌肉而入肌肤,使人奇痒难耐,未几便有鲜血成股奔涌而出,直至血肉模糊,疼痛难忍。以其刀如牛骨挑动琵琶,刮之肋骨之上,唏嗦有声而名琵琶之刑。然后,许显纯再于杨涟新肉肋骨未刮处刮之,则又有肌肤难痒之苦,杨涟便在此痛痒难耐与骨骼刮嗦之中,受尽琵琶之刑的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未曾软下脊梁诬供左光斗等东林党人士。


天启五年既明1625年,辽东经略熊廷弼马因兵败清军被阉党构陷被捕入狱,此前东林党人曾多方营救未果,魏忠贤便借此逮捕曾营救熊廷弼的中书舍人汪文言,逼他构陷杨涟、左光斗等一干东林党人士受了熊廷弼贿赂意图借此令熹宗诛杀东林党,北镇抚司先杀熊廷弼以死无对证,后杀汪文言,将左光斗等下狱拷问。

(魏忠贤)

期间,魏忠贤授意许显纯对杨涟、左光斗等六人三日一打,五日一刑,每日三木锁身,五刑俱尝,其中杨涟血肉横飞,肉腐蛆生,人鬼难辨而不屈服,在狱中血书《绝笔》陈述移宫案真相,痛骂阉党魏忠贤等人。

(杨涟绝笔书)

魏忠贤得知,气的牙酸,命许显纯杀害杨涟。杨涟先被土袋压迫,再被铜锤敲肋,然后以铁钉穿耳而不死,许显纯气急败坏,丧心病狂至以长铁钉钉入其头顶至死,至此,明朝最后的脊梁崩塌。



(影视杨涟被钉而死)

崇祯元年,崇祯查察杨涟冤情,赐死阉人魏忠贤,砍杀其爪牙许显纯等一干人等。

杨涟者,仰不亏愧于天,俯不怍于明,真不愧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典范!


不书公子


我们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是明朝的第一个皇帝,也就是开国皇帝。他非常的喜欢使用酷刑,这也间接的导致了明朝成为一个注重修至刑事法典。

比如明朝制定了一部《明大诰》这本书在当时可是非常的流行被称为国书,这本书主要记得的是明朝的法律。警告明朝朝政百官和黎民百姓,让他们自觉的尊法守法,更要害怕法律。据说这部法律大制定的时候都采用避重就轻的,所以说明朝的想法都是特别严酷。

锦衣卫发明了一种严酷的律刑叫做弹琵琶。据说这个刑罚将当时的江洋大盗都能够吓得魂飞魄散。

从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明常有非常复杂的监督体系。比如东厂新厂还有东林党等等。其中当然是宦官最出名了,在那些太监当中最厉害的当属魏忠贤,他可是当时的太监一把手。

他当时权倾朝野,整治那些贪官污吏党派之徒,可以说是从来不心软,也更不手软,而是非常的残忍。就像弹琵琶这样一个严厉的刑罚的发明是为了惩罚一个小小的贪官污吏汪文言想要借助他贪污的证据来扳倒党派之争的另一个东林党老大。

虽然汪文言是一名贪官,但是一身正气,哪怕被铁钩穿透了琵琶骨也没有听从魏忠贤为首锦衣卫的吩咐。忽然,汪文言不堪忍受酷刑。不治身亡。后来因为些事情,东林党的老大最终被锦衣卫抓住了,也被实施了弹琵琶的酷刑。用刀具或者烧红的烙铁在人的肋骨上来回的弹奏,所到之处,人的身体不是血肉模糊,就白骨尽显!而且还被实施了穿透琵琶骨的穿胸!

但是人的意志非常坚定,哪怕都到了音乐一吸的地步,大声欢笑。

后来崇祯皇帝登位以后。没过几天就把魏忠贤吃死啦,将他的党羽们通通打入大牢进行过严格的审查后也用酷刑。

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一种酷刑,主要在锦衣卫和东厂使用。被使用者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最后皮肉慢慢绽开,华丽既痒又疼。将人犯按倒在地,控制住手脚,先去机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就这样一个酷刑同城为当时人的法宝,封建制度的悲哀。


历史小金金


弹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首,创始于明代,是锦衣卫和东厂特务组织用于刑讯逼供的一种手段,由于太过残忍,史书记录隐晦,综合来看如下:

人犯脱去衣服,光身双手捆绑举上栓住,此时肋排凸献,仅一层皮和神经组织,用匕首类刀,如弹琵琶之牛骨拨片,用刀刃侧面在肋排上来回划拔,宛如拨弹瑟琶。

无论你是江洋大盗,山匪路霸,经过此刑,无不血肉模糊,白骨显现,其痛苦宛如挖心,但又不会马上断气,人犯一旦拉入锦衣卫行刑室,无不魂飞魄散,屎尿横流,任何滔天大罪立马招供!
不过,有几个例外,特别讲述如下:

这才是真正的、经典的"弹瑟琶!

(胆小莫入)

东厂和锦衣卫的真正老大是那个阉人,文肓大太监魏忠贤。

那个忍住酷刑的是一个朝廷小官,能贪就贪,能拿就拿,和魏阉一党熟,和当时与阉党誓不两立的东林党人也熟。

天启5年(1625)锦衣卫老大许显纯奉魏阉人指示、审讯这个小贪官汪文言,以图取得供词,摧毁以铁骨铮铮闻名的东林党首领扬涟。

许显纯喝令汪文言脱了衣服,两个锦衣卫用大弯铁勾从肋排穿入,一索子拉起离地,在汪文言惊天动地的惨号声中,一个酒气熏天的锦衣卫拿出私密武器一一铁絲刷,沾上桶中盐水,一刷子从背上横刷而过,顿时血肉横飞,鲜血迸溅,无从言状的痛苦令汪文言痛死过去!

这样的审讯进行了多次,终于汪文言松口了,他用一絲微弱声音对许显纯说:你要我承认什么,我承认就是。

许显纯欣喜万分,说道:"只要你说扬涟收取贿赂,作口供为证,就放了你"。

短暂沉默以后,一个微弱声音响起:

"这世上没有贪脏的扬涟"!无畏的东林党人经受了比"弹琵琶"还要残忍的酷刑,直至落气,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乱写,就算我死了,也要与你对质"!
天启五年(1625)四月,东林党人大哥扬涟下牢房。

与汪文言同样的酷刑,每五天过一堂,打得扬涟"下颌脱落,牙齿打完一地,供词依旧空白。许显纯用上铁刷,几次下来,体无完肤,史称:皮肉碎裂如絲!

魏阉下令,必须死!

许显纯用铜锤砸扬涟胸膛,肋排寸断完。

用装土布袋压身,居然不死,丧心病狂的许显纯用铁钉钉入扬涟耳朵,扬涟鲜血滿身,神志模糊,自知不久于人世,乃用指沾血,写下血书。

天启5年(1625)七月二十四日,许显纯用一根大长铁钉,钉入扬涟头顶,扬涟立毙。年54岁。

血书的最后一句: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崇祯继位,赐死魏阉,腰斩许显纯,客氏招供,得知魏阉赐死怀孕嫔妃,崇祯怒极,重新挖出魏阉砍去首级示众,许显纯凌迟千刀!

明朝就是这样在血雨腥风中飘摇,动荡。


良人执戟2


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拥有自己独特的统治方式,除了强大的军队外,最为人所知的就是严刑酷法了。无论是臭名昭著的残暴君主还是名垂青史的千古一帝,在这个问题几乎都是毫无例外。



明朝实行一种著名的诏狱制度,无论是锦衣卫还是东厂,西厂抓获的重要嫌犯都要被带到诏狱里严加拷问。而诏狱里审讯犯人时会用到五花八门的刑法,而“弹琵琶”就是其中之一。

“弹琵琶”衍生于大明,盛行于满清,凡受此刑者,均受尽苦楚,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求速死。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弹琵琶”的施刑方式是将人按在地上,将犯人的肋骨当做琵琶的弦,审讯者拿着刀来回拨动肋骨条,使其皮开肉绽,十分残忍。

“弹琵琶”这种酷刑在诏狱中位列首位,往往受此刑者,血肉模糊,五脏具伤。由此可见,东厂,锦衣卫,这些明朝的特务机构,对明朝的影响有多大。

明清之际,虽然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末期,各种文明程度也在不段的提高,但是刑法是很残酷的,尤其是朱元璋和朱棣,竟然有诛杀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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