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宜川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7月30日上午,宜川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土系统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丁彩莉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监察知识作为学习重点,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国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长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刻领悟、自觉践行,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做到自尊、自爱,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将法律法规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和实践进一步促进国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意义重大,《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今后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践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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