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離婚判決當事人能不能上訴?離婚之訴的特殊之處

男女結婚後,互諒互讓、家庭幸福美滿,這固然是好的。但是還有一少部分家庭因為各種各樣的矛盾,夫妻雙方不得不面對分手,最後走向離婚而分道揚鑣的征程。

對離婚判決當事人能不能上訴?離婚之訴的特殊之處

如果說夫妻雙方都能心平氣和地協商,好聚好散,那麼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就可以了;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離婚之事達成協議,或者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堅持不離的,那麼要離婚的一方,就只有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了。

按照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是採取兩審終審制。當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如果調解不成,最終只得判決。一審判決可以判決男女雙方離婚,也可以判決不準予離婚。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後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這就引起了上訴的二審程序,二審法院就離婚案件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二審法院可以開庭審理,也可以不開庭審理。審理以後,二審法院也會作出判決的。

對離婚判決當事人能不能上訴?離婚之訴的特殊之處

二審法院判決可能有三種結果:

一、維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三、發回重審。

不過值得說明一下:當事人在收到一審判決後,如果判決離婚。在15天的上的期內,無論當事人上訴或沒有上訴,離婚判決都沒有生效,當事人再結婚的就構成了重婚。只有過來15天的上訴期,雙方都不上訴的,該一審判決才生效。當事人在15天的期限內又上訴,在二審法院沒有判決之前,該一審離婚判決仍然沒有生效,當事人也不得再行結婚。

只有二審法院判決後,判決才最終生效,這就稱為二審終審制。

對離婚判決當事人能不能上訴?離婚之訴的特殊之處

離婚案件還有其特殊的一點:一般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對於二審判決不服的,也可以申訴,申請再審。而離婚案件,法院判決離婚後,當事人不得就離婚問題申請再審,只能對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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