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配合做好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

據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網站消息,醫政醫管局今日發佈《關於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工作。

7月29日,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介紹了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有關情況。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相關製劑生產企業採取召回措施,並在5家生產企業網站公開相關召回信息。

醫政醫管局今日發佈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工作。

通知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進行疾病診療時,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可以使用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纈沙坦原料藥藥品或者選擇其他藥物治療。在這個過程中,醫務人員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

通知還提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有關數據信息要及時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藥監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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