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互金協會發布網貸退出指引 明確提出「三不可」原則

廣州互金協會發佈網貸退出指引 明確提出“三不可”原則

7月30日,廣州互金協會在其官網發佈《廣州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該指》引共分為六章共17條,適用於終止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的網貸機構,包括業務轉型、清算註銷、依法破產等。《指引》對退出原則、業務退出程序、退出所需報送材料、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註銷等方面均做出了詳細的規範和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指引》提出了“三不可”原則,要求網貸機構退出期間,網貸機構經營地址不可搬遷、平臺網站/APP不可關閉、平臺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可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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