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當庭宣判8人獲刑9種罪名:強迫賣淫罪、開設賭場罪

黄山:当庭宣判8人获刑9种罪名: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7月26日,經過一天的公開開庭審理,縣法院對被告人張某某等8人尋釁滋事罪一案當庭宣判,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一年二個月到三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查獲的殺豬刀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某因被害人洪某某欠其債務拒絕歸還而與洪某某在電話中發生言語爭執,遂糾集被告人陳某、江某等人一起前往王村鎮橫關村討債,並利用殺豬刀、戟、匕首等對洪某某進行威脅,後因洪某某報警8人陸續逃離。

此外,被告人陳某、江某等人還在屯溪多次持兇器威脅恐嚇、隨意毆打他人,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是共同犯罪,其中多名被告人有犯罪前科,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在犯罪後又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綜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威脅政治安全、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家庭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煽動村民鬧事、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操縱經營黃賭毒、非法高利放貸、插手民間糾紛等黑惡勢力。具體主要涉及九種罪名: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開設賭場罪。

縣法院自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已審理4起涉惡勢力案件,本案是到目前為止涉案人數最多、社會影響較大的一起涉惡性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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