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当庭宣判8人获刑9种罪名: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黄山:当庭宣判8人获刑9种罪名: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7月26日,经过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县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等8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当庭宣判,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一年二个月到三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查获的杀猪刀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因被害人洪某某欠其债务拒绝归还而与洪某某在电话中发生言语争执,遂纠集被告人陈某、江某等人一起前往王村镇横关村讨债,并利用杀猪刀、戟、匕首等对洪某某进行威胁,后因洪某某报警8人陆续逃离。

此外,被告人陈某、江某等人还在屯溪多次持凶器威胁恐吓、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共同犯罪,其中多名被告人有犯罪前科,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在犯罪后又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具体主要涉及九种罪名: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县法院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已审理4起涉恶势力案件,本案是到目前为止涉案人数最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起涉恶性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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