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提供勞務致殘起爭端 法官當庭調解化干戈

【神木法院】提供勞務致殘起爭端 法官當庭調解化干戈

4月13日,神木法院民四庭法官郄小平成功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案件,在主審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當庭在調解筆錄上簽字並兌現賠償款25萬元。

2018年7月,原告何某與陝西某建設公司簽訂《拉運協議》,分包了神木市某路段道路維修改造工程中的拉運項目,原告何某分包後又僱傭被告袁某從事具體的拉運工作。2018年8月,被告袁某在倒車過程中將正在工地上拉鋼線的王某撞傷,受傷後的王某先後在多家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左下肢毀損傷,左脛骨粉碎性骨折等傷情,並於入院當天做了左下肢截肢手術。王某住院治療近半年,花費醫療費等上百萬。受害人王某經鑑定為六級傷殘,為及時治療,何某與受害人王某達成賠償協議,由何某向王某先行賠付各項費用121萬元。但事故發生後,直接侵權人袁某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原告何某訴至法院。

在調解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較大。承辦法官郄小平採取法理與情理相結合的辦法,剖析案件中的各項細節,引導雙方當事人作出適當讓步。經過近兩個小時耐心細緻的開導,雙方的爭議差距逐步縮小,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袁某一次性賠付原告何某25萬元,被告袁某當庭履行。至此,雙方長達兩年的糾紛圓滿解決,達到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責編:民四庭 楊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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