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被執行人,法院能網上通緝嗎?

冬裘夏葛


法院並不能直接在網上通緝被執行人,因為通緝令使用對象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同時發佈通緝令是公安部門的職權。

司法實踐當中,能夠通緝被執行人情形就是被執行人涉嫌刑事犯罪,例如被執行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妨害公務罪等等,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的犯罪線索已送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後,認為需要發通緝令的可以決定在全國或者本省發佈通緝令。如果是申請執行人提起刑事自訴,法院決定逮捕被執行人並交公安機關執行。因此,法院並不能直接對被執行人進行網絡通緝。

民事執行兩大難題就是找人、找財產,對於被執行人玩失蹤、玩失聯,由於法院案件量太大,根本沒有時間幫助申請執行人找人,因此找被執行人的重任基本都在申請執行人身上。部分法院通過執行懸賞公告、手機號定位等手段尋找被執行人,但是都有一定的侷限性。因此,想通過通緝令的方式通緝被執行人,前提就是要蒐集被執行人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相關證據,由公安機關決定發佈通緝令才能通緝被執行人。


法律知道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發通緝令好像是公安的事務範圍,而且一般針對的是刑事犯罪。

所以,法院一般不能或不會在網上發通緝令。

但這並意外著法院就拿被執行毫無辦法~

即使被執行找不到,法院也可以把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限制其相關消費,且只要找到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就可以查封、凍結、拍賣等。

因此,被執行人失蹤不是太大的問題,只要財產還在或者能夠找到財產線索,那麼強制執行還是可行的,否則只有執行中止,待發現財產後再執行。

另外,通緝令既然一般是刑事犯罪才使用。

那麼,可考慮提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待認定為被執行犯此罪後,再申請公安進行通緝,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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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


最近,最高法、公安部確定了工作聯動機制,公安機關協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行蹤及車輛等進行了內網對接,跑路的被執行人被各級各地公安機關核查身份信息或自行“觸網”,均會通知執行法院承辦人並辦理移交。


微媒法務視野


任何情況下法院也沒有權利通緝被執行人,你只能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的時候,如果找不到被執行人的,仍可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後,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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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勝法律網


不可能,上網通緝是針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被執行人不屬於刑事案件的嫌疑犯,所以不可能上網通緝。但是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實行臨時控制,也叫臨控,條件是你自己提出申請,法院認為符合條件移送至公安局,由公安局執行臨時控制,時間一個月左右。如果被執行人涉及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你可以自訴到法院,由法院決定逮捕,交由公安局執行,就會上網通緝了。當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公安局也可以偵查,實踐中,自訴的多。



天天說法3499



勾曉強律師


這應該要看被執行人所犯罪行的程度是否達到網上通緝的級別。在一定的時間限制範圍內找不到或者被執行人不主動到法院投案自首,公檢法三部門共同商議決定將作出將被執行人網上通緝的決定,那法院就能網上發通緝令了。


情感與生活168


法院不能通緝,但債權人可以去法院申請布控,法院會聯合公安進行人員布控協查,只要使用身份證就會有公安人員控制被執行人,同時第一時間通知執行法院,由法院相關執行法官進行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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