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找不到人,向法院起訴了,要多久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用戶69249625359


法院判決生效後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了。這包括兩個期間,一個是審理期間,一個是執行期間。


審理期間,一般普通程序6個月。借款的債務糾紛,因為你說對方的人找不到了,那麼法院傳票會以公告形式送達,需要進行公告,公告期限需要60天。普通審理程序時間是6個月,如果不延長的話,6個月內應該結束審理。這樣一起大概要8個月左右。

也就是說,你最遲8個月後,應該可以申請執行了。


執行期間,一般也是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這是能查到對方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下。

一審案件審理結束後,15日內對方不上訴,判決就生效。生效判決需在2年內申請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注意請在判決書生效2年內務必申請強制執行。


整個時間花費大概14個月左右,一般。

(注意這裡不清楚執行期間會不會出現中止等情況,是否會有利害關係人的執行異議等情況,這些都有程序時間佔用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時間佔用。如有其它可留言諮詢)


左會計右法律的牛老實


判決生效後,判決確定的履行期滿,義務人未按判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即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你的情況,你起訴後,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的,法院需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告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公告期一般為60日,如果被告未按傳喚時間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可依法缺席判決,判決作出後,還需向被告公告送達判決書。正常情況,被告下落不的案件,從起訴到判決生效,需6個月左右的時間。


飄然若風18088126


起訴後,你還要接著找人,要送達傳票和起訴狀!真找不到人了,必須在人民法院報登報送達!這最少需要六個月。一審審期又六個月。判決書再次登報送達,又六個月!申清執行時,還耍送達執行通知書,還須登報,又六個月!!這才可以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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