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女兒霸占家產,遼寧一父親親手殺死女兒及其男友,你怎麼看?

Vivian219593145




西門觀點:殺人者畢竟受到法律嚴懲,但更重要的是對普通百姓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緩,勢在必行!

事件大略:


親生父親僅僅因為懷疑女兒及其男朋友要霸佔他的家產,而狠心殺死自己親生女兒和男友,簡直令人無比憤恨和痛心!

虎毒不食子只是對一般大多數人而言,對少數心胸狹窄、心狠手辣、愛財如命的人來說,他們的心裡只有錢財而無親情。

這位父親應該是涉嫌故意殺人,而且是兩條人命,判處死刑應該是沒有懸念。但我們更應該看到故意殺人案背後折射的社會問題。

這位父親為什麼會這樣做?我認為,除了愛財如命,心狠手辣外,最主要的是法盲。



第一、不懂婚姻法,不懂得父母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

第二、不懂女兒有沒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還是老思想,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女兒沒有權利繼承父母遺產。

第三、不懂得如何依照法律合法分配或自己的家產。不懂遺囑和遺產法律知識。

其實,很多農村發生的人命案,大多都是因為嫌犯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甚至連最普通的法律知識也沒有,才導致矛盾加深,造成人命案。

因此,除了對故意殺人者嚴厲懲處外,在廣大農村地區,更應該加大普法教育,宣傳國家法律,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降低犯罪發生率,特別是殺人案。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近日,根據媒體爆料,鐵嶺調兵山市曉明鎮前屯村發生命案,村民王文昌將女兒及其男友殺死,男友母親受傷。案發48小時候,王文昌被警方抓獲。

大家都說“虎毒不食子”,這位父親為何害死自己的親女兒?根據王文昌介紹,自己的女兒和男友處對象,他根本就不同意。但是女兒非但不聽他的,還把男友和其母親一起請到了自己家中。案發當天,王文昌獨自在西屋睡覺,怎麼想都覺得是女兒是聯合了男友和男友的母親要霸佔他的家產。

根據警方介紹,王文昌的性格有點偏激,所以才會對自己的親女兒和男友產生殺心。目前,王文昌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王文昌指認作案現場。警方供圖

瞭解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之後,我覺得十分震驚,自己的親爸爸,居然只是因為自己女兒不聽話處對象,就認為她要霸佔自己的家產......沒有任何證據,就能腦補出這一出大戲,這位父親的想象力也是沒誰了,我很佩服......

王文昌指認作案現場。警方供圖

雖然,王文昌已經被警方抓獲,但是女兒和男友的命是已經救不回來了。女兒被父親活活殺死。這得是多狠心多殘忍的人能幹出來的事?實在令人毛骨悚然。

但是通過這件事,我們也要看出一些問題。關於老人的遺產爭奪,一直是每個家庭走到最後都要面對的問題。有的老人兒女為了爭奪遺產,鬧得不可開交,甚至絲毫不顧手足親情。但是,從去年5月開始,遼寧已經啟動了首個老年“遺囑庫”公益項目,並且這個項目是完全免費的。

要是懷疑自己的女兒有霸佔遺囑的想法,王文昌完全可以求助遺囑庫,根本不用殺害自己的女兒。

警方供圖

既然殺了人,那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王文昌最終畢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後,也希望廣大老鐵想要做什麼事之前,不要衝動,一定要冷靜下來,好好想想,以防做了傻事追悔莫及。

以上是我的答案,歡迎評論!


瀋陽網


遼寧老漢有一女,女兒己把對象處,然而老漢不同意,女兒偏偏不認輸,未經老父的允許,將男帶回家裡住,另將男孩之母親,一併接來不回去,老漢心中怒火燒,傷親家殺死婿女。說是他們互勾結,霸佔財產必須除。


我說女兒不懂事,簡直是個糊塗豬,不孝不尊重父親,與父賭狠把氣出,親家女婿不明理,未曾勸和其父女,任憑彼此鬧矛盾,直至釀出此悲劇。

如此老漢太惡毒,殘忍滅親人好愚,殺人定會命來償,警察己將其嚴拘。

奉勸人莫學老漢,凡事皆要和睦處。


彩雲飛01


根據題主描述,父親王某隻是覺得女兒與人合謀要霸佔自己的家產,懷疑而已,並未形成事實。這位父親竟然動了殺念,不僅殺了外人,連同自己的女兒一起殺死。

這不是女兒想霸佔家產,是其父急著放棄家產,想去吃牢飯。

一,父親王某性格有缺陷。王某平日裡為人處世可能就有點偏激。就是人們常說的那種不合群的人。處理問題時固執己見,不善於跟人溝通。

二,父親自私冷漠。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王某的自私和冷漠。他平日裡不僅對周圍村民態度冷漠,對自己的女兒一樣冷漠。這種自私冷漠的人,就是人們常說的冷血動物。啥事情都幹得出來。這樣想,其殺女兒的行為就可以合理的解釋了。

三,父親疑心太重。女兒談朋友,王某不同意,這是人之常情。我們也能想得通。也許王某覺得男孩本人及家庭都不符合他給女兒選對象的標準,所以不答應女兒與其交往。結果女兒為了對抗父親,將其男友及母親一起接來家裡住,導致父親認為女兒要夥同外人一起霸佔自己的家產,因此才造成悲劇的發生。

四,女兒固執的性格有其父親的影子。因為父親性格的種種缺陷,影響了女兒不健全的人格。所以,在父親強烈反對其男友的情況下,不是心平氣和的好好與父親溝通,而是採取激烈的手段將男友及他母親接到家裡來刺激父親,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人們可能要說,虎毒不食子。然而,一個性格有缺陷的父親和一個性格有缺陷的女兒遇到一起,能不出現悲劇都難。

總之,從王某跟女兒的悲劇中,我們可以悟出一個道理,為人處世不可太偏激,無論遇到誰,遇到什麼事,還是處理得圓潤一點比較好。即,要學會變通,不能一條道走到黑。

你說是不是這樣呢?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人間慘劇,虎毒不食子對有些人來說就是個笑話,如果僅僅用性格偏執或者精神病為悲劇開脫,顯得有些牽強。

事件經過:一,2017年7月24日深夜11點左右,王文昌家裡的臥室“熱鬧”起來,在乒乒乓乓的聲音中,夾雜著女人的哭喊聲和慘叫聲。

二,聲音歸於平靜後,王文昌重病的妻子踉蹌的跑到鄰居家用力的敲門並且大聲喊:殺人了,殺人了…

三,鄰居們過去一看,臥室內王文昌的女兒王某雲,男友蘇某,蘇某的母親劉某躺在血泊中,王某雲和蘇某已經死亡,劉某也掙扎在死亡線上。

四,讓人吃驚的是行兇者居然是這家的男主人王文昌,讓村民不解的是王文昌為什麼要殺自己的女兒呢?

五,民警隨後逮捕了王文昌,王文昌承認案子是他做的,他供述:女兒王某雲和蘇某處對象,他壓根就不同意,但女兒王某雲根本就不聽他的,堅持要和蘇某在一起,還把蘇某的母親請到自己家。

六,案發當天晚上,王文昌獨自在西屋睡覺,怎麼想都覺得是女兒聯合了蘇某和劉某要霸佔他的家產。

七,偏執的王文昌於是對三人痛下殺手。


詩詞公寓觀點:很多在我們看來很平常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某些人身上那就是致命的。

這次的悲劇在我看來完全不該發生,俗話說知子莫若父,那知女莫若父也說得過去,父女兩個人彼此是什麼樣的性格脾氣秉性,應該都是非常瞭解的,父親偏執的性格,女兒任性的脾氣,如果中間沒有調和,那就是針尖對麥芒。

作為女兒王某雲如果想讓父親同意自己和蘇某處對象,有很多的方式方法,卻採用了最不能採用的辦法,那就是跟父親對著幹,明知父親不同意,還讓蘇某在自己家住,這不是要把矛盾徹底激化?

還有蘇某的母親,在親家都沒同意孩子在一起的時候,你自己住在人家家裡這種行為就不可取,有失身份,也缺乏對未來親家王文昌的尊重,畢竟你並不是對方家長王文昌請你來的。


兇手王文昌是悲劇的直接製造者,作為父親,女兒想找什麼樣的男朋友應該去尊重她的選擇,只要她覺得幸福就好,作為家長如果在女婿人品沒問題的基礎上,就應該送上祝福,而不是用家長的身份去壓制。更可笑的是居然懷疑女兒串通別人霸佔自己的家產,有這種想法的父親我也真是醉了。

因此我覺得這起悲劇的發生,父親,女兒,男友,男友母親,都有責任。雖然父親是兇手,但如果男友以及男友母親劉某會處理事情,那這起事件根本就不會發生。


詩詞公寓


虎毒尚不食子,王文昌因為擔心女兒和男友故意來霸佔自己的家產,就對女兒下毒手並且累及到無辜的蘇某還有劉某,不得不說令人唏噓不已!就這個案子說說個人淺見:

第一、

本案當中王文昌的作案動機就是因為擔心女兒和男友蘇某、劉某霸佔自己的家產,但是客觀上霸佔根本不太可能,因為所有的家產都是王文昌個人名下的情況下,除非財產進行所有權的轉移,否則何來霸佔的說法?即使女兒和蘇某硬要霸佔,王文昌完全可以要求排除佔有妨礙,王文昌這是多慮了;

第二、王文昌為何會認為女兒和未來女婿、親家是要來霸佔自己的家產?我想無疑就是溝通方面出現了誤解,倘若王文昌女兒的目的是為了告知王文昌目前蘇某、劉某暫住在家中是為了做他思想工作並不是霸佔家產,我想王文昌也斷不然會認為其有霸佔家產的想法;

第三、毋庸置疑王文昌故意殺害女兒、蘇某、劉某三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有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是即便王文昌判處死刑也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

第四、王文昌行兇的根本動機是為了避免女兒和未來女婿霸佔自己的家產,但是客觀事實上,王文昌故意殺害三人的行為情節嚴重,不排除判處死刑的可能,所以到了最後家產沒有被霸佔,但是自己也落得鋃鐺入獄,唏噓!

最後悲劇已經發生,值得思考的是如何避免悲劇的再次上演才是關鍵,王文昌平時性格孤僻,倘若家人能夠多溝通,解開其心中的癥結,我想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


麋鹿說法


性格偏執在心理學上來說,是有一定的心理障礙。按醫學來說,是一種疾病。

如果不是疾病,誰會弒親?虎毒還不食子。何況有著情感的人類。在患有疾病的同時,這個人還有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女兒奪其財產?聽上去很可笑,也很可悲。在他的眼裡,女兒遲早是人家的人,也就是外人。外人怎麼能擁有他的財產呢?

愚昧無知的封建思想,自私自利的心理作祟。殊不知,女兒也是你最親的人,即使把財產讓給自己的女兒,又有何妨?手心手背都是肉,何來外人之說?

讓人痛心的是,連同自己的女兒,三條人命因此煙消雲散。


在塵埃裡相遇


還有什麼比父親親手殺死自己的女兒更慘絕人寰的呢?自己的一生也被斷送了。一個家庭就這樣被毀了。確實讓人痛心。

不是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小情人麼?不是說女兒是父母貼心的小棉襖嗎?在這個家庭裡,這些溫情似乎是不存在的。

女兒和蘇某處對象,父親不同意。女兒不聽,還堅持要跟蘇某在一起,還把蘇某母親請到自己家裡。實在有些弄不懂這個女兒的行為和心態。公然違背父親的意願,有點得寸進尺的味道。不僅把男友帶回家,還把男友母親也接來。這是要氣死父親嗎?

原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說這類人的。

父親的想法也確實讓人瞠目結舌,竟然認為女兒聯合外人霸佔他的家產。雖說女兒有些忤逆,但是也不至於如此傷害父親。父親的想法確實太杞人憂天了!

可見,這一對父女之間,沒有親情,沒有信任,沒有關愛,只有猜忌和冷漠。

看到圖片中,這位父親其實也是一位勞作的農民,平日應該也是非常辛苦。想來當年養育女兒,也是不容易的。如今,和女兒卻到了這般流血喪命的境地,確實是人間悲劇。

看了這則新聞,很有感觸。

作為子女者,應該多孝順多體諒父母的艱辛。遇到意見不合的時候,應該想辦法解決,說服父母,而不能有意反其道而行之,公然粗暴反抗父母。

作為父母,應該理解和包容子女,遇事冷靜,不可隨意拿出大家長的威嚴來高壓,更要懂得兒孫自有兒孫福的道理,學會有的放矢。

總之,若心中有愛,一切矛盾最終都迎刃而解。


子蘭爵


不知道多少人持有此種觀念,與其讓天下人負我,不如我負天下人”,至少遼寧鐵嶺的王文昌是其中一個。


7月24日深夜11時左右,遼寧鐵嶺調兵山市曉明鎮前屯村王文昌家的東臥室突然間傳來”乒乒“聲響中,夾雜著女人的哭喊聲和慘叫聲。聲音歸於平靜之後,王文昌重病的妻子,踉踉蹌蹌地跑到鄰居家,使勁地敲響了房門:殺人啦!殺人啦!鄰居們過去一看,東屋內,王文昌的女兒王某雲、男友蘇某、蘇某的母親劉某躺在了血泊之中,王某雲和蘇某已經死亡。更令人吃驚的是,行兇者居然就是這家的主人王文昌。村民們不解,王文昌為啥要殺自己的女兒呢?

王文昌供述,女兒王某雲和蘇某處對象,他壓根就不同意,但是,王某雲根本不聽他的,堅持要和蘇某在一起。還把蘇某的母親劉某請到了自己家。案發當天晚上,王文昌獨自在西屋睡覺,怎麼想都覺得女兒是聯合了蘇某和劉某要霸佔他的家產。因此動了殺機。

王文昌是不是激情犯罪呢?

所謂“激情犯罪”,系犯罪類型之一。當人處在消極的激情狀態時,如處在暴怒、仇恨或絕望狀態時,由於認識範圍縮小,理智分析能力受到抑制,自我控制力減弱,不能正確評價自己行動的意義和後果,從而實施的觸犯刑律的行為。常見的有殺人、傷人、毀物等暴力性犯罪行為。


從案件發生來看,王文昌並沒有預謀,甚至沒有作出準備,原因是“女兒談男朋友,不聽他的,還把男友母親接到家裡住”。

在古代,我國的男女聯姻需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雖然法律規定戀愛自由,結婚自由,但是在封閉的小農村,做為子女在選擇婚姻的時候,還是有必要聽取父母的意見,至少在王文昌看來,女兒應該聽自己的。

然而,女兒不聽自己的也就算了,示弱一下,可能父親內心閃現的憐憫也就成全了女兒,但是,女兒卻名目張單的將男友和男友母親帶到家裡來,想必此事會成為村裡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想到這裡,王文昌可能會異常憤怒,所以在憤怒之下作出了不理智的行為,應該屬於激情犯罪的範圍。

王文昌所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家產嗎?


有人說,這樣大動干戈卻為了幾間破茅草屋,還以為有千萬家資呢?然而,透過想象看事情本質,絕非如此簡單。

在農村來說,對女兒一般是存有偏見的,女兒嫁給他人,孩子隨了他人的姓,想到此,有多少男人會黯然自傷,並且,以後女兒要是聽了女婿的話,對老人不管不顧,老人多麼無助,一步步的設想,讓他陷入了不理智的狀態,然而,他必將為自己的行為擔負刑事責任

我一直倡導要和孩子用商量的口氣,而不是命令去解決問題,有一天,你會在孩子身上發現自己的縮影,當女兒執意將男友帶回家的那刻,王文昌可能沒有過多思考,但是我們似乎看到了女兒和父親的性格有著相似之處。

我是喜歡孩子的幸福媽媽,願意分享和幸福相關的秘密,歡迎關注、留言、點贊及轉發分享!


幸福媽媽的秘密


人世間最大的悲劇莫過於血親相害,自此家人離合!

遼寧鐵嶺男子王文昌因為不同意女兒的親事並且害怕對方謀奪自己的家產,於是乎痛下殺手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與準女婿一道殺害,這種行為簡直是不可理喻,完全並非正常人所為!

都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在過去人們崇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且講究門當戶對,而如今對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人們的婚戀觀有了很大的改變,為求幸福自由戀愛而結合者數不勝數。

女兒王某雲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並且找到了自己心儀的蘇某,然而身為父親的王文昌對此卻極力反對。或許王文昌的本意是希望女兒今後能夠幸福,在他看來蘇某恐怕不值得女兒託付終身。但是很明顯他忘記了一句俗語——女大不中留,儘管有著父親的身份但是他根本沒有能力去改變女兒的想法。而女兒不希望因為婚戀之事與老父決裂,於是乎她想到用既成事實來使父親改變心意,接受她與蘇某的情感。

父女之間的本意都是為了消弭雙方之間的矛盾,然後由於缺乏溝通,女兒將男友蘇某帶回家中的行為被王文昌視作了謀奪家產之舉。而事實上,從上面這張案發後王文昌指認現場的照片來看,他的家庭條件其實非常一般,他所謂的家產根本就不值得女兒的男友去覬覦。

只因毫無依據的懷疑,王文昌居然將自己的女兒與女兒的男友一同殺害,其內心之兇殘由此可見一斑。他的行為根本不是正常人應有的表現,個人認為此人應當患有偏執型的精神分裂症。

不過,王某的精神雖然異常但也並非完全沒有任何行為能力。他在案發後知道逃離現場來實現自我保護,說明了他的思維並非完全混亂。

綜上,王文昌很有可能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案發只時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當然,要真正明確他是否有病還需要對其進行有無精神病、刑事責任能力與受審能力等方面的司法鑑定。

不管怎樣,父親因為虛無縹緲的猜忌而殺害自己的女兒與準女婿無疑是一場人倫悲劇!但願世人多一分理性少一分暴戾,莫要再上演類似的悲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