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江西"搶棺材"這事大家有何看法?

你大爺的大爺叫我祖宗


我覺得火葬和棺材沒有必然的聯繫啊,因為在我們老家那裡,都是人火化了,骨灰放在棺材裡,然後再埋在地裡,至於埋在那,都是自己家的地裡面,不曉得我們那裡的習俗是屬於火葬呢?還是屬於土葬呢?在我的認知裡,人如果不火化,直接放在棺材裡,埋地下,那就是土葬,如果人火化了,骨灰盒放在棺材裡,那就是火葬。

至於,當地為什麼這麼做,可能是覺得土地埋一個棺材比較佔空間吧,但土地是別人祖祖輩輩傳下來的,人家的祖宗都埋在那,憑什麼不讓人家埋呢?

而且還有,棺材是別人的私有物品,隨意搗毀別人的私有物品,難道不是違~法嗎?古時候打仗,要講究個師出有名,不知道他們所做的這一系列的行為的理由又是什麼?

就我們那地方而言,把骨灰盒放棺材裡再埋在地下是很常見的,而且超不過三代,在上面一輩的人,墳頭都平了,土地也能再次利用,它是有一個循環週期的,又不是說一整片土地都是墳頭,而且現在人的壽命也長,自然不會浪費很多土地資源。

最重要的是,習俗啊,人們的傳統觀念是很難改變的,好吧。

不管怎樣,我對這群搗毀別人私有財產的人保持一定的看法,果真,在以後真是si都si不起了。


小幸福的萌萌雷


對於這樣的搶砸行為,我覺得有些遺憾,有些荒唐!

首先,缺乏基本的法治精神。

法無禁止即可為。而且即使是法律,也必須是良法,是合乎廣大民意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治。

其次,在治理創新中,我們要尊重傳統文化。

逝者為大,這是我們起碼的敬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喪禮是一種傳統文化,我們需要尊重。

有教授認為,如此搶棺材砸棺材的行為,實際上是把逝者當垃圾進行處理,是缺乏孝順的觀念。

最後,我們需要警惕基層治理當中的一刀切問題。

現在有的地方在治理創新當中,存在一刀切問題,不實事求是,缺乏對法律、道德、民意的敬畏。比如火葬不一定就比土葬科學,比如有的墓地還用水泥、大理石等建成的,明顯還比土葬要佔用耕地。


碧翰烽


僅從新聞報導來看,這種做法確實有些武斷。

至少從明代開始,江西就是一個宗族組織發達的地區,時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地區屬於宗族聚居地區。所以在明清時期,江西人外遷時,也會對推動當地宗族組織發展,如江西填湖廣以後,現今的黃岡、麻城等地都借鑑了部分江西宗族建設的模式,還有人專門前往江西,將其如何修譜、建祠堂等技術和方法帶回。

說到宗族,就不得不提及宗族與墳塋,在大部分宗族族譜中,其家規家訓部分都有關於重視祖墳的規定,部分家譜還有不小的篇幅專門記載祖墳的地理位置,並配有相應的讚語。所以,在宗族組織發達、極為重視祖墳的地區,強行推行火葬,實在有點不通人情。

江西弋陽族譜對祖墳的記載

當然,政府的政策可以理解,推行火葬確實有諸多好處,但幾百年的傳統觀念,並不是簡單的“搶棺材”就可以消除的,更應該是漸次而行,通過文化宣傳等手段,逐步推行。


楚邾


我只能說這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鬧劇,風波起容易,平息風浪難,我看這件事如何收場?

人之所以是理性人,因為他能吸取教訓,在別人曾經摔倒的地方,他知道要小心、謹慎,不能走同樣的彎路,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卻對“前車之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

想當初,河南的平墳運動也是搞得如火如荼,大有不把墳頭平盡誓不罷休的氣勢,後來怎麼樣,在輿論的聲討下,很快偃旗息鼓,平掉的墳頭又重新出現在中原大地上,最後真是弄得灰頭土臉!

有人說土葬是搞封建迷信活動,我對此不以為然,有些人就是喜歡動不動就扣帽子嚇唬人,如果說土葬是迷信活動,那國家為什麼把清明節作為法定假日確定下來,為什麼鼓勵大家保持傳統去掃墓呢?幾千年來的風俗習慣,已經紮根在老人的觀念中,難道一聲令下、一紙公告就能把他們幾十年來的觀念改變過來?我們不反對殯葬改革,但是反對這種一刀切的強制化。

有人說土葬汙染環境,說這種話的人有沒有去過火葬場,難道火葬場排出的氣體不汙染環境?有人說土葬佔用耕地,難道你沒有看到各地經營性的公墓都是佔用的耕地嗎,除了收費就是收費!而且在一些已經實施殯葬改革的農村地區,火葬除了增加死者家屬負擔,讓他們多花一筆靈車費、火化費、骨灰盒費用之外,沒看到還有什麼其他改變,該買棺材還是買棺材,該下葬在耕地裡還是照舊!

除此之外,火葬就是推高了大城市公墓的費用,一個公墓可能要2、30萬元,誰有那麼多錢買,所以有人戲稱在大城市“死不起”!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是法治國家,憲法是根本大法,無論是誰,都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行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棺材是老百姓花錢買的,屬於合法的私有財產,憑什麼到人家裡搶棺材,憑什麼毀壞人家的棺木,這難道不是涉嫌故意破壞公私財物犯罪?


打虎拍蠅


殯葬改革已經推行幾十年!江浙一帶早就實施火化,現在火化和公墓大家十分普遍接受!為何江西至今有人牴觸,還大放厥詞說“搶棺材”,這不得不說意識形態的落後!我在讀高中時,我就說如果大家都實行私墳土葬,隨著經濟發展,百年後,山上都是墳地,舉目遠望如身上長斑!說到祖墳,清明時上墳,我們一般要上到曾祖、太祖的墓地!這些墓地是花崗岩所造,又經後人修復,百年完好如初!在我父親手裡,他修了我爺爺奶奶及我父母的墓地,因為私墓佔地大,比較隨意,往往會佔據良田或耕地,而且還會攀比誰家墓地系統得豪華,這也浪費社會資源,從整個社會來說副作用不用多說!還有,有篇文章說,棺木是農民多年的積蓄,既然這樣,那麼廢除棺木土葬才是正道啊!普通骨灰盒充其量三百吧!更有甚者說火化汙染空氣,真是貽笑大方!汽車也汙染空氣!

殯葬改革,剛推行時阻力肯定有,但是我父親還是開明的,臨終前還是交代我他可以在公墓!看了這麼多文章說這是千年的風俗!難道你們不覺得這風俗不好嗎?喪事從簡,生前厚養是大趨勢!

我支持殯葬改革!支持火化及公墓!謝謝


47602080


我覺得這種工作方式是原始性的野蠻行徑,在當代倡導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更是不可取的。

對於“搶棺材”這件事,更體現了工作的粗暴。入土為安是中國幾千年傳下來“孝道”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要想用新的火葬文化改變老的完屍入土文化,需要用科學規劃,逐步實施。因為強行改為火葬等於把幾千年“孝道”文化強行破壞了。

所以要想改火葬騰出耕地,必須得有替代的文化讓“孝道”傳統文化延續。

另外人們常說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可以通過重獎的辦法慢慢實施。

同時加大宣傳城市人火葬,子子孫孫都是挺好、挺旺的。

要用各種活動證明火葬的種種好處。同時也是父輩給晚輩留下的“財富”。即省下來的土地!

總之中國人口基數大,如果不重視火葬,對土地的佔用確實不容小覷。跟古代沒法比,因為古代人口少。但該運動的工作方式不可取,也是無法接受的。必將遭到譴責!


秦嶺薈萃


不請自來,只因我是江西人。

身為江西人,這回死無全屍,死無葬身之地!

聽說江西剛剛註冊了個殯葬公司,註冊資金2億元。接著江西就強推殯葬改革,其中有什麼關聯,相信大家都懂得。

江西人都比較傳統,農村建房都會在大廳的牆上留有一個神龕,上書天地國親師和各神佛的名字,重要的是祖宗也寫在上面。也就是說死了的先人都象神一樣的存在後輩的心中,我們江西人相信,逝去的先人會一直保佑著家族安康和興旺。

對於剛剛逝去的先人,江西人要先停靈三日,之後才會下葬,這三日都是放在棺槨中的,放在大廳中間,現在收了棺材,請問放在哪裡?把床搬出來放在大廳?還是死了立馬火化?立馬火化,假如果是假死呢,火化場燒活人嗎?

土葬幾千年,沒看到佔山佔地,幾代後沒人打理,就山還是山,地還是地。火化後集中放置,拋開錢不說,你們把一個個山頭樹砍光,澆上水泥,這就是環保?!我看是錢飽!

國家還祭祀黃帝,確認清明節,我看可以取消了。

對於中國人來說,死了進祖墳是很光榮的事。落葉歸根是一種情懷,死了埋哪裡都一樣,那海外華人華僑還回來幹嘛?

我們江西人大都數都是良民,都對的起天地良心,偉大的祖國,求求你能不能讓我們死了留個全屍?拜託了,謝謝!


娶妻當娶史湘雲



對於近期江西“搶棺材”這事大家有何看法?

近日媒體報道江西殯葬改革有執法隊進村入戶,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搗毀,甚至有官員強行將墓掘開,把棺材撬出來,將屍體抬出火化,引發老百姓不滿的文章。

據農村也有廣闊天地觀察,截止2018年7月31日晚10點30分江西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並沒對此事作任何說明,同理目前也沒任何有名有姓的個人申明是當事人。 農村也有廣闊天地認為這件事相當於是大廣場掉了廢紙,有人默默地把廢紙丟垃圾桶,而有的人卻拿著大喇叭在追問是誰丟的廢紙。


(殯葬現狀)

移風易俗、文明殯葬、環保節地、破除迷信農村也有廣闊天地相信大家都是支持的,但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搗毀,甚至有官員強行將墓掘開,把棺材撬出來,將屍體抬出火化這個行為肯定是錯誤的。一個正確的方向卻做出了錯誤的事情,肯定是方法有問題。

但日前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公開抽樣調查的“土葬”、“火化”兩者費用支出對比詳細清單。東方人特別是中國人,傳統的“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固定思維,對推漲社會風氣越來越暴戻有理論支撐。

農村也有廣闊天地認為誠然基層政府是黨和國家政策的最終執行人,況且人都有犯錯,基層政府也是人與人的組織,不妨多寬容、多理解、少指責上級政府也放寬點容錯機制,全社會共同把殯葬改革這件事做完美。


農村也有廣闊天地


一、事件概敘——

昨天,在朋友圈裡見到一位在清華當教師的學生轉發的一篇文章——《江西殯葬改革“搶棺砸棺”,人民網、光明網:治理無方,暴露無遺》,看後,忍不住想說幾句。

文章提到,最近兩天,江西許多地方出現”搶棺砸棺”的場景,成百上千棺木,密密麻麻堆積如山,用挖掘機搗毀,一口口棺材瞬間化為烏有。這樣的場景在江西吉安、宜春等地都有。

人們眼看著執法人員將棺材搶走,怨聲載道,罵聲、哭聲不斷。有人老人睡到自己的棺材裡,讓執法人員一起拖走,怎麼勸也不出來。

二、說點我個人的看法,不對之處請網友批評指正——

1、棺材無疑屬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搶棺砸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搶棺砸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2、別的地方搶人才,江西搶棺材,作為江西人,令人擔憂呀!

這一字之差是何等的區別呀。這兩種“搶”會帶來什麼樣的不同結果啊!江西的建設,江西的發展,令人憂慮啊!

3、改革殯葬,必須先要做通民眾的思想工作,然後將火葬費用下降。

據說,一次火化費用要超兩萬,許多人稱“死不起”!


陀叔拍案


對於江西“搶棺砸棺”現象,我之前已經寫了一則微頭條,但總覺得意猶未盡。

下面再做一下補充:

1,“死者為大,入土為安。”並不是簡單的迷信,這是我們的風俗習慣,就像有些國家和民族有天葬、樹葬、海葬等風俗一樣,不能粗暴地否定。採用強硬手段推行火葬無疑缺乏對死者的敬畏和對生者的尊重,也缺乏最基本的法治觀念,不值得提倡。

2,就目前來看,土葬不一定就比火葬浪費。很多死者火葬之後又佔用大理石墓室或者其他豪華私人陵墓,他們的佔地並不比土葬少。而且有些地方的火葬也只是走個過場,最終還是把骨灰裝進棺材裡埋葬,這還不如直接土葬呢。況且,火葬行業亂象和高額的陵墓費用,並不比傳統的土葬省錢。

3,歷史上的中國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農耕社會,其實普通百姓修建墓地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土地的佔用問題。由於地域不同,很多地廣人稀的地方並不存在土葬佔用耕地或者影響生產的情況。我們要相信科學,也要尊重事實。

4,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才是推廣殯葬改革的良藥。尋找最適合當地特色的喪葬方式,科學地宣傳殯改,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給民眾自主選擇的權利。通過教育和潛移默化的影響,改變更多年輕人的殯葬觀念。針對個別老人要因人制宜,堅持以人為本。

最後,河南平墳事件就是前車之鑑,這次江西搶棺事件應該也會有類似的結局。(此外,還要杜絕殯葬壟斷現象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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