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外的温情

近日,闻悉一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田某因受伤严重,急需高额手术费用,在办案过程中,监利法院法官依法裁判,执行法官积极执行,在被告方履行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努力组织调解,为田某争取了30多万元执行款,还努力帮其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监利法院干警自发捐款4000余元,这样的热心善举,为这名受伤年轻人带去了温暖和希望。

年仅二十多岁的田某,搭乘朋友肖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中与聂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田某、肖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田某头部及全身多处损伤,影像学检查为颅骨多发出血、骨折改变,右胫骨骨折。经多次手术治疗后仍不能应答说话。被鉴定为左上肢肌力2级,左下肢肌3+级,右侧肢体4+级,严重运动性失语及四肢肌力瘫,伤残等级已构成四级伤残;右胫骨骨折外固定术后致功能障碍,其伤残等级已构成十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聂某、肖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田某无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聂某所驾车辆挂靠在湖南德山某汽修公司,该公司为该车在人保财险常德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田某将肖某、聂某、某汽修公司、人保财险常德分公司起诉至监利法院。监利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由四名被告依法赔偿共计90余万元给原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履行完毕。

但判决生效后,除了人保财险公司履行完毕12万元以外,其他三被告均未完全履行。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监利法院迅速查控三名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均无财产。执行干警通过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在事故中也受伤的肖某及其家人积极筹措资金,向田某履行了10万元赔偿款,并为田某筹集了近11万元爱心款,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但法院判决聂某与德山某汽修公司连带赔偿给田某的42万余元扣除诉前垫付的25000元医疗费,还要履行39万余元。经查,聂某名下无财产,仅有的肇事车辆已处理,扣除拖车等相关费用后余5000元,已经履行给田某。事故后聂某回湖南老家打工养家。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前往湖南,几次往返,到处打听,终于找到肖某本人。肖某承诺会尽快筹款履行义务;而德山某汽修公司已人去楼空,监利法院执行干警仍在继续追查。

那边,执行干警日夜兼程、跋山涉水继续跟踪追查;这边,监利法院考虑到田某急需治疗,发放司法救助款5万元;组织调解,促成田某与肖某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20多万元;同时,监利法院的干警们看到田某的遭遇,倍感同情,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自发组织线上线下爱心捐款。

谁说法官都是冰冷严肃的?错了。工作中,他们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生活中,他们满怀善良,传递希望。(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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