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确定!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围绕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出部署,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专业会计资格,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建设与诚信意识,提高其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具备重要意义的。

财政部确定!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有关财务欺诈、会计与负责人合谋贪污侵占等案例屡屡发生,这说明会计行业正在面临着严重的诚信危机,所以此次建立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可谓意义重大。

对本次“黑名单”制度的设定,大家可能更关心的是究竟什么样的失信人员会被列入“黑名单”,对此《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有着明确的说明。

下列6类涉及会计职务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1.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做假账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4.贪污

5.挪用公款

6.职务侵占

财政部确定!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还针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以及“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因此,上述6类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面临以下被约束和被惩戒:

1.一票否决制: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取消资格: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不得从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4.降职撤职或解聘: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5.联合惩戒。

财政部确定!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面临如此严厉的制度,会计人员应该如何远离职业风险呢?

会计人员应该多用“道德”修炼自己的意志,拒绝做假账、偷税逃税、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学会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不断提高职业操守。不随意将自己的个人证件借给他人,不随便挂靠证书,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税务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阻止不法行为,举报违法行为,提高对法律的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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