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爲原民辦教師辦理了社保

原民辦教師職業是教師,而且是長期的、艱辛的,他們與公辦教師同是公辦中小學的教學人員,同工不同酬暫行不說,單就沒有編制,工作不穩定,以至後來的所謂政策清退,是他們失去了無私奉獻十幾年、二十幾年的教師職業,成為不是下崗的下崗人員。眼下,老有所養問題、病有所醫的問現實存在又迫在眉睫。因為原民辦教師都是抵近花甲或已過花甲之年的老人了!

如果當初沒有編制的門坎,沒有民辦教師是農民的身份,教師就是學校的主體,傳道授業解惑的師者,與公辦教師一視同仁,哪怕是低一個檔次為民辦教師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納入醫保體系,現在的原民辦教師也就會有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醫療也有了保障,那麼原民辦教師的問題也就不會是現在這樣的問題了,起碼不是民生問題了!
如果當初為原民辦教師辦理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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