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公检法联合发《通告》治“老赖”

安福县公检法联合发《通告》治“老赖”

吉安法院网讯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联合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月27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院、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安福县公安局首次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发出“最严通牒”。

《通告》规定,凡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在30日前主动向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强制审计、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

《通告》还公布了安福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热线,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为建设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而共同努力。

据悉,此次安福县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下发《通告》,敦促所有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在全市尚属首次,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强大阵地和攻势,全面“围剿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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