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崔会利
身份证号:4107241980****0010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同盟大道338号。
执行内容:原告周天凯起诉被告朱涛、陈静、崔会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55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朱涛、陈静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崔会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涛、陈静、崔会利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周天凯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涛、陈静、崔会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朱涛、陈静、崔会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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