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關係中一個有趣的現象:妓女和男人平等甚至還高一等

古代男女關係中一個有趣的現象:妓女和男人平等甚至還高一等

娼妓神

過去妓女供奉的神明除通用神外,還有自己的專用神。最早的娼妓神,據稱是春秋時的大政治家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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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雲:“娼族祀,以女閭三百也。”關於“女閭三百”一事,《戰國策·東周策》雲:“齊桓公宮中七市,女閭三百,國人非之。”

明人謝肇浙的《五雜俎》雲:“管子之治齊,為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佐軍國。”由於管仲是歷史記載最早公開地、大規模地設娼者,所以被後世妓女奉為祖師與神明。

除管仲外,古代娼妓還信奉白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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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說,白眉神長髯偉貌,騎馬持刀,與關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京師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必大恨,其猥褻可知。

徐珂的《清稗類鈔》說他又叫妖神:“娼家魔術,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妖神,朝夕禱之。”

千百年來,娼妓對白眉神十分恭敬,“初薦枕於人,必與艾豭(老公豬,指嫖客)同拜此神,然後定情,南北兩京皆然也。”

妓女的興起推動了娼妓神的出現,而娼妓神的出現,又似乎在倫理上讓妓女職業變得合情合理了。可見古代人性觀念在某些方面的寬容和開放程度。

妓女地位和男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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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男女關係是男尊女卑的關係,在夫妻生活中絕對是女子三從四德,男子高高在上。然而這只是大眾的觀念,其實,古代男女關係中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正經人家的大家閨秀地位比男子低,而妓女地位卻和男人平等,甚至比男人還高一等。

這從唐傳奇、宋話本、明雜劇、清小說中都可以看出,妓女受到男人寵愛的故事比比皆是。從杜十娘,到李香君,她們的愛情故事竟然成為千古絕唱,其動人事蹟直至今天還被拍攝成大量影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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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戲劇史上,寫妓女受到男人寵愛的故事中,《玉堂春》是一出流傳最廣、常演不衰的戲劇。該劇寫妓院老闆把妓女蘇三騙賣給山西商人沈燕林作妾。沈妻與人私通,毒死沈燕林,反誣告蘇三。縣官受賄,判蘇三死罪。蘇三被解至太原,三堂會審。已升任巡按的王景隆(一說王金龍),複審發現蘇三即當年自己未中舉時與其一往情深的名妓玉堂春,當年他與蘇誓偕白首,此時深為所動,欲開脫蘇三之死罪。最後讓冤案大白。

就是這樣一則單純的故事,在民間傳說和戲劇中,表現得十分紛繁複雜,內容越來越多,核心劇出就有《玉堂春》《女起解》和《三堂會審》等,每一出都是戲劇中的經典。在中國戲劇史上,同一個故事三齣戲劇都成為經典的極少。

為何《玉堂春》這樣一出表現妓女的戲劇竟創造如此奇蹟?就是因為它歌頌的妓女愛情故事。

中國古代社會,對於男性實行的是一種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條件就是:只要是不會破壞婚姻和家庭的性關係就允許;凡是有可能破壞婚姻家庭的性關係,則必定嚴厲譴責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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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一個擁有相當的財產和社會地位的男人,在家裡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之外,再擁有妾(小老婆),擁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過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拋棄正妻),也可以與婢發生性關係(只要事後把她“收房”,納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卻不能與任何女性通姦,也不能擁有任何現在意義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

這是因為,如果女方已經結婚,這就會破壞別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還沒有結婚,她的失貞也會破壞她將來的婚姻,或者使一個其他男人無法找到老婆。這就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里根深蒂固的“社會公平”的內涵在性關係方面的具體化。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限定,就必然會有讓步和另外的寬容,那就是允許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地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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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的社會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半自由人(所謂“賣身”“養女”等),不可能與一個有一定財產和地位的男人結婚,充其量也不過是被男人“贖身”而成為他的小老婆。這雖然往往會使這個男人很丟臉或者沒面子,但是卻並不違反社會制度。

對於低階層的男人來說,就是明媒正娶一個妓女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那個妓女在婚後能夠恪守婦道就行。

這樣一來,妓女的等級實際上就與社會上男人的等級相一致了:貧寒之男只能去煙花巷裡的娼“寮”(寨子般的),找那些低級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頭有臉的妓“院”(像個家居),找那些類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體面的男人則去那些夠得上“樓”(富貴顯赫之處)的地方,找那些往往是遠遠勝過妻妾婢女的高級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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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地位和男人平等主要體現在性上。古代的等級觀念是男尊女卑,在性的方面,所謂“女卑”是指一個女人只能和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所謂從一而終,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人只能有一夫,男人卻能一夫多妻,且妻妾成群,這是男人的權利和光榮。

這就是說,一個正兒八經的女人和男人是不平等的,他只能有一個男人,而她的這個男人卻可以有無數女人。反而,一個妓女和男人是平等的,男人可以公然在性上擁有無數女人的同時,妓女也可以合法地在性上擁有無數男人。而且妓女還可以從良後嫁給一個男人名正言順地做老婆,甚至嫁給一個有身份、有地位、有財富的男人做太太。

這是一個聽起來黑色幽默式的現象——在古代,不正經的妓女地位比正經女人的地位更高,因為妓女在性上和男人一樣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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