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房子三年都沒有居住,小區讓補交三年的物業費,這合理嗎?

丿相對望乀


開放商沒有通知你去收房,可以不用交物業費。一般情況商品房達到交付條件,開發商都會有一個統一交付的時間和儀式,開發商會通過掛號信或者EMS快件的形式把收房通知寄到你所籤合同上的法定地址。
這個通知上面會告訴你收房日期、地點和收房所需的材料及要交納的費用,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入夥通知書,如果開發商沒給你寄這個入夥通知,那就說明你這個房屋沒達到交付條件,期間產生的物業費、水費、公攤等費用都是由開發商承擔。《物業管理條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從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開發商已經通知你收房,但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收不了房,可以不交物業費。如果在收房、驗房的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交付條件不一致,可拒絕收房,直到開發商解決質量問題或整改完達到交付條件,這段時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

雖然開發商已經通知收房,但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未達到交付條件而延誤了交房時間,除了可以要求開發商整改之外,還可以要求開發承擔物業費和因延誤交房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如果你都沒有以上這兩種情況,不管你有沒有裝修入住,都是要交納物業費的。因為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主體之一,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雖然你買了房沒有入住,但是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是整體性和持續性的,也不會因為某一戶或某一個業主不住就會停止或減少服務;並且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建設單位已經選聘了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也會在簽訂購買合同時包含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因此,當你購買了房屋之後,你就已經存在有交費義務了,不管你有沒有住。


安然83806824


小區建成後,開發商是最大的業主,有開發商按照小區檔次的定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前期合同,並開始按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企業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儘管這些新建的房屋,沒人居住(屬於空置房),但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一直在進行,工作量並沒有減少。隨著房屋的銷售,產權逐漸地轉移到個體業主手中,繳費的義務也隨之轉移到購買房屋的業主身上。

物業管理提供的是公共服務,不會因為哪個個體業主在與不在就會停止或減少。就算你長期不在所在小區居住,你也在享受著小區的各項服務。環境衛生還在打掃,綠化植被還在修剪,公共設施還在維修養護,環境秩序還在得到管理。就像你進飯館點完餐一樣,吃與不吃是你自己的事,但買單卻是不能差的。你能說我沒吃我可以不付錢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