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青海省省級職工醫療和生育保險政策解讀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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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醫用耗材實行最高限額標準管理,最高限額標準為7萬元,低於限額標準的按政策規定報付,高於限額標準以上的部分個人自費。

(四)血製品和吸氧費

血製品(不含藥品目錄內品種)和吸氧費個人先自付40%後按政策規定報付。

(五)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省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實行最高限額標準管理。層流潔淨病房、重症監護病房、特殊防護病房床位費最高限額標準為60元,低於限額標準的按政策規定報付,高於限額標準以上的部分個人自費;其他床位費最高限額標準為30元,低於限額標準的按政策規定報付,高於限額標準以上的部分個人自費。

公務員、廳級幹部、離休人員和因公致殘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等參照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人員的床位費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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