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遇見是一種幸福244915926


其實自從國家注重鄉村開展以來,致力於開展有型、有特徵的新鄉村,至此意味著鄉村這片淨土就開端焦灼了,曾經鄉村人口多,開展機會少,平窮、落後,沒有像樣的路途,城裡人關於鄉村都是不以為然,可是現在鄉村改革之後,實行了村村通修路辦法,使之通往致富的這條路途正式走上正軌,那麼作為鄉村戶口的人,並非都有土地的,比方98年最終一次分地,有的人嚮往城市開展,對土地不行注重,繼而放棄了本該一切的土地,那麼別說二十歲以下,就是整個家庭都沒有土地。


土地改革,面面實行土地確權方針,一戶一宅更為清晰,土地成為了農民的一項不動產。20歲以下的人沒有土地其實是能夠承繼父輩職責地的。所有確權之後,父輩有權進行分給子孫。土地確權只是一個戶口本的代表,並沒有實質性的約束家庭成員具有土地的權力。


鄉村宅基地承繼問題,國家法律一向沒有清晰的規則,不過跟著鄉村宅基地流通等方針出臺後,宅基地承繼根據“地隨房走”的準則,鄉村子女在父母逝世後,不只能夠承繼宅基地上的房子,還能夠享用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基友


給大家說一說現在我國農村土地確權的最新動態吧。因為根據糧油市場報報道,就在今天(2017年11月29日)上午,農業部舉行新聞發佈會,向媒體介紹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有關情況,農業部相關領導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在發佈會上,農業部官員表示,我國多個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而且承包地確權可為農民帶來以下五大好處。

多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在發佈會上表示,目前全國整省推進此項工作的省份已達28個,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國2718個縣(區、市),3.3萬個鄉(鎮)、53.9萬個行政村。截止11月底,全國實測承包地面積15.2億畝,已經超過二輪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確權達到面積11.1億畝,佔二輪家庭承包耕地賬面面積的82%,甘肅、海南、陝西、福建等17個省市確權面積超過了90%。

據瞭解,張紅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稱,山東、寧夏、安徽、四川、江西、河南、陝西等7省(區)已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了基本完成。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湖北、湖南、海南、貴州、甘肅等9個省份也處於收尾階段,準備向中央提交相關完成報告情況。

承包地確權農民可得五大好處。

據瞭解,張紅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從全國來說,2014年開展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以後,農民得的具體實惠,可以歸結五個大的方面:

第一,把實際情況搞清楚了。

中國有2.6億農戶,其中2.3億承包農戶,家家都有土地,這塊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順應當時大家的要求,進行遠近搭配、厚薄平攤,儘可能公平,所以這麼多年下來,農戶承包地面積到底有多大?東邊、西邊、南邊、北邊的位置具體邊界在什麼地方?多數地方原來說分了一畝地,恐怕量下來也就是那麼一畝多點。但一些山區,說家裡面有一畝地,但是一量下來可能是1.5畝,甚至更多。我想到底農民現在有多少地都很難把握。這次我們通過航拍實測,落到地上就是相對精確的數字。所以,第一個就是把家底搞清楚了。

第二,土地權能增加了。

我們搞確權登記頒證的目的就是確實權、頒鐵證,讓老百姓手裡擁有的承包經營權證是土地的身份證。當然承包合同是權利生成的依據,但擁有這個證書以後,就擁有了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還有相對的處分權利,這種處分權利就是轉包權和出租權。以前這個權利也是存在的,但是心裡沒底,這個地轉給你以後,可能收都收不回來,因為當時沒有類似於像現在頒了鐵證一樣讓人放心,面積有多少、具體什麼位置,心裡很踏實。通過這次確權登記頒證,權能就非常完整了。

第三,土地承包糾紛也解決了。

39年前實行家庭承包,主要是出於一種公平的考慮,家家戶戶耕地的好壞、遠近、厚薄都要考慮清楚。30多年來,地力改造了,地界也沒有那麼清楚,到底地塊是你的還是我的搞不明白,邊界不清、權能不完整。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不僅把面積搞準確了、邊界搞清楚了,逐步達到相對公平又有效率。在這個情況之下,幾十年的矛盾糾紛也予以化解和澄清。

第四,土地流轉放心了。

確權登記頒證推動了“三權”分置,推動了經營權有序流轉。截止2016年底,二輪承包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到4.7億畝,佔比約35.1%,現在2.3億農戶中有7000萬農戶已經不直接經營他的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了。這種經營權的有序流轉得益於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我轉給第三方經營十年、二十年,只要在二輪承包期限內,我轉給你,我要你多少租金,雙方自主商定。在這個過程中,確權登記頒證也推動了經營權的流轉。對流出方來說,這個地到時候收得回來,收不回來,不知道。對轉入方新的經營主體來說,投不投入,心裡也不穩。所以,解決好了土地的權能以後,土地流轉經營更順暢。

第五,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

此外,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現代農業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

張紅宇認為,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在實踐中效果還是非常不錯的,幾個已經完成省份,土地經營權發生率越來越高,但是壞帳率越來越低,因為雙方有了嚴謹的契約。我最近看到山東的武城縣,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抵押擔保非常普遍,老百姓實實在在地感覺到了手裡面的經營權能給他帶來實惠,而且這個通過數據匯交、信息共享以後,金融部門也願意做這個生意。

《糧油市場報》官方賬號首發於在悟空問答!11.29


糧油市場報


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國家法律一直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隨著農村宅基地流轉等政策出臺後,宅基地繼承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子女在父母去世後,不僅能夠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根據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的情況來看,宅基地繼承或將在2018年確權結束後,有所變化,以下三種情況的農民將再也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了!  

第一、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農民  不論是宅基地,還是耕地,分配的基本原則都是農村戶口,如果戶口已遷出農村,那也就代表著你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就不能夠享受到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時父母在農村擁有的宅基地。但修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不過不可以對繼承的房屋進行翻建等工作,等房屋倒塌之後,宅基地將會被集體收回。

第二、父母的宅基地屬於違規佔用的農民  目前,國家對農村宅基地修建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農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要經過申請審批後,才能開始修建。但早期由於管理制度缺陷,很多農民都是先修建再審批,導致許多農民都屬於違規佔用宅基地建房,甚至還有一些農民佔用耕地修建房屋。  在宅基地確權結束之後,修建的房屋雖然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宅基地卻不能被繼承。

第三、被繼承的房屋已塌陷的農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中規定:“農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等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由此可以看出:農村的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限的。不過是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才能夠被繼承!  可現在許多農村的房屋都出現了倒塌,房屋的價值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對於這類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農民不能夠進行繼承,宅基地會被收回。

因此20歲以下的人可以選擇戶口不遷跟隨父母的農村戶口繼續享有宅基地,也可以出去外面世界看看,離開農村,具體還要看個人的自己的想法,你們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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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土地確權,不會面面俱到,能把全國9億農業戶口的人員都照顧到。而且土地確權的意義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啊,土地分配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候已經確認了下來。獲得承包權的農民都是有成本合同的,你說怎麼辦?能毀約嗎?

所以說,在二輪承包開始之前放棄農村承包地的和後來出生的年輕人,都沒辦法獲得土地承包權了,除非二輪承包到期才有希望。這個時間段是一種煎熬,必然會有人怨聲載道。

但是,既然政策是這樣的,而且照顧的是絕大多數農民的利益,只有另想辦法解決這些沒有土地承包權的人的土地問題了。

請正確理解國家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農村土地資源本來緊張,如果再平均分配的話人均佔有量會被稀釋的更厲害。天無絕人之路,辦法總會有的。

不要輕易放棄農業戶口。後期可以繼承自己親屬的土地承包權。今後戶口二元制有可能會合二為一,但是農民還是有土地的,所以為將來打算,自己在升學就業參軍或者進城等等,可以繼續保留農業戶口,不要輕易的遷出,遷出容易回遷難。現在很多遷戶的農村人就是回不來了,也不在少數。

從事其他技能行業或者務工。土地對於現在的情況就是,機械化的告訴發展,一個勞動力就可以很容易的解決。所以多出來的農業家庭人員可以從事其他職業掙錢。趁自己年輕可以學習一門技術,也可以在將來除了土地還有其他謀生手段。當然,打工也是一種門路,適合自己的就好。

可能獲得土地的辦法。村集體佔有的機動地,有的話努力去爭取。自己開墾村集體的四荒地,把四荒地改為可耕種的農田或者搞養殖業。想在農業上有作為的可以流轉別人的承包地,利用經營權獲取種植收益等。

門路很多。老天餓不死有手有腳的人,只要想,辦法總是有的。


農民妹子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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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會議上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將再對土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從97年算起,那麼新一期的土地承包期應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我國現在正在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是新農村發展的一個助力器。

那麼農民2018年確權後,20歲以下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呢?對於符合規定的新增人口承包問題:

一、 農村的預留地,一般情況農村都會預留一部分地出來,就是為了解決由於新增人口。所以農民朋友可以鄉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

二、 繼承上輩的土地,土地既然是家庭承包,那麼肯定是屬於家庭的,對於一些老去父輩的土地,自然到子女的手中。

三、 村集體回收的土體,這一類土地由於種種原因,比如:苦寡老人去世後沒有後代繼承又或者脫離農業戶口後被收回的土地等等。

四、 承包他人的土地,既然土地是承包下來的,那就都可以流轉。比如有些人為了子女的上學去城市定居那麼暫時放棄承包權,你就可一從他手中繼續承包。

國家的政策雖然是這樣,但有的地方也不一定都是這樣。就拿小編這邊來說,從土地承包到家後後,村集體規定是每十年重新分配一次。剛開始還好,分配了幾次後就行不通了。分了比較好的地的人就不同意重新分配了,村集體對這事現在也不管不問。現在土地賣的賣、建房的建房,現在出生的人基本就是繼承父母的土地,除這一種途徑已經沒有其他的辦法獲得了。

如果大家對我的回答有什麼異議,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一起探討!


農愛邦


【農村土地確權後,父母的土地可以“繼承“】

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可以繼承家庭父輩的土地的。要知道,現在國家已明確提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其意思就是說:家裡有新生人口了也不再分給土地;而家裡有老人去世了,原來所分到的土地也不收回,還是留在這個家庭中自行分配,也就是可以讓下一輩繼承了。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將在2018年全面落實,對於種種原因已經沒有土地的農民來說,這次土地確權基本已和他們沒有多大關係了。要知道,這次土地確權就是要明確土地的使用權是誰的,如果你手裡沒有土地,這次確權對你而言就沒有關係了。

另外,要了解的是,即使你是農村戶口,但並沒有規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的村裡已經沒有多餘的土地可分配了,那自然就無法獲得土地,只能等到村裡再重新調整承包地時,可以再申請分配承包地了。不過,你可以申請一下是否可以先獲得宅基地,要知道,農村宅基地也是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龍百曉生


一、申請農村的預留機動地來獲得

一般情況下,各個村莊裡都會有提前預留的機動地,機動地就是為了應對因土地承包合同改變而預留的土地。因此在農村沒地的農民都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這種情況的可能性不大。

二、通過土地流轉來獲得

鼓勵農村的農民相互之間,通過轉包、轉讓、出租、等形式來轉讓土地的使用權。通過這種土地流轉的方法,讓沒地的農民只要繳納一定的租金就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

三、從自願放棄承包權人手中獲得

一些農民因為外出求學、或者是男婿女嫁、或者是進城打工等原因,自願放棄承包土地,這些人當地政府已經給予了保障政策,這樣的農民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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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談新三農


我這是2015年確權,承包期是1999年至2028年30年。2018年確權結束。國家又一次延長承包期30年2057年。這個承包權是可以在本村組農戶之間自願流轉的。

如果你那還沒確權,就要趁著次確權。要求本村組重新人均分配田地!別等新土地證確定下來了再吵吵就沒用了。切記!工作組到你村組裡確權時,攤開衛星地圖問這塊田是誰的?那塊田是誰的?你們沒田的人就要搶著答是我的,是我的。這就是有爭議的田。沒法確!以此要求村組重新分配。我組裡確權有兩戶就是在交農業稅時退了田的。他以前種過的田,他說是他的。工作組肯定是擱置爭議田,現在種田戶也沒辦法。只好讓步,種還是現在的田主種,徵收了就補1/3給以前種田戶。以前的種田戶,不是這樣鬧。那徵收了就看別人數錢了!

在交農業稅的年代,農村田地是3年一小調10年一大調。小調就是嫁了姑娘、走了人,跟娶媳婦、生了娃。他們之間出進田地。人口肯定是增的快。大調就是人均分配。非常麻煩遠近、肥瘦(高低產量)都要搭配好!

現在確權了,種田有補償、有租子收。以前調田模式行不通了。合法不合情理了!所以就出現了娶了媳婦、生了娃沒有田的。現在很多農民把這次國家確權,當成了田是他家的。


劉衛55022507


對於這樣的問題,很多農民朋友都十分的關心,2017年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在2輪承包期結束後對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這個消息一出來有人高興有人愁,高興的農民是延長30年承包期就像心裡吃了定心丸,愁的就是部分家庭人口增多,後面出生的沒有耕地。

土地延長30年,這個政策對大多數農民群眾是好的,延長之後農民群眾可以靈活流轉土地,或者大膽探索新的土地收益,有利於農業現代化發展,同時也推動農民的積極性。

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1、多餘的村集體土地;現在農村很多地區還有村集體土地沒有分給到戶的,那麼對於在分田到戶之後出生的人口,可以和村集體協商,可不可以把這些土地分給沒有地的孩子,這個也是能得到土地的一種途徑。

2、繼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權;現在土地實行的一種是家庭承包制,說明這個是以家庭為主,並不是個人為中心,承包期內家口的增減都不會回影響土地多少,現在土地延長30年,說明30內土地將不會出現大的調整,沒有土地的孩子可以繼續耕種父母的土地,直到承包期結束重新調整。

3、沒人繼承的土地;這類土地一般指五保戶,孤寡老人去世後,原來的土地沒有人繼承使用權,這些土地被村集體收回後,沒有土地的可以申請重新分配。

4、租賃承包別人的土地;現在土地基本都可以流轉,如果自己創業需要土地而自己沒有土地的情況下,那麼可以對他人土地進行合法的租賃承包,所以說不一定自己有土地了才能幹事,看自己的視野吧。


鄉村的小農


鍾情三農要告訴大家,截止2018年全部完成的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地,我國廣大農村地區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在2018年自然也就不會分到土地!

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這些人最晚能夠在2028年初第一次獲得土地,變成“有地可耕”的人!

最晚至2028年初,沒地的人可以獲得耕地!

一直以來,在我國農村地區都存在著一種“生者無地可種,死者有田可耕”的奇特景象,而造成這種令人難以理解的情況的原因就是我國目前現有的土地分配政策,那就是土地一旦劃分,原則上來說30年內不動搖!死者不減地,生者不增地!

目前我國正處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期間,也就是1997年至2027年底,所以就有了1997年以後出生的農村孩子沒趕上分地,沒地可種。

而一些分完地不久,便去世的農村居民由於我國的土地政策,他們的土地依舊可以被其家庭成員所繼續耕種。國家的本意是通過設立較長的土地承包期來維持農民的種植熱情,保證最多數農民在有生之年能夠多種幾年地,但是實際情況來看,很多人對此很不理解,甚至是怨聲載道!

不過我國倒是不反對局部地區小範圍的重新分地,有的地區5年一分地,有的地區10年一分地!

按照我國的土地政策,我國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將於2017年底結束,屆時,新一輪的土地承包期將繼續順延下去!

也就說,沒趕上1997年分地的那些人或者在這30年之間出生的新增人口,如果最近今年村集體不自行調節耕地的話,最晚就能夠在2028年的1月1日那一天起,成為一名“有地”的人。

土地確權不等於重新分地!

其實類似於題主這樣的問題,筆者在問答見過不少,提問的緣由千奇百怪,但是有一點是共性,那就是提問者對我國的土地確權以及土地重新劃分之間的關係不明確,而且搞混淆了兩者之間的關係!

那麼,我們先來看看到底什麼是土地確權和重新分地!

土地確權讓農民土地更規範!

顧名思義,土地確權就是把土地的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以便農民在流轉或者入股的時候獲得收益更加方便!經過確權的土地,丈量將更加規範,數值也更加精確,農民在出租給他人或者被他人佔用的時候,獲得相應收益的時候更加理直氣壯了!打個比方說,在沒有確權之前,自家的耕地被少報了2畝,如果按照之前的合同,流轉給他人的話可能就要少收2畝的錢!

而現在,有了土地確權證以後,以最新的面積為準!這樣,農民就能夠一分不少的獲得原本屬於自己的那些財產性收入!

所以,大家應該要明白一點,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地,而是讓你的土地歸屬權和實際情況更加規範,讓你在土地流轉或者其他活動中不多佔便宜,也不會讓你吃虧,僅此而已!

希望以上信息能夠對大家起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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