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封丘:與鄭州金水法院聯動執結疑難案

 近日,河南省封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兩位執行幹警前往鄭州市金水區執行案件,得到了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兩位幹警的大力支持,確保了案件的順利進行。

原告劉某和被告賈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經封丘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賈某賠償劉某88000元。判決生效後,賈某並未自動履行,劉某遂向該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賈某一直未履行義務,且行蹤不明。

為查找到賈某的下落,該院執行幹警鄭立鵬、鮑海慶等人通過到鄭州市金水區民政局、公安機關查到賈某的具體住址。隨後,就隨即前往該地走訪、查找,碰巧在電梯裡遇見賈某抱著一個孩子,正要下樓。賈某稱其孩子正在發高燒,急著去醫院治療。由於事發突然,執行幹警就跟隨賈某一起前往鄭州市兒童醫院就醫。

孩子妥善安置後,已經是晚上八點半,承辦幹警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因為案件矛盾較深,碰面後有可能會發生衝突。為保障當事人人身安全和案件的順利執行,決定就近前往金水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處理本案。到達金水區法院後,該院執行局幹警張孝華、趙亞平了解情況後,熱情地表示“天下執行是一家,兄弟法院執行局有事,定當大力配合。”隨後一同將賈某帶至8樓辦公室詢問。賈某表示其上班工資低同時要撫養孩子,沒有能力履行義務。申請人劉某則表示賈某如不支付88000元,要求法院必須拘留賈某。

考慮到賈某孩子正在生病住院,還是暫不採取強制措施為好。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維護。通過該院執行幹警和金水區法院執行局幹警趙亞平、張孝華分別反覆做雙方當事人工作,申請執行人劉某最終要求賈某先支付40000元,但賈某仍然表示無力償還。此時,已經是凌晨一點三十分。執行幹警又把希望放到了被執行人賈某哥哥身上,通過做工作其自願替賈某先履行10000元(微信轉賬),剩餘30000元積極籌款儘快履行。為顯示誠意,賈某的丈夫將自己的行車證交給申請人劉某保管。申請人劉某同意,並表示可以暫不拘留賈某。在整個執行過程中,金水區法院執行局趙亞平、張孝華兩位幹警始終在現場陪同不厭其煩幫助做當事人的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協議。

翌日下午五點,賈某等人將30000元案件款交給了申請人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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