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办继续组织对P2P公司验收和备案

2018年6月5日浙江省金融办官网发布2018年度重点工作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十项重点工作,其中提到,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绩效目标为:1)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对个人对个人(P2P)公司验收和备案,继续做好互联网支付、保险和资管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整治工作;2)继续落实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区域金融风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完成时限均为12个月。

浙江金融办继续组织对P2P公司验收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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