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朋友在網上留言說:我和男朋友剛分半個月,剛分手那會就像打了麻藥,不覺得疼,反而過了一個星期之後覺得陣痛來了。
現在每晚整宿失眠。不是說想他,也不是怨恨他,而是一會兒想從前,一會假想他明天會不會聯繫自己,再一會兒想想自己接下來的日子該怎麼辦。
有時候忍不住想聯繫他,每晚睡很短時間,而且幾乎只要睡著就會夢見和他相關的事情。這樣的情形怎麼可能會做到心如磐石紋絲不動呢?
我曾經有了解過他們為什麼不願意去聯繫前任,在所有的因素裡,有一個簡直雷同的答案:怕打擾到對方。
接著我問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呢?
有人說“分手後的思念,都是犯賤”,也有人說“不聯繫,是對前任最大的尊重”。而如果去網上找的話,會發現更加精闢的想法。
但是,在這些看似很有道理的話中,隱藏著一個的根本性的矛盾。那就是你認為的“會打擾對方”只是你認為的,並不一定是真的。
這話有點繞,說得簡單點就是:你以為會打擾到對方,其實對方並不一定會認為那是打擾。
因為我們都是成年人,知道趨利避害的道理。如果對方認為你的行為的確打擾到了自己,ta會明確的告知你,如果你還是堅持,那就變成了“騷擾”。但是,如果對方沒有告知你,其實就是默認為你的所作所為並沒有讓ta感受到“被打擾”。
到這我知道有人會說,什麼啊,這種邏輯也太不要臉了吧!
但只要你稍微想想,就會明白,為什麼對方不明確告知就代表不反感呢?
因為有留戀,甚至還有一絲期待。
留戀來自於你們曾經在一起的幸福時光和美好回憶,期待則來自於你們彼此的依賴感和不甘心。
所以,不要擔心自己的聯繫會不會“打擾”到對方,事實會證明,很多時候這種擔心是多餘的。
退一步來說,為什麼要考慮那麼多呢?自己明明很想很想做一件事,只要合理合法不傷天害理,為什麼一定要壓抑著自己不去做呢?比如說聯繫前任這件事。
結果不需要考慮那麼多,而且其實你很多時候並不是想要一個結果,只是那個過程,“治癒”的過程。
不要認為這種想法和做法很自私,得了吧,人性本來就自帶自私屬性,更何況愛情呢?
所以為了愛情自私一把,相信上帝都會原諒。
只不過,在與前任聯繫時,有一個點一定要注意,否則很容易引起對方的反感,導致最後徹底“涼涼”。
大忌:暴露需求感
其實,當你主動聯繫對方的一刻,ta就已經對你產生了警戒心。所以,就算你很想與對方複合,也不要過早的暴露這份心思。千萬不要一上來就說“我好想你,我們還能在一起嗎”這類蠢得死的話。
首先,你要給自己的角色身份有一個清楚的定位,你跟對方現在的關係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聯繫也只是問好或者一些事情上的幫助而已。
你可以找一個無需求的聯繫話題,比如問問近況,或者在一些對方生活or工作上擅長熟悉的事情上尋求幫助。
這樣不僅可以讓對方放下戒備心,還能從對方的應對中判斷出ta對你態度,同時也為接下來的交流做一個良好的鋪墊。一舉多得。
總之,就是不能暴露出自己的需求感,最好以普通朋友的方式與對方交流,這樣不僅能保持自己的高價值,還能為你們接下來的複合創造機會。
為了愛情,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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