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出轨怒杀奸夫,父亲借债赔偿望轻判

家住安康市汉滨区某镇的农民何大礼(化名)今年60多岁,曾有个幸福的家庭,儿子很孝顺,常年在外打工,儿媳操持家务,一切和谐安宁。

男子因妻出轨怒杀奸夫,父亲借债赔偿望轻判

2015年5月,儿子何涛(化名)在镇上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并很快搬了过去,因为何大礼住不惯楼房,因此跟妻子留在了老家。搬家后,何涛又出门打工,儿媳王春花(化名)在镇上带孩子上学。

刚搬进小区王春花就认识了隔壁张小军(化名)还相互留下了电话。当年9月份张小军妻子出门打工,张小军就加了王春花微信和她聊上了。不久后张小军发微信说喜欢她,但遭到王春花的拒绝。然而张小军很执着,一直追求王春花。

2015年10月份,实在难以抵挡张小军追求的王春花坠入爱河,并和张小军在自己家里发生了性关系。从这以后,他们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2016年春节过后,何涛在家里逗留了一段时间,张小军没敢和王春花联系,张小军的妻子开始怀疑王春花和丈夫的关系,并多次打电话骂王春花,而王春花也和她对骂,吵得不堪入耳。但这一切何涛并不知情。

2016年秋天的一个晚上,王春花正在家里看电视,张小军又发来微信,称要到她家里来坐一下,王春花就打开门让张小军进屋坐在客厅沙发上,没有开灯。这时王春花的大女儿起来上厕所开灯,看到了他们,张小军就走了。

后来女儿一直追问王春花,但她哄女儿说没有什么事情,也没有人。但女儿将这件事告诉了何涛,何涛便从外地赶回来质问王春花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她死不承认和张小军的关系,为此夫妻俩从争吵到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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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何涛看到王春花又和别人微信聊天,凑近一看内容十分暧昧,于是两人发生争吵,何涛打了王春花几耳光,然后抢过手机查看,王春花就去抢,并将何涛的前胸、胳膊、嘴角抓得稀巴烂,但何涛就是不给她手机。

王春花一气之下从家里坐车又到城区买了一部新手机,然后给张小军打电话,诉说实在过不下去了要和何涛离婚,而张小军也说要和妻子离婚和她在一起。两人约在城里某宾馆开了一间房,第二天又到县河去玩了一天,晚上住在农家乐,第三天返回城区,在市中心医院附近宾馆开了房,白天张小军去工地干活,晚上两人就住在一起,直到2月26日两人才各自回家。

张小军回家的时候在楼下遇见何涛正在带小儿子玩耍,但何涛并没有言语。张小军回家洗了个澡,谁知洗完后刚出来,就看见何涛怒气冲冲坐在客厅,质问他和王春花是啥关系,但张小军不承认自己和王春花有关系,两人随后发生推搡。

这时何涛忽然从裤子口袋摸出一把匕首,朝张小军腹部捅了一刀,张小军的母亲见状赶紧从后面抱住何涛,并让儿子赶紧跑。正当张小军跑到门口时,何涛挣脱了,从背后又连捅几刀,张小军当场倒地浑身抽搐。何涛有些害怕,遂迅速逃离现场。张小军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晚上,何涛将小孩托付给父母,和小舅子一起前往派出所自首,并将凶器交给民警,此后何涛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在此期间,何大礼为减轻儿子的罪行,四处奔波,替儿子鸣冤叫屈,为了获得张小军家属的原谅让何涛得以轻判,何大礼又到处借债主动给付了张小军的丧葬费用。

2017年11月份,检方对何涛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一审判处何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何涛和张小军家属均不服判决,并分别提起上诉。何涛提出,张小军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而且自己具有自首情节,自己的父亲有积极赔偿张小军亲属的经济损失,判处自己无期徒刑量刑过重,请求二审从轻处罚。张小军亲属却认为,何涛附带民事赔偿没有到位,要求二审判决何涛赔偿张小军母亲及儿女抚养费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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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何涛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持刀捅刺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严惩。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其亲属又能与被害人亲属就丧葬费达成调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

针对何涛上诉理由,在一审中已经予以认定,并在量刑时已予虑及,二审法院不再支持,故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二审同时驳回张小军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21.6万元的要求。

2018年7月上旬,何大礼收到儿子正式入监服刑的消息,对于他来说,儿子犯错伏法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未来抚养孙子孙女的生活重担还得自己背起来……。(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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