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輝超市的合伙人制度是如何定人、定量、定價的?

觀易通


文: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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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人?

永輝合夥人制是內部合夥人,以門店為單位,以門店整體業績任務達成作為分紅的前提條件,基本實現了所有部門,全員參與,共同經營門店。

只有少部分人員不參與合夥人制,詳見下圖。

留意的是並不是永輝總部與每位員工談合夥人事宜,而是總部與門店的負責人談。門店的店長或經理代表基層員工參與合夥人計劃,並與總部討論至關重要的業績標準與考核。



如何定量?

總部與經營單位(合夥人代表如店長)根據歷史數據和銷售預測制定一個業績標準,如果實際經營業績超過了設立的標準,增量部分的利潤按照比例在總部和合夥人之間進行分配。

這個比例是總部與分店負責人談的,具體每個門店的目標值是多少,那只有負責人、門店的員工清楚。



如何定價?

每個門店都有目標銷售額和目標利潤額,只有達成目標,才可能分紅。如果達不到目標值,就沒有分紅。

而且分紅的部分是針對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進行分紅。

比如說一個門店目標利潤是100萬,這個月實現了120萬,增值部分是20萬,如果分配比例是30%,那麼這個門店一個月可以獲得獎金:(120-100)X30%=6萬。

門店分到6萬後,再對門店內部的員工進行分配。


門店為刺激不同部門的競爭,實施等級化管理。跟據業績排名制定了不同的分配係數,避免各部門平均主義,吃大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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