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7月27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法院再次对21案23名涉毒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王某某、秦某某等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8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长治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网络配图

据了解,本次集中宣判的21起案件分别是各县区人民法院近一年审理毒品案件中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其中,王某某因贩卖毒品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以审判为中心,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与此同时,两级人民法院还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高效、有序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努力实现毒品犯罪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整体合力。通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上下联动,全民共同参与,全市毒品类警情年均同比下降16%,大宗毒品案件明显减少。(记者:崔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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