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學生生日邀同學游泳全部溺亡,有網友建議減少家庭作業,加大運動課程,你怎麼看?

讀客文摘


每當看到類似新聞,心裡都為其家人感到痛心,因為也曾親眼看到因河中洗澡溺亡,而家人撫屍痛哭的場景,是那樣的撕心裂肺,那樣的後悔與無奈,既恨孩子不聽話,又疼孩子小小年紀天人永隔,孩子可能就這樣走了,可真正帶來永久傷痛的是父母呀。



關於8月3日安康的三名孩子溺亡,只能說是孩子貪玩和不聽老師及家長一直以來的管教,但是和題主所說的作業多少和運動課程沒有絲毫關係,也不要動不動把孩子出現了問題給引到學校和老師的身上。

大家請看下圖事件描述:


時值盛夏,每年在這一時段都會出現溺水身亡的現象,尤其10多歲的孩子,沒有對潛在危險的防範和預知能力,對於陌生的水域環境可能連大人都很難做到不出現任何問題,更何況什麼都不懂的初中孩子。

希望一個個血的教訓可以真正對孩子們起到教育的作用,對於孩子他們可能不懂得生命的重要性,還是需要家長對孩子監督嚴格一些,假期學生離開了老師的監督,就像脫韁的馬,玩的會更加瘋,也會把那些教訓完全拋於腦後,甚至專門玩平時家長不讓玩的,這些是每個家長都需要時刻注意的。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未來,也是每個家庭的全部希望,尤其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更呵護得像一個小皇帝,導致很多孩子任性妄為,不聽勸導,最終導致發生無法挽回的結果,在愛孩子的同時一定學會怎麼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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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學生溺亡確實讓人痛心,警鐘長鳴!

但問題中網友的建議有點莫名其妙。

減少家庭作業,加大運動課程,和孩子溺水八竿子打不著。

漢濱孩子們溺亡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私自結伴野泳。

根本原因是,家長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監管責任。

不能出了事,就把責任推給學校和老師。

漢濱區教體局在暑假前,已經發出《致家長的一封信》,反覆強調禁止學生私自游泳,並要求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因此,暑假期間,孩子不聽教育,家長無視忠告,是溺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老實說,事故後追究誰的責任,意義已不大,鮮活的生命永遠不能挽回了。

安全教育重在防患於未然,而不是孩子沒了,就討論如何追責或者說“一路走好”的屁話。



那網友建議提到,加大運動課程。如果這運動課程是指游泳教育,還是有建設性的。

現在的學校教育,都以文化課為主,生存教育幾乎為零。

學校的體育課,就是跑跑步,打打球。在安全的狀態下,進行有限的體育活動。

事實上,大多數學生都不會游泳。

也許是條件和師資的限制,絕大多數的學校都沒有開設游泳課程。

游泳是一項重要的生存技能。

學校只教文化知識,不教生存技能,這是當今教育的遺憾弊端。

學校安全教育,僅僅停留在書面上和口頭上。只是在課堂空口白話講“防溺水安全知識”,學生能接受多少?在遇到真正危險時有多大幫助?

所以,在中小學普及游泳教育課程,很有必要。

我在此呼籲學校增加孩子生存課程,培養孩子自救謀生能力。

防範孩子溺水悲劇,需要社會、學校、家長群策群力,共築防護線。

單靠救援隊在江邊巡邏,成效畢竟是有限的。如果孩子在偏僻的地方溺水,不能自救,就是死路一條。

提高學生避險意識,加強孩子的監管,同時,讓學生掌握游泳及自救技能,才能有效減少溺水事故的發生。

――我是“小李滔滔”,歡迎關注點評。


小李滔滔


學生游泳溺亡,與家庭作業量,亳無瓜葛。網友這個說辭,純屬胡說八道,也有把學生溺水責任,推御給學校老師,實在陰險。

現在的學校老師,成了無限責任人,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由此可見,當前的學校教育,在沒有法律保障之時,任何人都可以把孩子的事情訛上老師。唉!老師們,你們真是無辜。

暑假學生生日,邀三同學到家裡相聚,作為家長肯定清楚。而聚會之後,到江河(偏闢之處)游水,家長也應該知道。可是,作為家長此時,卻不阻止,任由他們自己處理。結果,這幾隻旱鴨子溺水而亡。這件事,家長有不可推御責任。

近幾年,每間學校,在假前,都有講安全教育。條幅宣傳,不能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庫游水。然而,這幾個學生,卻以身試驗,挑戰老師教育。那真是他們被“鬼催命了”。

事件之中,也可看出。初二學生生日聚會,說明西方的習俗,已影響我們生活各方面。初二學生個子高大,家長多以為孩子懂事,都會放手讓孩子自行管理。在“鳥籠長大的小鳥,怎知外面風險”,雖然老師天天講,真正起作用的家長,卻不作為,從而使孩子發生事故。

事故發生之後,有些網友,認為老師佈置作業多所至。這簡直胡說八道,近幾年。老師也很少佈置暑假作業了,可能部分城裡重點學校有些。然而,你就說學生溺水,與老師你佈置作業有關。純屬陰險惡毒。


憤怒野虎


真是腦袋瓜子病的不輕,這件不幸事件怎麼能和做作業扯上關係呢,只能說這幾個學生對游泳的安全缺乏足夠的認識和預防,粗心大意和膽大妄為,游泳技能不過關是主要原因,另外,本河段水流以及危險性當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以警示牌的形式告知游泳當事人,而他們卻疏於管理,施救遲緩也負有次要責任。恰恰是現在由著學生任性,不好好學習,認真完成作業,才使他們有時間去不知危險之河流游泳,可惜事情沒有假如。但如果假如學生做作業根本沒有閒的時間,也許就不會去游泳,當然這樣的悲慘事件也就不會發生了,只可惜這只是如果,假如而已。某些吃瓜群眾明白了嗎。不要胡亂瞎串聯了,好好從自身反醒反醒,先從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質開始狠狠抓起。


daren27


我認為也是應該減少家庭作業,現在的孩子從上幼兒園開始就有家庭作業,作業越來越多,書包越來越重,每個代課老師好象比賽似的給孩子佈置作業。孩子從學校放學回家就坐在家裡寫作業,孩子放學後根本就沒有玩的時候,到了初中高中就整天的泡在題海里。這種為了考試而學習的機制好嗎?

這種機制它扼殺了孩子的天性,也制約了孩子的想象能力。

學校應該注重孩子的全面教育,在學習文化課的同時也給學生學點安全教育課程,(防拐騙,游泳的安全,地震的知識)讓學生有自我保護和防範的意識。謝謝!


桃子175849549


夏天的到來帶來了炎熱的氣候,平均三十多度的氣溫的確讓大家受不了,有空調的地方還好,出門在外面溜達絕對是一種煎熬,解暑降溫的方式有很多,游泳沖涼絕對是大多數人最想做的,連大人對夏天游泳都充滿誘惑,更不用說心智還沒有成熟的學生孩子了,自制力差一點的基本上都是擋不住這種誘惑,只要有這方面的條件,冒險下水游泳就沒有什麼奇怪的了。



俗話說淹死的大多數都是會游泳的人,反而那些不會游泳的人淹死的幾率比較少,因為不會游泳的人對深水有一種恐懼感,正常情況是不敢下水的,所以出事的幾率就比較少,會游泳的人不一樣,大多數情況下會游泳分為有人教和自學,有人教會游泳不代表膽大,自學的人才是膽大的人,這些人比較自信,所以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都有一種盲目的自信,還有僥倖心理,置危險於不顧,這種人是最容易出事的。

像小孩游泳溺水的事情每一年都會發生無數起,而且每一年夏天都會有一些學生因為游泳而消失,不是說現在的孩子在這些技能上弱,也不是說現在的小孩自我生存能力差,更不是說現在的小孩不懂得游泳的危險性。像游泳溺水的事情過去一樣存在非常多,只不過以前的信息傳播沒有那麼發達,所以發生的一些意外的事件的時候只是在當地周邊傳播,很難像現在這樣到網上,所以才感覺現在這種意外的事情多,只是一種主觀性的錯覺。



其實小孩溺水的事情跟所謂的運動課多少其實關係不大,就算一個星期多幾節體育課也無濟於事,畢竟有游泳池的學校都在高校,在普通的中小學根本沒有這個條件。為什麼小孩子容易溺水呢,主要還是對危險性的認知不夠導致,盲目的自信和一種潛在的僥倖心理誘使一些人認為這種危險離自己很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身邊,所以會使得一些青少年直接按著自己的性子去做一些有危險的行為,意外基本上都是這樣來的。當然在正規游泳池裡面溺水出事的孩子也不少,雖然有大人家長看護,但是往往因為一些家長分心到手機上面疏忽了孩子,導致了一些悲劇的發生,這些跟家長是有直接關係的。

像游泳溺水這種事不只是在農村地方多,其實城市的也不少,不是說條件限制的原因,對於那些喜好刺激和冒險的人來說,就算沒有條件這些人也會想方設法去創造這種條件的,特別是一些十多歲的學生,正在叛逆好動的年齡,對一些東西更是喜歡去挑戰,一個學期的壓抑好不容易放假了肯定會找各種各樣的事情來放鬆,大家可以想象根源出在哪裡。

父母當然也不可能每分每秒都跟著小孩,畢竟要工作和做其他事情,所以這些意外的發生也不能怪家長管的不好,跟學校的體育課多少也沒什麼關係,主要還是要怎麼樣讓孩子理解野外玩水游泳的危險性,怎麼樣去讓孩子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去抵制這種危險的誘惑,怎麼樣去引導小孩的注意力把精力轉移到其他方面,這才是學校老師和家長最應該做的事情。


無法超越的足跡


夏天是兒童和學生溺水的高峰期,家長們可得長點心啊,剛剛才看到一個新聞,一對雙胞胎在海灘失蹤,現在已經發現一個小女孩的屍體了,這是何等的人間悲劇



首先要強調的一點,學生在放暑假時出現安全問題,與學校無關

現在有那麼一個趨勢,就是隻要學生出事,無論在何時何地,家長都能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承擔責任,這其實是錯誤的。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學校是在一定情況下才需要對學生的安全承擔責任,第一是要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意思就是離開學校以後就不屬於學校的管轄範圍了,第二即使是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如果是因為非本校人員的侵權例如是外面的人進來傷害了學生,家長也是需要先讓直接侵權人承擔責任,然後學校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補充責任。

因此,並不是說在什麼情況下學校都要對學生的安全承擔責任,當放暑假回家的時候,學生已經脫離了學校的監管範圍,因此這個時候要承擔起安全監管責任的應該是家長而不是學校

網友提出的要減少作業,加大運動課程,這個就有點牽強了

孩子的溺亡是因為孩子的貪玩和家長的疏於監管,這個和作業的多少無關,照這樣說,我還提出要增加作業,讓學生沒空出去玩呢!

不過加大運動課程這個確實很有必要,特別是游泳課程,我是建議把中小學生的游泳課納入必修的體育課的,因為孩子的天性貪玩,他們經常會脫離家鄉的監管去玩水,而每年因為不熟悉水性而導致溺水死亡的孩子實在是太多太多了,如果孩子是會游泳,也許會安全很多……


李欽宇


每年暑假,幾乎都有學生匿亡事件,令人痛心不已。雖然放假前,學校無一例外都做了安全教育工作,和家長也進行了相關的溝通,但總是防不勝防,以至於有些地方還出臺了荒唐過分的教師巡河制度。究其根源:家長監護不到位,安全教育效果不良。本次安康學生匿亡之後,更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意見和建議,令人大跌眼鏡。如今的學生作業確實多,運動課程少,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和學生匿亡似乎關係不大,更不是直接原因。如此解決學生匿亡問題,有隔靴搔癢之嫌,還是請家長們負起監管責任,確保孩子暑期安全吧!至於加大運動課程,是必要的,但要根據各地情況,合理選擇,不可一刀切都上游泳課,或者亂拔毛。


閒潭落花110063461


第一、事發時間在暑假期間,這段時間也是學生溺亡的多發季節,而這段時間學生在校外的任何意外傷亡,是沒有辦法歸責到學校身上的。根據法律規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前提必須是在校內發生人身侵害事件,才可能因為學校存在過失的情況下需要對侵害事件承擔責任。

第二、對於部分網友說的減少作業,加大運動量的倡議我認為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老話常說“淹死會水的,打死會拳的”,加大運動課程無非是讓學生學會游泳,但是恰恰容易出事的就是會游泳的人,因為過於自信所以往往導致悲劇發生,相反不會游泳的人因為心生恐懼,往往不會涉水反而不容易出事。所以加大運動量的倡議沒有什麼價值。

第三、真正能夠減少悲劇發生的就是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下水,即使下水也必須有成年人的陪同,而且儘量避免野遊,選擇正規的游泳館進行體育鍛煉也許會更好,對於沒有條件的,可以帶個游泳圈去野遊,一旦發生事故至少也能夠多一層安全保障。

最後,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沒有人希望悲劇的發生,可是悲劇總是在你我不經意間就突然發生,所以為了避免悲劇的發生,切記安全第一!


麋鹿說法


是誰的責任?

孩子的嗎?孩子自不量力,沒有自知之明,不會或者不太會游泳,集體下去,就算有個別水性不錯,也救不了那麼多,可悲可嘆,只是人已消亡,責之何用?!

學校抓分數、抓升學率,掙名氣,搶生源,不安排課外活動,甚至於把休息時間用於補課,體育方面的發展嚴重耽誤,各種身體活動時間和技能得不到很好的發展,必然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災難。

家庭把孩子當全能娃,什麼都要學,報滿各類特長班、補習班,社會技能課卻沒有報,也不給時間去學,安全觀念弱化,危險意識沒有。

我同意提議。

網絡圖片,聯繫清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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