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维杰夫2
之前网上曾经曝光过一个类似的事件,最终也是成年人父母动手打了另外一个小朋友。而本案中与那个案子如出一辙,就这个类似事件说说个人的看法:
第一、成年人是否应当介入孩子之间的矛盾,我认为应当介入,但是本案中女童父母的做法是明显欠妥当的,虽然男童已经7岁,但是毕竟还是属于儿童,这么直接冲上去飞踹的做法,一旦发生任何人身伤害,那么其不仅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肯能因为自己的鲁莽,而被予以刑罚惩处!
第二、七岁的孩子按道理来说应当已经具备了基本的三观,男童推到女童的积木确实也有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女童父母直接飞踹的理由,孩子之间的问题,既然孩子没办法解决,那么完全可以和对方的父母协商处理,要求赔礼道歉也未尝不可,不是吗?第三、作为女童的父母,在女儿受到欺负之后,以暴制暴的方法也明显给孩子上了一堂很不好的实践课程,那么换言之从女童的角度来看,是不是自己被欺负就应该像父母这样飞踹别人?父母是孩子教育方面的启蒙老师,不仅仅应当要求孩子,更应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以身作则,让孩子知道规则的存在,以及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式,岂不是更好?
第四、所幸最终是协商处理,否则按照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予以惩处!希望孩子的父母能够引以为戒,护犊子心切,谁都能理解,但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多种多样,并不一定非得暴力才能够解决问题。
麋鹿说法
暑假是孩子的天堂,作为父母的应该带孩子出去玩耍,增强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可是如果发生题中所说的孩子之间玩耍,大人大大出手,就有点堵心了,最重要给孩子没有起到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一家早教机构发生的一幕估计扎痛了不少孩子家长的心,一位35的父亲竟然将一位7岁男童推倒在地,还纵身一跃飞踹一脚,你以为自己是足球明星,竟然对一个小孩子下手。
究竟这个男子与这位男孩有多大的仇恨呢?原来小男孩在玩耍的过程中用脚踢倒了男子女儿搭建的积木,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情人,这点没错,可是也不用如此大动干戈用脚踹小男孩呀!
作为家长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无可厚非,但是以大欺小用武力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不但起不到保护孩子的效果,反而会给孩子带来负面的影响。
既然送孩子去早教机构,就是为了让孩子更早的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来现在家长对孩子的溺爱,男孩踢倒了女孩的积木,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还丢积木激怒女孩的爸爸,这也可以看出来小男孩已经嚣张跋扈习惯了,至少不懂的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所以笔者认为两个孩子的家长都没有给孩子一个正确的引领示范,溺爱孩子有点过度,既然这样送孩子去早教机构做甚?还不如在家好好宅着少添乱!
浪子畅谈
本来不想多说什么的,看了评论一边倒的样子,必需要站出来说几句我自己带娃的感受了。
第一,小男孩 推翻了 别人垒好的积木,有没有错? 既然是上早教去了,大家都应该懂2岁半到4岁是 孩子 规则建立 的敏感期。 如果说 7岁的孩子 还不懂事的话 ,那父母有没有 第一时间站出来 告诉男孩 这样做法 是错误的? 男孩父母 有没有 第一时间拉开 男孩 并 告知需要道歉? 既然 送去 早教中心,为的就是让孩子学习 社交规则,7岁了还不懂事,父母也不负责!这才是 导火索! 换言之,如果 父母 第一时间 上前 教育孩子,赔礼道歉,对方家长 至少心理上不会太愤怒,毕竟 你先欺负了 人家孩子! 而且,很多父母 看到 自己娃没吃亏,就在旁边装死, 就冲着种态度,我连熊家长一起打!
第二, 很多家长对于孩子 都是 宠溺的,如果 男孩父母宠溺男孩,从不建立规则,放任自由发展,过份保护孩子,那么女孩的家长也是同理,宠溺孩子,过份保护。 家长的心理 都是一样的。 而且 男孩子 欺负 女孩子 别说是 家长, 我不是家长 我也看不惯! 何况 男孩 比 女孩 年龄还 大一些吧? 我们换位思考,男孩父母 缺乏对 孩子的 社交规则教育,可以看出来,必然也是 宠溺孩子的人。 如果 换做 其他孩子 欺负了他们家男孩,你能保证 男孩父母 不会对 别人 不动手? 说明 都是 宠溺孩子的人!
第三,很多道德婊,说什么 放手让孩子 自己解决! 不是说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而是 能不能不要 断章取义! 早教书籍 里 提到的 让孩子自己解决问题的 前提是,孩子 年龄相差不大,到了可以 自己思考的年龄,接收到了 同等的教育。 以大欺小,你告诉 小女孩,你自己解决吧。 请问 她敢不敢? 散打拳击竞技比赛 也的是 一个 重量级别的吧? 好吧,你说,可以智取 呀! 这么点孩子 ,语言都表达不完整,怎么动脑子智取? 一定是 在 家长的 引导下,告诉孩子 什么行为 是对的,什么行为是错的,然后,具体怎么实施 教给孩子自己去解决! 你家孩子 连个 是非观念 都没有建立,就让他自己解决,难道,我觉得,如果你抱着放手的态度,对方家长教训孩子,被揍一顿,也是不应该管的,因为 孩子被别人揍了一顿,才知道 破坏别人的玩具 是不对的。 是这个意思吗? 那你不管,别人管 你就闭嘴,少逼逼!
第四,说说女孩子的家长,我非常理解,生了女孩以后,就半条腿迈进了公安局的大门。 所以,以后遇到 带女孩的家长,尽量不要欺负人家小姑娘! 女孩家长,行为 明显过激,不管对方有多过分,你的行为也过激了 ,如果说,你推开男孩,保护女儿,我们可以理解,再次飞踹,就真的过了。 毕竟 你疼女儿,人家也疼儿子的。 你也该为此付出代价。 8000多。 不多。 教育 吓唬一下,完全够了。 不必真动手。
最后 ,奉劝傻逼家长,如果你觉得 你家孩子很厉害,不吃亏的时候,你最好别装死,遇到冲突,第一时间拉开自己孩子,给人家赔礼道歉,不仅仅是对 对方的尊重,更是 保护好自己 和 孩子 不受伤害的 关键! 因为 天知道 你 下次 遇到的 家长 会不会 只是 踹 你娃 一脚 那么简单。 很可能 带刀 尾随 杀全家 你信不信! 所以, 尊重 别人, 才是 保护自己!
顺便提一句哈。家长 动手打人犯法呀!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就怎么走 ! 不需要我们探讨 对错哈!
守富道
在上海一家机构,一个7岁男孩将女孩的积木一脚踢翻。女孩爸爸护女心切,先将男孩推倒。然后一脚将男孩踹翻。
很多人指责还女孩爸爸。认为是一件小事,女孩爸爸不应大动肝火,让男孩道歉就可以了。
而我认为,绝对不可以道歉了事。否则是教女儿懦弱。
什么事情可以道歉?
如果是7岁男孩不小心,碰翻了女孩积木。男孩是无意的,让他道歉即可。
此事中的男孩是故意将积木踢翻。是故意、恶意。如果是别人恶意、故意侵犯了你。只外让他道歉。那人人都可以恶意侵害你。事后只道歉,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你就成了人人可欺的出气筒!
熊孩子背后,一定有一对熊父母。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人,是男孩的父母。然后是男孩。女孩父亲没有任何过错。保护自己女儿,难道有错吗?
女孩的父亲没有任何过错,仅仅是处理事情的方法欠妥。
如果换做是我,我会如此处理:
我女儿的积木被男孩一脚踢翻。我控制住男孩,并叫来他父母。让父母管教他。
如果他父母把男孩暴打了一顿,然后道歉。此事就到此为止。
如果他父母仅仅是口头批评,道歉。我就会代替他父母,管教他。对他的腿飞踹一脚。把他腿打断。
鄙人谓之——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可以做出很大的让步。是原则性的问题,一点也不能让步。
孔子谓之——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然后,我会起诉孩子及父母。要两项赔偿:一是男孩故意、恶意踢翻我女儿的积木。要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我女儿精神损失费一元。二是熊孩子父母不管教自己孩子,我代替他父母管教。他父母应当支付我一元的教育费。
为什么我只索赔一元?
因为熊孩子和熊父母只值一元。
法院如果讲法理,一定会支持我的诉求。
我绝对不让自己的孩子欺负别人。也不让我孩子被任何人欺负!
杨朱学派
太暴躁
因为女儿积木被男孩弄倒,女孩父亲二话不说,直接上去就把男孩推倒在地,早教班工作人员把孩子扶起来,后来男孩往外走的时候,女孩父亲又起身飞踹男孩,因为双脚离地,自己也摔在地上。后来又生气地把椅子踹翻倒地,把自己女儿吓得也哇哇大哭。
真的是直接飞身过去踹那小男孩,双脚离地,看腿法是个练家子。只是远了一点,不然男孩真能被踹飞。
两个孩子甚至称不上欺负与被欺负,只是碰倒了积木,这样在女儿目前展示暴躁很英雄吗?
如果一切都可以暴力解决,那世界还能维持秩序吗?
这种暴躁唯我独尊的性格是怎么惯就的?
孩子能生活在真空中吗
孩子终究会走上社会,你能保护她一辈子不走上社会,永远在你的羽翼下生活吗?
护犊之情人皆有之,但孩子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什么事情都让孩子学会暴力解决吗?
借鉴一下主持人王芳的方法
北京电视台主持人王芳的,她的女儿婉儿有次在幼儿园被一个小朋友打了脸,还很厉害,她其实很心疼,但是她没有直接跳着脚去找幼儿园,找那家家长,而是先教会婉儿,如果有人和你抢东西要怎么做,她还和婉儿一起演习。
同时她给那家家长打电话说了此事,她开头先说的是,自己家婉儿也有不对的地方,然后说了两个孩子抢东西发生的争吵,自己是怎么样教会孩子如何避免,希望对方家长也这样教一下孩子。那家家长也特别抱歉,两家干戈化玉帛,两个孩子也成为好朋友了。
当真佩服王芳的高情商。
不教会孩子高情商,这个父亲只教会了孩子暴躁,还亲身演习了。
jason妈咪有办法
我隔壁有个人家,他家有个两三岁的小女孩,每次到我家来都是到处找吃的和玩的。看到水果牛奶就直接拿了吃,然后看到桌上有菜就自己踩凳子上拿调羹就吃,比在她自己家还随便。因为碍于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每次她妈要烧饭了,就让她来我家玩,我关着门,她就拼命敲,敲到我开门为止。然后我一边烧饭一边还要照看她,生怕她磕到碰到什么的,到时候说不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本来我女儿去上学了,我难得可以省心轻松些,她却来添乱。有一次,我女儿坐着一个红色小凳子,她非要抢,不给就哭闹,她妈也不好好教,反倒让我女儿让给她。后来她又去抢我女儿手里的玩具,我女儿不让,她就推我女儿,还拼命用脚踢我女儿,她妈看见了却无动于衷,只叫我女儿让给她。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说:“yy这是姐姐的玩具,姐姐在玩,你可以玩别的,不能抢,你在姐姐家还敢打姐姐,你胆子好大啊”我故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她妈并没有反应,这是拿了别的给她玩。事实上她拿走我女儿好多玩具都没还回来。后来她来敲门,我女儿在家就不给她开门,她妈还不高兴,过来帮着她女儿一起敲门。小女孩她十多岁的小姨和五六岁的舅舅每次来我家也是一样到处翻东西,抽屉里的东西都去翻。真心不喜欢这家人。后来每次遇见我都故意与他们保持距离。
我女儿我从小就教育她,不能乱动别人东西,即使去她小姨家,未经允许,她也不会乱动东西。也不会争别人东西。我也不会让她独自去别人家玩,一来怕给别人填麻烦,二来怕我没在身边她会弄到哪里受伤,到时候很麻烦,别人也负不了责任。
像案例中这种情况,遇见熊孩子,可以选好好和孩子讲道理,如果孩子不听就带自己女儿离他远点,如果他还是过来捣乱,就找大人理论或找工作人员处理。对小孩动粗有理变无理了,而且一旦孩子受伤还得赔医疗费,承担法律责任,划不来。
筠轩baby
说实话我对这俩孩子的家长们都没有什么好感!一方教育不当事后见钱眼开,另一方毫无理性连个孩子都不如,这样的父母实在就是个笑话!
7岁的男童在公共场所故意踢倒她人辛苦搭好积木很明显是不礼貌的,将这种行为完全归咎于孩子淘气恐怕是不妥的。
男童年龄虽小,但是没有小到毫无认知能力的程度,除非他的智力发育不健全有异于常人,但是从男童的表现与其身处的场所来看他很明显是一个正常人。
之所以出现踢倒女童积木的行为估计与他的家庭教育不无关联,孩子的放纵多半与父母的溺爱有关。
想比起男童的行为,女童父亲的表现却更加离谱,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成年人应有的理性与风度。和一个孩子斗气,这种人其实连一个孩子都不如!
男童踢倒女童的积木只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但是男子脚踹男童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殴打他人。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也就是说,对照法律规定如果男童的家长追究责任,那么男子将至少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这个社会上有这么一类人,吵架或者打架的时候比谁都厉害,等到真正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他就怂了。这位殴打男童的男子很明显就属于这类人。
他向男童的家长赔偿8500元以换取对方的谅解,这种破财消灾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是允许的。
我不知道被打男童的家长要求赔偿的这8500元有什么具体的依据,是根据孩子的伤情还是其它的什么。如果孩子没有伤的情况下,索要这8500元就有见钱眼开或者说是借机讹人的嫌疑。
当然了,人家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咱呀也不好多说,多说就没意思了。
如果我是男童的家长,男子打了咱家的孩子不和他拼命就算不错了,钱咱不稀罕,他呀就等着被拘留吧!
通城丹妹
早教培训班,幼儿聚一堂,开心搭积木,欢乐喜洋洋。
有个女童靓,身边父在场,精心指点教,搭成一间房。父女正得意,七岁男童撞,房子顿散架,倒落一地上。
女父竟发宝,冲动似魔王,一把男童揪,摁在橱窗上,飞起脚就踹,口里还骂娘。
男童痛得叫,眼泪哗哗淌,教师吓要命,火速来救场,一把男童抢,连忙查看伤,瞧见皮肉紫,急赴医院赶。
事后民警到,调解聚三方。男童父母怒,激动把话扬:如此下毒手,首先把人关,不赔八千五,坚决不收场,要不也学样,让我打一盘。女父听罢悔,脑袋插裤档。
幼童天性动,不知事荒唐,身为一家长,岂能如此狂。教育也可以,只能做做样,歹毒伸恶手,实在不应当。冲动害自己,代价付得昂。敢与妇幼斗,最终结局惨!
平淡人生一帆顺
这位父亲当时的脾气也是不小啊,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不吃亏,竟然这样对这位男孩儿下手,身为一个成年人不知道愧疚吗?
培训班是一个集体,孩子之间难免会有些小摩擦,毕竟是孩子嘛,一会儿就又好了,在一起玩耍,况且这位孩子只是闹着玩儿,也不至于让你对孩子拳打脚踢的啊,这样即使你把孩子打赢了,也不算是英雄啊,幸运的是孩子身体没有什么大碍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后,女孩父亲没有这样的举动,大度一些,这件事就过去了,以后他俩还可能成为好朋友呢,但是你这样做,让别的孩子看见了,也会感觉的你的女儿很不和,或许没人跟她在一起玩耍,也就没有了好朋友,看把自己女儿吓的一直在哭喊
尽管这件事情家长做的是不正确,但还是应该教育好自己调皮的孩子,以免在的以后生活中吃大亏
你这件事办的有些复杂,因为一时的冲动,造成了这样的结果,不仅需要赔偿,也给孩子带来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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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不可而为之吖
这是典型的熊孩子遇到了熊大人。
看了三遍视频,得出如下结论:这个7岁的熊孩子确实少教养,那个35岁的熊大人更是应该被拘留。
事情很简单,展开却很粗暴。
上海的一家早教培训机构内,7岁的男孩故意踢倒了身旁一个小女孩搭的积木,而且也差点踩到女孩的手。小女孩的父亲不干了,一把推倒了男孩,小女孩的母亲拦住了他,避免他继续伤害男孩。
随后,小女孩的父亲仍不断批评男孩,工作人员上前询问情况并试图把小男孩带走。
谁知小男孩不服管教,将一块积木丢向了女孩的父亲。此举彻底激怒了小女孩的父亲,于是他腾空而起飞踹小男孩。
事后,小女孩父亲称自己的行为已有所克制,并未使男孩受到伤害。民警对小男孩进行了验伤,也证明孩子并无大碍。
最终经调解,小女孩父亲赔偿给对方8500元了事。
这场闹剧竟然如此落幕。
7岁的熊孩子估计都没能弄明白自己错在哪儿,反而为父母赚了8500块。不得不说,这熊孩子恐怕要继续熊下去了。最后,只能由社会来管教了。
35岁的熊大人当着女儿的面一再施展暴力,而且期间也曾嫌女儿哭泣而踢打桌椅,作为父亲来讲,他真的很失败。作为成年人,遇到问题,控制情绪很重要。尤其在双方实力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施展暴力的下场多半是害人害己。
还有那熊孩子的父母,拿这8500元算是怎么回事?如果对方错了,就应该走法律程序。如果觉得儿子有错在先,又没什么大碍,凭什么要8500块呢?这是在变相鼓励孩子吗?
不得不说,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位或者两位熊家长。
一个是任性妄为的熊孩子,一个是不计后果的熊大人,谁碰到谁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