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该怎么办?

s97风行歌


怎么邀请我回答,随机抽到的吧。

人类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科技高度发达时也很难模拟出人类的情绪,特别是爱情,因为人类自己都没搞清楚爱情是什么,目前有哪位哲学家或心理学家能给出标准答案吗?

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甚至恋物癖……都应有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前提是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

人的成长经历和成年后的感情经历,逐渐形成了这个人的择偶观,所以不能简单用‘对’和‘错’来评判与众不同的取向。

如果你身边有取向扑朔迷离的人,那么他(她)的外形、家境、经历……其中总有一样甚至多样都非常特殊。

人类通过情感和性的交流沟通满足自身需求,伴侣之间相处能达到双方精神高度愉悦和肉体满足即称和谐,有些人和异性相处达不到和谐的程度,勉强凑合的婚姻因为有种种关系利益捆绑暂且能维系,除了婚姻之外的任何感情关系都不受约束,情浓时相聚、情淡就分离,这是同性恋比异性恋更难白头到老的原因。

我不是研究人类繁衍问题的专家,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无论你是怎样的人,要始终相信爱情,相信自己终会拥有爱情,但是不要勉强别人,更不要勉强自己。

(我喜欢异性)


铜陵人在合肥


她和她的故事,如果仅仅是简单的喜欢,也就不会困惑她了。

暂且进一步探讨吧。我很佩服李银河老师,她大胆真诚地讲出自自己的性取向。

爱,从来就不是罪。

对于同性恋,就是所谓的出柜,世人已不再用有色眼镜窥视。像哥哥张国荣与唐唐,世人送上的是祝福。

在这儿,聊一聊我曾经见过的这类女孩吧:

女主人公叫小敏,那个叫小华,十五六岁吧,正在上初三,我们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那时,是五月的黄昏时份。初夏的风拂过树梢,暖暖的。天际的云,粉红,酡红,玫红,紫红,一片片,一块块,如随意泼洒的画板,美的如梦如幻。天分成两块,东边淡蓝如海,西边是织女铺满的彩霞。

这是适合恋爱的美丽季节。

我坐在校园的杨树下一边看书,一边遥望苍穹。

恰巧,小敏走过来问我,能否陪她去五六里之外的庄子找小华。

我婉拒了。因为妈妈教育我天黑不能去外面玩。

没一会,她骑了一辆车子飞驰而去。

下了晚自习,小敏已经和小华躺在床上了。我和她的床挨着,她俩互相搂着小声说话。

小华是体育生,已被高中录取,不用参加中考,所以她回家了。小华短短的头发,高高的个子,腿又长又健美,整个人英气飒爽。

后来熄灯了,小敏嘤嘤嘤啜泣,小华小声地劝着。后来呢?后来我进入了梦乡。

凌晨五点半,大部分同就去教室读书了,她俩还搂在一起睡。

竟然有点像“春宵苦短日高起"。

N年后,小敏进了市财政局工作,老公很帅是个初中老师,他们有一个女儿。又N年后,小敏的老公因诱奸十几个女学生进了监狱。

至于小华,也许结婚生子了吧,我不太清楚她。

一个女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该怎么办呢?

顺其自然吧。

(下图是学生时代营养过剩的小花和同学)



七色花666


你一个女孩子,却喜欢另一个女孩,就是同性恋了,怎么办?难办了。从小就有的性取向。你的性格应该是男孩,你有男孩的思想,男孩的行为,但你偏偏却有着女孩子的身体,这是天意弄人。我不知道你父母是否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从小你当作男孩来养,造成你不应有的男孩的性格,这是由于后天做成,这样还可以改正。但若你从小就是这样,与父母无关,这就难办了。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有很多。你要改变他们的性取向,很难。他们宁愿去做变性手术,改变不了他们的性取向。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变性人的原因,你只能适应,顺其自然吧。祝你好运。


夏丰日


我看到这题目我就回想到我以前所看到的一篇文章,也是一个女孩看上了另一个女孩,她们是学生时代。这里我用甲和乙来代表。刚开始是甲这个女孩很善良,对乙这个女孩什么事情都能包容,理解和帮助。时间长了,乙对甲有了好感,甲在乙心里就形成向我们感觉的情人中的那种恋情,一时一刻也离不了,甲在学校跟别的男生好,她都嫉妒。甲始终都不知道乙已经爱恋她,甲在学校谈恋爱,乙怕甲被别人夺走,就拿刀把甲捅受伤了,这时的甲才知道乙爱恋她,才知事情的严重性。

我们都知是异性相吸引,正常人无法理解同性恋人的心里和生理的变态。我们只希望社会能和谐,人的心能正常化,不要把自己的偏激给别人造成伤害。


观雪儿354


女孩对女孩彼此都很了解,喜欢对方很正常,这种喜欢可能是相互欣赏。


october493


这好办,两个女孩在一起了,就可以两个一起喜欢另一个男孩,这不是很好玩吗


奶瓶夺了我初吻


只要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喜欢就好,我也有很喜欢的女人,不过是朋友那种。恋人那种的话,我只喜欢男的😜😜


风影35545


啦啦很正常,我身边就有好几对这样的朋友。她们的爱不会输于男女的爱,只要双方开心觉得幸福快乐就好啦!


南方余小姐


还是喜欢男的吧。


小李塔


中国现在的社会关系,如果对方也喜欢你的,你们关好房门,做你们喜欢的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