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爲何會一蹶不振

P2P網貸為何會一蹶不振

前面的文章我們聊過了P2P的發展問題和根源,以及如何能夠從基礎上解決行業的未來困擾。但是萬變不離其宗,說破無毒,其實如果從企業或者行業創始的原罪角度來看,P2P有著自身的特殊問題。

目前國內P2P行業早期為線下模式,中期為線下轉線上和新設企業線上發展業務。而毫不客氣地說,早期業務的原罪,就是假單!我們曾經和多個P2P企業(包括已倒閉平臺)的重要員工進行過深入交流,其普遍反映在公司初期假單拆標橫行(但是借款人身份信息並不虛假),典型的方法包括,單一債務人向多人借款且總額巨大(借款錯配,但由於投資人分散於各地,且互不交流,故無法發現賬單上債務人相同),單一債務人有多種時間期限的借款標的(期限錯配),使用最大債權人(債權轉讓人模式)進行放款,借款人為公司高管親屬等。這導致了企業發展初期完全是依靠義務的快速發展來進行自融。

大量壞賬也是P2P平臺的核心問題之一。早期我們能夠聽到很多P2P平臺業務員強調信用貸由於平臺更看重借款人還款能力,所以信審非常嚴格。實際上呢?由於P2P網貸平臺的借款人大多數屬於次級債借款人,故徵信情況必然不如可以向銀行進行借款的受眾,加上提成豐厚,行業內大量從業人員協助借款人進行資料造假,以通過信審。而平臺的信審人員專業水準普遍一般(加上又不是自己的錢放貸),所以很多不合規客戶可以輕鬆過關。最終還款情況可想而知,線下P2P平臺存在大量的24期和36期貸款無法滿期還款的情況。

很多平臺妄圖以初期大量燒錢的模式快速增加業務,然後在後續經營中想辦法轉型或者解決壞賬和自融問題。但是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由於初期燒錢金額巨大,且平臺本身壞賬高,盈利能力差,管理能力不堪入目,大量的平臺在燒光股東和理財投資人的本金後覆滅。

實際上P2P的原罪還有很多,​未來我們會專門出系列文章進行說明。P2P行業依然有救,但是在各種問題之間,我們更需要看到的是經驗教訓,盡力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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