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周報:第31周「三過一」 丸美生物「取消審核」成關注焦點

IPO週報:第31周“三過一” 丸美生物“取消審核”成關注焦點

《號外財經》

第31周原計劃IPO上會企業4家,實際上會只有3家,其中2家過會、1家被否。丸美生物成為2018年第10家上會前“取消發審”的企業,開戰前退下陣來。週五,2家企業獲得首發批文,計劃募集資金不超過17億元。

第31周IPO過會的2家企業是:江蘇豐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被否的企業是: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豐明源股份”)。

經營持續性、規範性依然是發審委關注重點,並可能是本次晶豐明源股份IPO被否決的主要原因。

根據發審委公告,晶豐明源股份被重點問詢的問題涉及:銷售政策、存貨及跌價準備金、股權激勵代持和競爭力的持續性等。具體包括,報告期內經銷收入佔比較高,有折扣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且逐期提升;各報告期末存貨餘額逐期增加,主要存貨存放地點在中測廠、封測廠倉庫,存貨跌價準備佔存貨賬面餘額的比例低於可比上市公司;歷史上因股權激勵存在委託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權也存在股權代持的情形。

31周最大的看點是丸美生物上會前臨時取消發審。根據發審委補充公告, “鑑於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13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號外財經》注意到,這是今年底10家IPO上會前取消發審的企業了, 同時也是丸美生物第四次報送IPO招股書闖關上市,但還未上陣就鎩羽而歸。

丸美生物第一次衝關IPO是2014年,當年6月19日報送申報稿,27日證監會網站披露,但一直處於等待狀態。第二次報送IPO招股書是2016年6月8日,2016年11月16日上會,但被否決。第三次報送IPO招股書是2017年6月23日,並於當年7月7日在證監會網站披露。這是第四次了,2018年3月16日報送IPO招股書,計劃於本週上會,但7月30日發審委補充公告取消審核。

8月3日,證監會核准了2家企業的首發申請,籌資總額不超過17億元。分別是,上交所主板:北京康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北京新興東方航空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後附發審委公告。

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1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8年第113次發審委會議於2018年7月3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江蘇豐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首發)未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江蘇豐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發行人農藥製劑產品主要通過經銷方式銷售,經銷商數量各期末發生變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經銷商選取標準,是否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存在關聯關係;(2)報告期內經銷商數量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新增經銷商數量及銷售金額均少於減少的經銷商數量及金額的原因,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銷收入;(3)與經銷商年度結算時間、具體安排,年底主要經銷商的庫存和終端銷售情況;(4)銷售退貨政策及折扣政策,對經銷商的銷售是否屬於買斷式銷售,收入確認原則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及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2015年-2017年,發行人第三方回款佔當期銷售收入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第三方回款產生的原因、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2)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第三方回款佔比較高是否屬於行業慣例,是否符合發行人的經營特點;(3)對第三方回款實施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糾紛;(4)2018年第三方回款佔比大幅降低的具體措施,是否具有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2017年、2018年1-6月發行人收入、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產品的定價原則,原材料價格波動情況,原材料價格波動向下游產品定價的傳導機制,發行人對原材料價格波動的應對措施;(2)精喹禾靈系列產品2016年售價下降,2017年銷售行情較好的原因;(3)毒死蜱系列產品產量、售價及毛利率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4)報告期管理費用率低於行業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5)2018年1-6月主要產品售價、原材料成本變化情況,毛利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產品前十大客戶及其業務量變化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披露,受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影響,3-9月是農藥銷售的主要季節。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2017年以來國內環保政策、四季度採暖期多地的停限產政策、國際農化巨頭補庫存行情對發行人及主要競爭對手的影響情況;(2)2017年四季度銷量、產品售價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7年四季度業績大幅增長的因素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業績增長趨勢是否可持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發行人境外銷售收入及佔比逐年上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境外客戶的開發模式、定價機制、銷售政策及銷售毛利率;(2)在進出口方面有無重大違法違規情形,報關數據與發行人自身數據是否匹配,出口退稅情況是否與發行人境外銷售規模相匹配;(3)中美貿易摩擦、人民幣匯率波動對外銷業務、持續盈利能力和成長性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經銷收入佔比較高,有折扣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且逐期提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經銷商對外銷售是否真實實現;(2)有折扣銷售收入逐期增長、年度折扣率逐期上升的原因,期末商業折扣計提是否充分,商業折扣的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及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是否建立跟蹤核實經銷商庫存數量的制度,2017年末經銷商庫存數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發行人綜合毛利率小幅上升,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主導產品毛利率存在波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單位成本持續下降,但通用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降後升、智能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升後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2017年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Fabless模式毛利率低於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各報告期末存貨餘額逐期增加,主要存貨存放地點在中測廠、封測廠倉庫,存貨跌價準備佔存貨賬面餘額的比例低於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存貨餘額持續增加及2017年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存貨跌價準備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貨的管理制度、盤點制度及執行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歷史上因股權激勵存在委託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權也存在股權代持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股權代持事項產生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規避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2)股權激勵是否進行了股份支付會計處理,確定公允價值的依據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3)解除股權代持支付對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法律糾紛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國內外同類型產品的性能、行業競爭態勢、主要競爭對手情況,說明發行人的競爭優、劣勢;(2)說明發行人在LED驅動芯片細分領域的行業地位,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續性;(3)結合核心技術、產品結構、LED產品的生命週期等,說明應對技術更新換代影響的措施,及後續技術儲備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8年7月31日

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14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8年第114次發審委會議於2018年7月3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第二大股東金風科技既直接向發行人採購磁鋼,也指定其供應商向發行人採購磁鋼。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金風科技入股發行人前身及報告期內大幅減持的原因及合理性:(2)向金風科技直接銷售和間接銷售同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屬於行業慣例,是否對金風科技存在重大依賴;(3)與金風科技及其指定供應商的交易價格是否公允,與向其他客戶銷售的價格有無重大差異;(4)未將中國中車附屬企業和南京汽輪認定為關聯方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非風電領域產品毛利率普遍高於風電領域產品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5年以來毛利率持續上升但2018年上半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對發行人毛利率及經營業績的影響;(4)最近一期營業收入與扣非後歸母淨利潤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5)風電市場變化對發行人存在何種影響,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政府補助收入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政府補助收入特別是稀土深加工獎勵金額較大的原因,是否對政府補助存在重大依賴;(2)政府補助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贛州市稀土深加工獎勵政策是否存在不確定性,2018年上半年收到政府補助同比減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相關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各期末應收賬款餘額及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且逐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期後回款情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逾期情況;(3)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調整信用政策刺激銷售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發行人從事稀土加工行業,對環保要求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採用的主要措施,相關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重大違法行為。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8年7月31日

號外財經(ID:haowaica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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