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邀请的外部人员,费用能列支吗?个税怎么缴?

问:邀请专家开研讨会,专家的路费住宿费账务怎么处理?专家的报酬凭什么支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怎么扣?

答: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的规定,非本公司人员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费,属于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可以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范畴的,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2、支付专家的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劳务报酬,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

如果个人在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已经全额征收了个税,那么企业一定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个人在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未征收个税,那么企业不仅需要取得发票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专家分析:税务机关在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有1.5%、1%等),征收个人所得税预征税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人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按税局相关文件中规定的个税代征率缴纳了个税后,开具了发票,企业可以用发票入账,但是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