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 打造“碧水工程”

泰山网讯 (通讯员 纪宗玉 董民)肥城市稳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建立市、镇、村三级组织体系,落实“巡河”制度,开展“清河”行动,打造“碧水工程”。

据了解,肥城新建成日处理能力4万吨和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各1处,配套建设农村污水管网30公里,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2.5万吨。在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社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目前,66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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