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霄、詔安、平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

東南網漳州8月8日訊(本網記者 林永清)日前,漳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提高雲霄縣、詔安縣、平和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對執行第四檔(1380元/月)的雲霄縣、詔安縣、平和縣農村低保標準進行調整。

按照2017年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第四檔(1380元/月)的雲霄縣、詔安縣、平和縣農村低保標準由5220元/年提高到6960元/年,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補助水平由33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提標後增加的資金由雲霄、詔安、平和縣財政負責,從2018年7月份起發放。此外,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也作相應提高,不另行發文公佈。

《通知》要求雲霄、詔安、平和三縣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採取措施做好農村低保提標工作,三縣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提標的經費保障,確保所需資金能及時足額到位,民政部門要做好核查發放工作,發放工作要在9月份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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