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二战盟军医护兵不怕暴露在德军枪口下?

崔雨锴


不要拿德军跟日本猪对比!只有日本猪才会打他国医务兵。有记录显示,日军曾在战场俘虏美军护士,结果不仅被日军给强暴了,日军还因为自己矮美国女人太高而伤及自尊,便砍了人家双脚轮奸了美国护士!这是矮短人的硬伤,变态。

德军则跟日军完全不同!德军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们战斗素养高,这是他们用来取胜的精神力量。他们是不会打医护兵的,在有明确医务兵标示的情况下。

德国人尚武,凌强不凌弱。日耳曼狂战士有自己的信仰。德军不仅不打医务兵,德军还不杀战俘。希特勒曾经有下令给德国国防军,让他们清查战俘里的劣等民族,要他们处死这些人。可是希特勒的这个要求被德军将领给拒绝了,德军将领古德里安就曾顶嘴希特勒,说他手下的德军是来打仗当英雄的,而不是来当杀人犯的。这是后来很多德军将领免于被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定罪的主因。

其次,德国人同样也有在阵前受伤,也同样需要医务兵治疗,作为人命更值钱的德国,射杀十个敌军也不如自己一个士兵命贵。所以,他们通过这种默契来换取敌方将士不射杀自己的医务兵。好在欧洲各国也大多战术素养高,知道德军的意图,因此也没有人去破坏这个规则!假如欧洲有人向德国医务兵开火,那么德国人必然也会进行报复打击。


优己


盟军医护兵不怕是因为他们的敌人是德国人。


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战双方不得向没有武器的医护人员发起攻击,同时也要求医护人员必须佩戴红十字标识,以免误伤,所以医护人员,救护车只要有明确标志,都不会受到攻击,可以尽可能的抢救伤员。


战场上很多规则是需要遵守的,你射杀敌方医护人员,敌军也会射杀己方的医护人员,一旦受伤,就只能等死,这是双方士兵都不愿意看到的。

战场上,军人的目标是敌人的武装力量,医护人员只救人不反击,实在没必要把注意力放到他们身上,射杀敌方医护人员只会激怒敌军士兵。

其实说到底还是德军有素质,尤其是军官,能够遵守《日内瓦公约》,党卫军除外,所以盟军医护人员敢于暴露自己。



反过来看看德国的盟友日本,日军军官明确让士兵射杀医护人员,杀了一个医护兵,会有更多的伤兵因为得不到救治而死。究其原因不是日军不知道《日内瓦公约》,而是日本这个民族的特性,其实也不用多说,都清楚。


欧洲战场的医护兵应该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敌人是德军。


绿色落日


战争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残酷的,但是在欧洲,无论是哪场世界大战,都有浪漫的骑士精神在其中。一战时的圣诞节足球,二战时对双方被俘飞行员的礼遇,都是欧洲骑士精神的体现。虽然战争激烈而残酷,但双方仍然非常遵守《日内瓦条约》,所以,二战盟军医护兵敢于暴露在德军枪口下也并不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盟军医护兵敢于大胆暴露在德军枪口下,但并不意味着盟军医护兵不会被误杀或者被炮火杀死,胳膊上的白布条和红十字架虽然十分明显,但是在硝烟下,仍然难以辩识,误伤这一情况在欧洲战场是一直存在的,即使双方都保持克制,但仍时有发生,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狙击手不会杀医护兵,机枪手也不会在观察员的引导下射击双方医务人员,相比起二战日本的作风,这十分值得尊敬。


贞观防务


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战各方不得对手无寸铁的医务人员发动攻击,医务人员必须佩戴红十字标志,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因此,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只要有明确的标志,就不会被袭击,伤员也能被尽可能的营救。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战场上的交战各方基本上都能遵守条约的规定。尽管德国军队犯下了许多暴行,但它也是《日内瓦公约》的签署国之一。

战场上有很多规则要遵守。如果你射击敌人的医务人员,敌人就会射击他们自己的医务人员。在战场上,士兵们瞄准敌人的武装部队。医务人员只救人,不还击,所以没有必要去注意它们。在这个时候,拯救人们的风险是基于治疗者的本能。治疗越及时越好。这是有意义的。

至于医务人员,许多资料显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红军可能没有医疗兵的编制,根据德国东线士兵的回忆录,即使是在1944年全面反攻期间,苏联在战场上的医疗保障仍然很糟糕。他们把受伤的士兵留在那里等我们处理,所以在苏联损失了1000多万人当中,也有不少士兵是因为医疗不到位而阵亡的。

但即便如此,如果在两军远处互相射击的时候,医疗兵也一般不会遭到敌人的射杀。战地医生和战斗的官兵一样,都是要面临死亡的人。然而,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天使,也因此,他们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诸葛小彻


《日内瓦公约》不让打。

说来也好笑,国际公约用几张纸就能管枪林弹雨你杀我砍的事儿,真是文明高大上。可是文明高大上的人却支持用武器去剥夺别人的生命,就为了自己的利益。露那么多丑出来,却想着用一张A4纸来遮!好悟性。

关于盟军医务兵在德军枪口下出现的事情,题目里用了“敢”字,是想说明人类和野生动物还是有点差别的是吧!一张A4纸都能约束的东西,理应比动物要高级不是?但是战争本身就是罪恶之花的怒放,用一张纸去标榜自己不是畜生,接下来干的都是畜生的事情,明显滑稽可笑。也不必去查什么资料来附和这个题目,不必要去证明枪林弹雨里的护士姐姐是不是真的很勇敢。就冲这个敢字,它就是假的。

假在这个题目对人性的完全曲解。对战场情形的单凭想象。

首先,暴露在枪口下,意味着暴露在死亡面前。自己不打算保命,怎么救人性命。等到枪炮停止了再去救人,根本不算暴露在枪口下。这就说明护士姐姐不是因为勇敢而暴露,而是因为危险停止了才暴露。但是敌人不会为了你那边有伤员就不开枪,这时候冒险救人是基于医者本能,越及时救治就越好。这才说得过去。

其次,德国士兵不认识护士姐姐的人有没有?把护士姐姐看花眼的有没有?距离太远看不到红十字标志的有没有?枪炮不长眼的有没有?这么多不确定因素摆在那里,竟然用一个“敢”字来形容护士姐姐,护士姐姐当时要是在题主身边,都不好意思怕死了都。她得像荆轲一样,本来不想去刺秦的,结果那么多人为他抹脖子壮行了,他不去都不好意思了。这算不算道德绑架呀!算。我都夸你了,你怎么还缩在那不动啊?

最后说明一点。对于某些自认为人类应该遵守契约精神的士兵来说,不向护士姐姐开枪的情形应该是存在的。但是护士姐姐敢凭借一张A4纸的保护就跑到子弹横飞的战场上救人,绝对是臆想。让他们勇敢的不是什么《日内瓦公约》,而是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更是源于抵抗入侵保卫祖国的崇高使命。

这里称护士姐姐只是因为个人爱好。医护兵应该男女皆有。说个题外话吧。既沉重又轻松。沉重的是二战时候的日军不知道日内瓦公约怎么拼写的,所以对中国士兵啊,战俘啊,医务兵啊什么的,无差别对待。轻松的是,他们自己也对自己的重伤员无差别对待——和战死的士兵无差别对待,就当他死了,不死给他补一刀。是刀,节约子弹。貌似也不轻松。但是解气啊。侵略者的下场还能好?!


独钓寒江


也分情况,西线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其他答友说得很全面了。东线战场又是另一个情况

斯大林同志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斯大林同志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斯大林同志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

所以德国人不管国防军还是党卫军完全没有按照日内瓦公约来对待苏联人,战俘营里的英国战俘有时候都会抗议德国人虐待苏联战俘,但是德国人也有道理,斯大林没签,我们就打苏联人,大英帝国和第三帝国签了我们就不打英国人,这叫契约精神。

至于医务兵,很多资料看来,苏联红军在二战期间很可能就没有战地医护兵的编制!根据一本德军东线战场士兵回忆录描写:即使到了1944年全面反攻阶段“俄国人的战地医疗依然很糟,他们把伤兵留在那交给我们处理,俄国人的坦克大炮比2年前多了很多,但是这方面一点长进都没有。”所以苏联红军牺牲了1000多万人。

至于德国的医护兵和战俘们,斯大林同志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能保佑他们的只有上帝了


陈某某4754


盟军医护兵在欧洲战场无需惧怕德国士兵,但在亚太战场面对日本兵时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日内瓦公约》明确规定:交战双方不得向没有武器的医护人员发起攻击,同时也要求医护人员必须佩戴红十字标识,以免误伤,所以医护人员、救护车只要有明确标志都不会受到攻击,可以尽可能的抢救伤员。然而尽管由此规定,可战争本身就是残酷的杀戮,仅仅凭借一项国际公约能否被敌我双方有效遵守呢?事实上在亚太战场上日军不仅不遵守这一规则,甚至还有意识射杀敌方医护兵——他们的理由是:这样一来敌军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医治。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盟军同样以射杀日军医护兵作为报复,最终双方的士兵都无法得到救治,当然在日本人眼中人命本来就不算什么——不管是别国人的,还是本国人的。相比之下德军的素质还是相对较高的,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在战场上有些规则也必须遵守——如果某一方违背规则,那就意味着对方同样无需遵守规则,事实上规则制定出来并不是保护哪一方的,而是保护双方的。

不过也不能因此就认为:盟军医护兵在欧洲战场上就是绝对安全的。首先所谓德军的高素质其实仅仅只是针对当时的德国职业军人而言,而对被希特勒的种族主义洗脑的纳粹党卫军而言:可没少干烧杀抢掠的事。其实在党卫军眼中的《日内瓦公约》其实和日军眼中同样一文不值。退一步讲即使面对的是德国国防军而非纳粹党卫军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在激烈的战斗过程中德军士兵能否完全清晰无误辨认出医护兵的标志,没长眼的子弹有没有差枪走火的时候。说到底战场上是不可能有真正绝对安全的地方的,任何走上战场的人无论是直接奋战在第一线的冲锋队或是医护兵、运输兵、炊事员、文职人员从上战场那一刻起就随时与死神相伴。

必须明确的是医护兵也是兵——无论是基于军人服从命令的天职或是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当面对伤员时他们都必须尽一切力量去施救。如果我们想想白求恩在战斗过程中坚持为伤员做手术而拒绝撤离的事例就不难明白这点,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白求恩只是一名支援中国抗战的国际志愿者而并不是我军的医护兵,可他仍坚守着他的阵地——手术台,这本身就是在诠释一名医者的使命。既然救助伤员是医护兵的职责所在,那么他们又怎么能因为危险而退缩呢?这和逃兵的行为有什么区别呢?在这样的局面下制定不得射杀医护兵的战争规则其实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当然在实际的战场上医护兵在救助伤员时是十二万分的警惕,并不是如题主所说的那样敢直接将自己暴露在敌军枪口下,因为在战场上真正绝对安全的地方。


鸿鹄高飞一举万里


看了几位答友的回答,发现大家几乎都提到了《日内瓦公约》,以其中规定交战双方不得以医护兵作为攻击对象。然而,似乎都停留在了根据一纸条约来分析问题的层面上。事实上,不管面对的敌人是谁,医护兵也不会真的不怕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

我想,题主有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受一篇涉嫌“标题党”的网文的影响。大家如果把这个题目敲入搜索引擎,便会发现,有一篇标题为“二战盟军医护兵竟然不怕暴露在德军枪口下?原因令人吃惊!”的网文,分别发布于各大网站。

在文章中,作者是在分析了几部二战题材电影的基础上,提炼出了这样一个博人眼球的题目。实际上就是演绎了一下《日内瓦公约》的两项内容:

第25条规定,医院传令兵、护士或辅助担架员,在搜寻、集结、运输或治疗伤病员时,如遭遇敌军或被俘,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第29条规定,上述人员在落入敌手后,同样被视作战俘,但是如有需要应允许其履行医护职责。

根据公约,在战争中,故意向佩戴明显标志的医务兵开火是一种战争罪行。

但在实际战争中,并非所有的交战者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能恪守这一条约。如果仅拿一纸条约来认识二战(包括其他战争),那显然是很不成熟的表现。纳粹德国与军国主义的日本相比,自然是要仁道一些,但两者也不过是半斤八两,都是人类历史上的罪人。

看了几部电影,再结合《日内瓦公约》,便得出德军是“绅士”和“守纪律”的结论,并将这种结论到处传播,似乎有种为战犯“翻牌”的嫌疑,更会误导少数不明真相的网友。事实上,两军加战之时,枪弹和炮火是不长眼的,也不会有哪一方为了“保护”对方医护人员而转移活力或停止射击。

而无论是盟军还是轴心国集团,双方的医护兵在救助伤员时,都会十分谨慎,根本不可能不怕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而且,为了增加自己的辨识度,医护人员还不得不穿着标识明显的医护服装,尽量避免遭受误杀。

但即便是这样,在远距离攻击的状态下,医护兵也难免遭到射杀或误杀。战地医生与作战人员一样,都是与死神打交道的人。不过,他们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是伤员的依靠,因而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同样,医护兵在战争中也会流血牺牲,子弹和炮火同样不长眼。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对方果真那么“绅士”,二战还会有如此巨大的伤亡么?


我是老腊肉碣石樵子,希望与大家在交流中相互学习!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补充。


碣石樵子


刀叔导读:‘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在二战中其实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不能射杀敌方的医护部队。然而,日军的这一举动让人大跌眼镜。

在世界战争史中,不论是区域性的小规模战役还是像一战和二战这种系统性战役,每个国家大大小小都会有伤亡。奋勇杀敌是军人的天然使命,这和意识形态无关。

但在战场上,有一类兵种是不能够射杀的,那就是医护兵。

1864年,16个欧洲国家加入了《日内瓦公约》,又由5位知名日内瓦公民组成的“伤兵救护委员会”宣告成立,它就是现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为了表示对瑞士的敬意,第一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议决定把白底红十字作为这个救护伤员组织的标志(瑞士的国旗是红底白十字),这就是现在的红十字会标志。

其中,第四章第25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军队经过专门训练的从业人员,允许搜寻、运送和治疗的伤员,即使落入敌手,他们的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第29条:“第25条人员被俘后是战俘,但需要时仍可承担医疗职责。”

虽然当时只有16个国家认同《日内瓦公约》,但其中对医护兵的保护政策,却在全球内得到一致的认同。

因此,如果在国际战争中射杀医护兵,等同于战争犯罪。

然而,有一个国家却无视它,那就是二战时期的日本。

在日本国会中非常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对于军事人员,一些日本国会议员纠结于《日内瓦公约》中对待战俘和使用战俘的一些细节性条款,他们认为在日本这些条款毫无意义,因为日本的士兵(包括海军和空军的士兵)是不会不顾自己的荣誉向敌人投降的,死亡将是他们喜欢的结局。同时,对于敌国的医护兵,他们也选择无视。

二战时期的太平洋战场,在硫磺岛战役中美军参战士兵达7万人,战后死亡6821人,受伤人数则高达2万3千人。

这场战役,被称为美军在太平洋战争中伤亡率最高的一场战役。日本的22786名士兵之中除了1083人被俘之外,其余全部阵亡。

事件发生在1945年2月19日至3月26日,日军已是强弩之末,为何美军还能有这么大的伤亡?

据多部著作记载,在硫磺岛战役中,日军无视美军医护人员,钢盔上和胳膊上的红十字反而成了鲜艳的射杀目标。

一个个红十字倒下,众多美军伤员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最终冤死在硫磺岛。

美军在硫磺岛的惨重伤亡,也使美军的高层意识到如果进攻日本本土,一定会遇到比在硫磺岛更顽强的抵抗,美军的伤亡将会更惨重。

因此,日后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担心在日本本土登陆将会遭到硫磺岛那样的巨大伤亡。

反观二战时期日军的盟友——纳粹德国,却值得尊敬。

在敦刻尔克大撤退时期,德军潜艇在多佛尔海峡碰到两艘英国卫生舰。

当德军潜艇看到红十字标志后,果断放弃了进攻,双方互发两枚信号弹,以示敬意。

或许,二战之后德军受到尊敬,日军受到鄙夷,都是从这些细节上回馈的。

(本文系“刀墓手札”工作室原创出品,全网15亿次阅读的优质原创自媒体)


刀墓手札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政治是经济的延续。尽管战争是残酷无情的,泯灭人性的,但是战争也是有底限的,那就是不杀降。近现代文明又规定战争中不得杀害没有武装力量的医护兵,不得使用子母弹等不人道的武器。二战盟军医护兵不怕暴露在德军枪口之下原因如下:

其一、德军军事素养和战斗纪律过硬。在二战中德军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军队,也是一支作战纪律严格的军队。正常情况下,德军根据《日内瓦公约》不杀害没有武装的平民与医护兵;根据德军军规不强奸占领国的妇女;不抢劫平民的财物等。

其二、德军只对苏军和犹太人没有底限;德军对于同宗同种的英美法等其它欧洲国家,还是保留了相当大的人性。

德军根据总理希特勒的命令,对犹太人进行了残酷的种族灭绝行为,不分男女老幼,贤良还是愚笨,统统杀光。德军在苏联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战争的残酷性越来越明显,苏德双方都死战到底,双方交战没有任何文明可言。

德军在欧洲战场进展十分顺利,法国是十分痛快的投降了,英国也是隔海相战,因此在欧洲战场战争并没有苏德战场那么残酷。德国与欧洲其它国家都信奉基督教,人种也相互掺杂,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尽管语言文字不尽相同,但是价值观大体类似。

其三、医护兵职责所在,悍不畏死。作为医护兵的职责,就是在战场上抢救伤员,职责所在,不能因为可能被德军枪杀就不去救伤兵。德军也有医护兵,有伤兵,如果德军枪杀盟军的医护人员,那么盟军也会枪杀德军的医护兵。因此双方都不杀没有武装的医护兵,以尽可能救一些自己的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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