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八旬老人散步被恶犬重伤,左手被咬十多口无奈截肢,对此你怎么看?

自知冷暖心声


假疫苗让人心存余悸,恶狗伤人事件又频频发生,静静奉劝各位见到恶狗,疯狗,要么远离,要么直接打死!



5日早上6时多广东省紫金县柏埔镇发生了一场血淋淋的惨案!一名86岁老人怀着高兴的心情外出散步,万万没想到邻居家的一条大型恶犬跳墙出来把老人扑倒在地,一阵乱咬! 老人浑身上下受伤,左上肢被咬十多口,部分肌肉已经缺失,肌腱断裂,该部位主动脉血管被咬烂,为了保命左上肢被截肢。足见这只狗凶猛异常!多么残忍的画面!这一隐患终究还是爆发了!所幸恶犬已被老人的家属乱棍打死,不然还不知多少人的性命会受到它的威胁!





据知情人说:这条狗平时异常凶恶,附近的居民整日提心吊胆怕被咬伤,因为这只恶犬已经咬死了村里的两条狗,被它咬伤的狗更是多得不计其数。邻居中不少人也曾劝阻该邻居不要养了,但是狗主人依然我行我素,坚持要养。 真不知这狗主人是什么心态!

明知自家的狗凶猛,狗主人 为何还是不顾安全隐患坚持养犬,而且还是恶犬! 我看这种人既没有安全意识又没有社会公德!明明知道,狗能跳出墙外,还不及时加强防护措施?!这个狗主人太执拗,自私,也不是什么善人。不顾周围人的死活。有其狗必有其狗主人!必须严惩!

静静认为:既然要养狗,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承担起各种责任!定时接种有效疫苗 ,外出最好狗嘴上戴嘴套, 系好狗绳 ,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最终的目的是:一定保障他人人身安全 。做不到的就别养狗了,给别人留条活路吧。“狗是真狗,疫苗是假疫苗!” 疫苗案够叫人烦心了,狗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疯狗! 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没有素质的人,最好不要养狗! 否则只会成给周围无辜的老百姓带来伤害。要想养狗最好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 据统计全国每年被狗咬伤几百万人!数目惊人,所以养狗当谨慎。


如果狗主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危及了人的生命安全,即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执行。

有人认为把狗主人的惩罚升高,更严厉些,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狗主人增强威慑力,让狗主人更加尽职尽责管好狗。还有人认为,应颁布禁狗令,禁止养狗,既能避免无辜的人不被狗咬伤咬死,又能避免狗主人受惩罚。大家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


静静观天下


86岁老人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

但我不认为,谴责不良狗主人是有用的,因为有眼睛的就能看得见,全国各地,缺德的狗主太多了。

对于没有公德心的狗主,你骂的再凶,他能改变吗?

(1)城市养狗不违法的有几人?

经常有这样的事,养狗的人在公开场合,总是说自己很文明,从不遛狗不拴绳,带狗外出会清理粪便。

但实际上呢?

我可以这样说,假如100个狗主里面,有1个狗主能做到,那已经是个奇迹。

(2)养犬条例成了纸面上的条例。

国家有养犬条例,全国各地也有养犬条例,关于养狗应当遵守的规定,洋洋洒洒一大堆。

然而很可惜,没人遵守的法律,等同于没有。

这个问题和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是一样的,我也可以这样说,如今中国的成年人,极少能做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治理违法养狗,不能和稀泥。

前段时间新闻里,被狗吓了的孩子家长,和狗主打架,然后各方到小区宣传养狗条例,拉横幅,劝说狗主按规定登记,最后还免费赠送拴狗的牵引绳。

搞什么?

这样的态度下,你认为那些不守规矩的狗主,就会变得自觉遵守规定了?

显然不可能。

法律制订后,不能依靠道德力量去执行,否则必然失败。

(4)治理恶狗伤人越来越多的乱局,必须下狠手,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必须狠狠处罚!

遛狗不拴绳的,狗子一律没收,送入屠宰场,丰富人民群众的餐桌。

狗主抓住行拘,每餐给点白菜汤加个小馒头,然后押去打扫公共卫生,对了,还应当给他们剃个光头。

狗子伤人的,狗同样送屠宰场。

狗主重罚,不仅需要赔偿伤者医疗费,还应当判决巨额精神损失费,反正养狗的通常有钱,赔得起。

狗主还应当重判,等同于故意伤人,该判几年就判几年,让他们坐牢去反省。

结束语——

社会上违法养狗的行为,以‘和稀泥’的态度,已经不可能得到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严刑峻法。

其他一切都是枉然。


99随便


俗话说"狗仗人势",狗只是畜牲,它再凶狠如果背后没有溺爱纵容它的主人存在恐怕是不会闯下如此大祸以至命丧黄泉!

广东河源的钟姓老人已处耄耋之年,本当安享晚年他未曾想到一次普通的散步之举让自己遭遇了横祸。

对他造成伤害的不是人,而是邻居家中饲养的一条犬,一条突然越墙而出的恶犬。由于老人伤情严重,最后不得已医院只得对其左手截肢。



恶犬伤人从表面上看只是一起意外事件,实则不然。事发之前,伤人的恶犬就曾经咬死过村里的两条狗,被咬伤的狗更是数不胜数。有介于此,不少人也曾劝恶犬主人不要再养因为危险,但是狗主人一直视若无睹坚持要养,最终导致了此次惨剧的发生。

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就该事件来看,老人在事发之际是在正常地进行散步,而恶犬是突然从墙内窜出进而对其撕咬的。

老人的自身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过错,狗之所以能够出来伤人主要是因为其主人没有对狗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因此,狗主人需要对老人的受伤承担完全的民事赔偿义务。不过,对于老人而言恐怕再多的赔偿也不能弥合已经对他造成的伤害。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并不反对他人养狗,因为这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应该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通城丹妹


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才导致多起“恶犬”伤人事件。

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养狗、立《养狗法》,但是各地都有“养狗规范”,给狗牵绳、上牌、大型犬套嘴套都是写进“规范”的。


然而,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一些养狗人士、爱狗人士才罔顾人民的生命安全,忽视法律、法规的存在,放纵“恶狗”的恶行。既然“狗是人类的朋友”,就没有必要给“朋友”牵绳、戴嘴套,将“朋友”关进笼子里。恶狗咬人的事件就很自然的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我的狗不咬人”这是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的口头禅。甚至有人将狗咬人,跟交通事故比较,认为交通事故比狗咬人的案例多,禁养狗,也应该禁止开车。简直就是一派胡言、强词夺理。现在交通法已经规定汽车上牌,有驾照,戴安全带、上保险带才能驾驶。请问你们养的狗上牌、牵绳、上保险了吗?现在就算是军犬、警犬平时不执行任务的也是牵绳、进笼的。

更让人反感的是,一些养狗人士,将狗视为伴侣、视为孩子。狗咬了人就不见主人,人伤了狗就让别人赔偿,甚至要人给狗偿命。

还有人认为立法养狗,出了事赔偿就行,这件事情,已经打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何况现在又出现了无效狂犬病疫苗事件。

综上所述,发生这养的惨事,不仅仅是恶狗咬人,应该再加上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率兽食人”。


太极云飞扬


回答这条问题之前我先讲个故事吧。

两亿年后的地球上,一队考古学家在一次考古活动中发现了一块化石,经过专家鉴定后,鉴定结果让全世界震惊了,这居然是一本来自史前文明留下的笔记本,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史前人类存在的直接证据。

全世界的考古学家对这本笔记本展开了紧张的破译工作,两天后,一段来自史前人类的记载跃然呈现在了公众面前:


我是Arsenic醉人,

到今天为止距离肥胖危机爆发已经过去了两年零六个月,人类还是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是的,我想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

肥胖引发的各种心脑血管疾病已经让全世界各地的医院人满为患,有的医院门口甚至排起了50公里长的长龙,开始的时候还好,到后来这些为了争夺医疗资源的人们开始大打出手,最后终于引发了新的世界大战。

肥胖和战争夺去了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生命,作为人类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我想我大概也快撑不下去了………………



具权威专家 砒霜 称,

史前文明最终走向灭亡的真正罪魁祸首是猪肉,猪肉和一些高脂肪含量的食品的大量摄入间接的导致了史前人类的大灭亡。

砒霜,还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寻找猪肉的替代品,最终给出的答案是

狗肉。

狗肉一种高蛋白,高营养价值,低脂肪含量的理想肉类,如果用狗肉取代猪肉成为史前人类的主要食用肉类的话,史前人也不至于走向大灭亡。

其实史前人类也有人想过这个问题,比如一些先进人士在“玉林”创立的“玉林狗肉节”,这就是历史留给史前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但是他们并没有把握住,原因来自一些“爱狗人士”的阻挠,

所以,“爱狗人士”和 猪 才是大灭亡的罪魁祸首。


Arsenic醉人


八旬老人被烈犬咬成重伤,其情其景令人触目惊心。虽然事后老人转危为安,但却因此而留下了永久的伤痛,甚至再也不可能恢复到原有的模样了。

显然这是一起狗咬人,狗伤人事件,而事件的背后却跟狗主人有直接的关联,由于主人一时的疏忽和大意,而未对烈犬事先进行过必要的看管和监护,故而引发出了清早将老人咬伤一事,从而造成了本应不该造成的伤人事件,让老人倍受其害。同时还要去承担法律责任与赔偿一事,值得狗主人深思。

由此可见,家庭养狗一定要慎重起见,尤其是大型犬种,因其攻击力较强,加之大部份性子较烈,有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咬人和伤人的事件,一旦出现这样的事件,对主人而言十分不利,既要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因此家庭养犬,最好以小型为好,一般不会对人造成危害。而大型犬尽量少养或不养为好。及使自己喜欢大型,也要矫正过来为宜,免得有时因狗咬人伤人而使自己于心不安,于心不忍,甚至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而无法言对,无法面对。需要从新审视,需要从新选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狗虽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也不能对它过余信任,过于娇惯,尤其是那些个带有烈性性质的狗,更要严加看管,严加防范,不然这样的狗让人见了就害怕,甚至因为咬人和伤人而让人恨之入骨。当然也有一些温顺的,但毕竟大部份不太受人欢迎。

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家庭还是养一些小型犬比较适合一些,而且对人不会构成威胁,是理想的选择之一,值得采用。

在此希望那些个爱狗人土,既要为自己想想,也要替他人想想。不能好坏狗不分。如能养一些小型犬,而且比较善良,比较温柔的一些品种,那么到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但要杜绝部份烈犬为好,做到安全起见。

总之爱惜动物和保护动物,仍要分清一些品种和类型,恶者弃之,善者养之,才能彰显保护的意义,而不是让它们随便去咬人,随便去伤人。那样是危险的,更是不可取的。需要冷静对待,需要认真看待。

最后希望所有的爱狗人土以及所有的养狗家庭,都能去正确对待,好好善养吧。

同时提醒那些个至今仍在养着烈犬的家庭,尽快改变自己的思路,而去养一些温顺的小狗吧。这样既对自己有利,也对家庭有利,同时对他人更有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明一事。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想这种狗咬人,狗伤人的事件,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其不在伤人,不在害人。最终让我们与狗和睦相处,与所有的动物结伴而行而共享天伦之乐吧……。

最后愿受伤的老人早日脱险,早日康复吧。并予祝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山青水秀167193282


八旬老太太,散步出门外,遭遇恶犬扑,倒地浑身筛。恶犬不客气,血盆大口开,又咬又撕扯,啃下肉几块。


家人闻信出,操棍把手抬,棒杀恶犬死,救下老太太,急往医院赶,送上手术台。性命虽保住,动脉血管坏,左手保不住,只得狠心裁。老太泪如雨,亲属人人哀。

恶犬邻居养,翻墙跳出来,自然负全责,破财来消灾。

城市养猛犬,确是不应该,一旦不小心,就会将人害,不能存侥幸,犬非人脑袋,是非分不清,畜性总发拽。


害人又害己,背时又退财,饲养恶犬者,法要学明白,别当糊涂汉,自己跟头栽,出事不得了,后悔药没买!


平淡人生一帆顺


为老人的遭遇感到揪心,为养狗人不顾周边百姓的劝阻执意坚持要凶猛的狗并不关笼子里感到愤怒,也为这样一名80多岁的女性老人临老的难关感到忧愁。老人如今年岁已高,正常都是垂垂暮已,这还遭到了截肢,真是悲剧!!!



事发的狗是凶狗,曾经多次咬死咬伤村中土狗

咬伤人的狗是附近邻居家养的狗,异常凶猛。作为老家护院的狗,它确实够资格了,可是在人流距离的城镇,饲养这样凶猛的工作犬,是不是走失道德和法规了?村民害怕被咬,曾多次上门劝阻不要饲养或者将狗关在笼子里或者戴上链子,有一些保护措施。可是其主人不听劝告,反而骂村民多管闲事。没成想,没过多久就引发的惨案!



老人的伤势

老人是5号早上6点多外出溜达的时候被狗咬的,恶犬从围墙翻越而出,将老人扑倒在地。是附近几名工人看到后,大声呼喊引来老人家属到来才乱棍将狗打死的,不然后果更难以想象。

老人送去医院的时候,身体已经被血染红了,其双手尤其是左侧手臂被咬伤的非常严重。左上肢已经被咬的肌肉撕裂残缺不堪,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也保不住这条手臂了,无奈,为包住性命只能截肢了。



目前,虽然老人已经平稳了,但是仍然处于危险期。一是因为老人年岁大,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二是扑倒狗,老人身体很多地方都受到了损伤。

后续情况

如今,虽然狗主人的两个女儿出面积极的帮助受伤老人一家处理医院的事物,可是沉重的医疗费用先不说能不能拿的起,后续的赔偿和恢复的费用也是天价,农村的狗主人会不会拖着不赔钱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狗的问题就不用想了,已经被乱棍打死了,可是人的问题还存在,赔偿的数额肯定是天价,会不会变成老赖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其应该受到教育,并且附近此类凶猛的狗都应该处理,起码要关起来。

狗确实是人类的朋友,狗和人类相处有几万年了,但是,狗毕竟是动物,而且驯化的程度不同,有的狗驯化的对人类一点攻击性没有,有的狗为了保持其野性,用作狩猎,对什么都有攻击性。而这类的狗,其实并不适合在城市或者人类居住的范围内饲养,因为对人类来说太危险了。

养狗要科学饲养,外出一定佩戴链子,凶猛一点的狗一定在外出的时候佩戴防止咬人的口罩。其实养一些温柔的狗狗不是挺好的么,非要养凶猛的,也不知道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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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新同学


咬了人的犬都会被称之谓恶犬,不咬人的犬,人人喜欢,可谓“良犬”,可是现在规定要栓绳、要狗证、要清理粪便,不然就会被抓、被罚、受麻烦。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有相当于三岁孩子的智力,即便不会说话,可它什么话都能听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家护院是一等好手。 因为它会提前发现问题苗头,会示意主人来了,或是做好迎接、防范的准备。

一般不主动招惹,狗是不会轻易袭击人的,除非狂犬病发作狗,是有病态促成。

当然,事情的发展未必都是顺势而行的,偶尔也会出现例外。这种狗狗伤人事件是令人痛心,下嘴太狠,惨不目睹,对此,只能说,该狗该杀。

我喜欢狗,我也养狗,看到狗后一切烦恼烟消云散。我不会不喜欢狗的。



992舒畅


第一、当下最应该做的是立刻查明恶犬的饲养人是谁,根据目前新闻的报道来看老人左上肢、双下肢、鼻部等多处被咬伤,受伤最严重的左上肢约被咬十多口,部分肌肉已经缺失,肌腱断裂,该部位主动脉血管被咬烂,情况十分紧急。同时伤情既然如此严重,那么想必治疗费用也是昂贵,故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倘若饲养烈性犬的那么一旦发生侵权事实的,应当由饲养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第二、人有好坏,狗也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狗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对于盲目鼓吹狗是人类好朋友的“爱狗人士”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理性,因为我们都知道狗是经过驯化而来,那么势必还有部分烈性犬是具有一定攻击性且难以被驯化的,那么自然这部分烈性犬的攻击性就比较强,所以对这部分烈性犬进行处置没有什么问题。

第三、同时我相信烈性犬应当是有人饲养或者至少曾经被饲养后来被遗弃,所以在此呼吁所有的“爱狗人士”如果确定养狗,至少请负点责任,不要一时兴起之后再将狗丢弃,同时即使将狗遗弃一旦查明遗弃人的,也一样还是需要对烈性犬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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