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新规出台,杀人不见血的高利贷终将不复存在!

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在其后的几年间,国内的网贷平台还是凤毛麟角,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

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

2011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成立,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全年交易额已超百亿。

民间借贷新规出台,杀人不见血的高利贷终将不复存在!

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9.7%,对经济的贡献率从去年的58.8%提升至77.8%,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主要的动力,消费金融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然而,火热的市场背后亦存在一系列隐忧,《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火爆的消费金融市场背后,隐形收费、信息不透明、征信混乱等等乱象皆有,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这样的网贷在金融市场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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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网贷和高利贷大家都会恨得牙痒,一是收费不正规另一方面是讨厌的催收手段。因为高利贷而失去年轻的生命;因为高利贷害的家破人亡的,本来只是一项借贷的途径,被不法分子利用后,就成为了杀人不见血的利器,所有人的都痛恨他。

这下借贷新规的出台,对这些平台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为了解决投资和借贷双方的矛盾,为此相关机构出台了最新的相关民间借贷律法,与之相关的消息截取部分如下:

1、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如果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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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其实这几条是关于投资和网贷高利贷最为密切的内容,米咖返利给您总结一下有哪些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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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是网贷还是高利贷,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谈及利息问题,那么法院不支持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存在砍头息情况,也就是提前把借贷利息扣除了,那么借款人不仅不需要支付利息,还只需要偿还到手的本金就可以了。

2、关于投资人的利好消息,如果p2p网贷平台在吸引投资人的过程中有通过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行为表示自己平台提供担保的,投资人可以起诉平台,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总而言之,米咖返利认为对于一切不合法的贷款,你不用惧怕暴力的催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的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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