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严把“四关”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

新湖南客户端8月9日讯(通讯员 罗伟)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市县巡察工作制度的决策部署,实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届内任期巡察全覆盖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今年以来,湘西州整合巡察人才资源,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从全州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共选拔870余各方面业务骨干,组建成立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基石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储蓄充足电能。

严把“入口关”,注重高标准选拔人才。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入库人选推荐工作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任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用;储备与使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进行选拔。从政治立场、德才兼备、专业能力、廉洁纪律、责任担当等7个方面明确人员选用资格条件,严把巡察人才选用“入口关”。注重选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社会反映良好,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入库人选的推荐选用程序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严把“质量关”,注重大范围挑选人才。湘西州坚持扩充推荐范围,多途径挑选巡察人才。入库人员分别从全州八县市、州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共计670余个单位进行推荐,涵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建、政法、信访、审计、财政、住建等行业,优先选用具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招投标、预决算业务、曾参加过巡视巡察工作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人才。注重优化人员结构,较好地满足面对不同被巡察对象而抽调不同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个人报名的由县市和州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对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向州委巡察办统一报送。在州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市委同步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县市人才库统一并入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库。

严把“培训关”,注重提升专业素养。州委巡察办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学习培训制度,制订巡察人才库人才培训计划及管理办法,根据巡察任务需要,有计划地对入库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邀请省州巡察机构业务骨干授课,系统性地介绍巡察工作经验和方法,确保巡察队伍的“充电蓄能”。对每轮巡察抽调人员,在巡察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推行“老兵带新兵”实践教学制度,不断提高入库人员素质,力求达到“来之能用,用之能胜”的目标。先后开展了全州组(户)间道路专项巡察培训、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交叉巡察业务培训、全州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机动式巡察业务培训等巡察前集中培训。将党内规章制度、法规条例编印成册印发给入库人员。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人才到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进行跟班培训,以训代学,不断提升全州巡察业务水平。

严把“管理关”,注重锤炼编外巡察力量。州委巡察人才库采取定期调整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每五年集中轮换调整一次,每年根据年度工作评定、每轮巡察工作评定和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岗位异动等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交流调整出库。明确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对入库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明确提出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同时明确,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必须经历一轮以上巡视巡察实践锻炼。

通过充分发挥巡察工作人才库作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初步彰显。据统计,州委巡察机构组建近一年来,湘西州委共开展4轮巡察,先后共走访核查了8县市107个乡镇(街道)312个村(社区)7232户群众,核查州、县直单位48个,累计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7万余份(册),共发现问题线索1135条。通过扎实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的解决、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州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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