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居民楼道里收养13条流浪狗,分两批被人毒死,这件事你怎么看?

多嘴的聪明大叔


我表示支持。

道理非常简单,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狗为本,世界上所有发达文明国家,都不允许流浪狗的存在,因为这是对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安全隐患。

美国和日本都有捕捉流浪狗,无人认领后集中灭杀的法规制度,也因此美国和日本的狂犬病发病率极低,在日本甚至都杜绝了狂犬病,而中国却是狂犬病致死人数超多的国家,仅次于印度。

这个收养流浪狗的大妈非常自私和无耻,将自己的非法爱好凌驾于邻里的生命安全健康之上,如果她真心爱这些流浪犬,就请合法收养,在城里办不了狗证,就到乡下去租个房子给这些狗养老送终,而不应该放在公共空间里危害邻里的安全健康。

这些狗很可怜,他们死在了这个老女人的手里。通过两次毒杀,可以想象邻里已经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换谁也受不了这样的环境。

至于毒杀是否违法犯罪,要看投的是什么样的药品。很可能投放的是治疗肺结核的异烟肼,这是一个处方药物,人吃了没事儿狗吃了会致命,这是从俄罗斯传来的政府诱杀流浪狗的合法方法,这种方法不算投毒。


奥卡姆剃刀


看了新闻之后,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流浪狗跟了这位李女士,这种结局是注定了的!

事情发生在大亚湾某小区。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住进了该小区,随其一起入住的还有15条流浪狗,最高峰时一度达到30多条之多。

下面我们跟着新闻去了解一下李女士是怎么养狗的:

1、狗一直放在楼梯间散养,卫生状况非常差,过道上到处都是狗毛,围栏上是狗抓过的痕迹,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2、因为这么多狗在过道、楼梯间生活,导致上下楼层的住户不堪其扰,孩子不敢上这个楼层,回不了家。而且此前还发生过狗咬人事件。

3、因为上班比较远,李女士回到家比较晚,所以给狗喂食都在后半夜,凌晨一两点时分,正是家家户户休息的时间,她在楼道里喂狗,狗争食吃发出嚎叫声,严重影响其他住户的休息,而且喂食时间不是一两分钟,而是持续半小时,有时甚至要个把小时。

请大家想一想,假如你们是其邻居,家中有老人和小孩,不知是什么感受?

这且不谈,这些流浪狗有没有打防疫针,有没有办理狗证,因为深圳对此要求很严的,没有办理狗证,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狗的。此外,《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还明确规定,“禁止在住宅区、写字楼设立犬只养殖、销售场所”,虽然李女士不是为了养殖、销售,但是这么多狗,跟养殖有什么区别呢?

到底是狗重要,还是人重要,不要打着爱心的名义,一边爱着狗,一边却又妨害着他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


打虎拍蝇


李女士对流浪狗比对人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她每天晚上凌晨一两点喂狗,邻居都在休息,狗狗争抢食物发出的叫声严重影响别人的睡眠,其次她收养的这13条狗一直放在楼道里散养,把楼道里搞的很脏,到处都是狗毛,还有难闻的味道,这是对邻居的不负责,楼道是公共场合,她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在这里收养流浪狗,污染了大家居住的环境,而且这些流浪狗最多的时候多达30条,致使小孩子都不敢从这层楼走,还有孩子被咬伤过,你说气人不气人!


这明显就是不尊重同住的邻居,肆意妄为,太自私,对人都不尊重我相信她收养流浪狗也不是出于爱心,只是满足自己喜欢狗的私欲罢了,而不是看流浪狗可怜,这些狗最终是死在她手里的,而不是毒狗人。

四年了,我且问如果你是她的邻居你受得了吗,天天被难闻的气味包裹,楼道里到处都是狗毛,吓的孩子不敢从这儿走,还会在半夜嚎叫,我觉得正常人都是忍不了的,邻居忍了四年,也算善良了。

往往越是公共场合越能提现一个人的素质,小区是大家的小区,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们在做事时应该尊重别人,考虑到别人的感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你都不在乎别人,别人哪儿有在乎你的道理。


老王侦查记


现在城市养狗的太多了,小区路上时常不小心会踩上狗屎,不知是否要走狗屎运了。养狗的人自然心疼狗,有的甚至将狗视为亲人一样对待。不喜欢狗的人避而远之,听到狗的叫声就烦燥厌恶,感到不舒服。

一、为什么要毒狗? 肯定是这群狗扰民了,引起民愤

我原来住的小区是楼梯房,在隔壁门栋一户养了6只狗,每次狗主人打开门,6只狗一阵狂叫,急奔楼下,回家上楼亦是如此,好多次都吓了行人一跳,当行人指责狗吓人时,狗主人还振振有词狡辩: 行人还吓倒了她的狗。为此时有争吵,周围邻里意见纷纷,特别是有孩子被狗吓过的家长,更是痛恨之极,多次向物业申诉,物业也奈何不了。如果有人悄悄将这6只狗处理掉了,凡被狗困扰过的一定会拍手称快。

6只狗如此,试想13只狗又是怎样的阵容,又是怎样的扰民呢,如何不会引起民愤! 尤其有时深夜狗主人不在家,那狗的惨叫声简直叫人揪心,难已入眠,那一刻恨不得立马杀了它。



二、居民区限制养狗数量,一律办齐两证,否则不准入内

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养狗的数量多了,自然顾此失彼,难免会出岔子,严重的还会出事故。一旦被狗咬了,狗主人赔钱事小,危及生命就是大事了,后悔莫及。何况市场上还有假疫苗的横行的隐患,你以为可以预防的也只是你以为而已。所以强烈建议小区实行限制养狗数量。

养狗者必须两证齐全,办理了《犬准养证》、《犬免疫证》才能入小区,来源不明的狗不准进小区。

三、牵好你的狗绳,铲好你的狗屎,让你的狗礼貌待人

带狗外出溜达,一定紧紧牵好你的狗绳,不让其乱跑,以免伤及他人,如果养狗者能做到这一点,又何来的狗咬伤人事件。

在美国我多次目睹了养狗者铲狗屎,养狗者都会有背一个包包,里面有卫生纸专包狗屎的,即使是七八十的年迈老人,也会弯腰拾自家狗屎。



三、狗是通人性的,有可爱之处,采取毒杀实属残忍不明智之举

狗在动物中,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通人性,所以得到人们的垂爱,尤其是狗活泼机灵的个性,深受孩子们的喜欢,给他们带来无尽的快乐。



养狗者,管好你的狗,既养之则负责之,培养出有教养守规矩的狗,想必还是受欢迎的。


小雅美味


很多人认为应该毒死,但是我要说的是方式有些偏激。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大亚湾李女士收养了13条流浪狗,四年前和自己一起住进了新房子,导致了李女士家门口的楼道上到处是狗毛,很多被狗乱抓的痕迹,空气中也散发着难闻的气味,7月20日,李女士下班回来看到所有的狗被毒死了,李女士很不理解,为什么自己救助的狗会被别人毒死?大家看了是什么感觉呢?是不是第一感觉是应该毒死?第二感觉是手段有些残忍呢。

随着城市养狗人数的增加,遗弃的流浪狗数量也在增加,有些喜欢狗的人看到流浪狗可怜就收养了,但是城市里面没有多少空间提供给流浪狗,很多人就把这些狗养在楼房过道,然而在楼道上养大量的狗会污染楼道的环境,狗的叫声会影响居民的休息,狗带来的病菌会给人的健康带来威胁。于是有些人觉得这些狗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就会和主人交涉,如果交涉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过激的行为,估计李女士的狗就是这样死的。

李女士觉得冤枉,自己辛辛苦苦救助了这下小生命,让它们有了安全的住所,怎么会有这么心狠的人把狗毒死呢?她想不通。其实只要是互换一下角色,李女士如果不喜欢狗,别人在她楼道门前养了很多狗,这些狗扰民,那么李女士是什么心情?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双方静下心来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就会理解。

社区养狗必须保证狗不扰民。

社区的养狗人要遵守社会公德,狗带来的隐患需要狗主人来负责处理,不能带狗到公共场所,出门遛狗要带上套狗绳、狗笼,不能让狗大声叫唤影响别人休息,随时处理狗的排泄物,及时给狗做健康检查避免有传染病等等,因为养狗的存在导致了很多邻里关系紧张,也有些因为狗的问题大打出手,也有些是狗咬伤了人等等,这些都是养狗带来的问题,若是养狗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处理狗的问题,大家也许不会坚决反对。

社区养狗应当取得养狗许可。

城市养狗是需要养狗证的,没有证件的狗一律视作非法养狗,执法机构有扑杀的权利,狗在社区生活是影响了人的行为,养狗证就是为了养狗合法,如果你那么喜欢狗去办张证件又有什么问题,但是证件的发放是有条件的,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办理。

城市养狗是目前一个普遍的问题,养狗人的增多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随着职能部门的介入,相信养狗的事情会得到合理的处理,目前来说,狗不扰民大家相安无事,若是扰民可以扑杀。


70后的重庆铁匠


您好,以下是我对此事的个人观点:事件的主人公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在大亚湾的海豚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简单装修后便住了进去,一同搬进新家的还有 15 条收养的流浪狗。即使清扫后,在李女士家过道上,仍有不少狗毛飘散,同时散发着难闻的臭味。前几日,记者接到她的电话,称她救助的 13 条流浪狗,在小区里分两次被人毒杀了。李女士表示,狗狗是在 7 月 20 日被人下毒害死的。有人在过道上放了掺入毒药的肉,结果仅仅一个下午,九条狗就死了,而接下来李女士家的锁被人撬开,她出门买锁回来后发现剩下的六条狗又死了四条。 这件事给李女士造成很大打击,现在她只剩下两条狗了,于是寸步不离地看护,生怕这两条狗被投第三次毒。 事件中的这位李女士在楼道里养如此多的狗,邻居们居然能容忍四年,已经算是很够意思的了。毒死狗纯粹是因为忍无可忍,爱狗没有错,但是错就错在严重影响了邻居们的正常生活:狗不停地吠叫不仅影响别人的工作以及休息,还容易造成惊吓;狗随处便溺,给楼道清洁工作增加负担;关键是狗养在楼道里,怎么保证恶狗不会突然袭击人呢? 这样就会引起邻居们的不满。据邻居张先生说,她每次回来放狗喂食的时间,都在后半夜凌晨一点多左右,每次都持续半个多小时到一个小时左右。虽然很生气,但是可能又无法与这位女士交涉。我大胆地猜想,一个人最多时居然能在公共的楼道里养三十多条狗,一定在某些“方面”比较特殊吧…至于是心理方面还是什么方面就不在我们讨论范围内了。 数量如此多的狗给邻居们乃至物业人员造成很大困扰,因此狗被毒杀后才会“调查不到监控”。结果她既间接害死了十三条狗,也使得自己受到众人唾弃。 只能说李女士自私的做法早已激起公愤了,像她这样的所谓“爱狗人士”实际上是很自私的——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有狗才是生命,别的事物都远远比不过狗的利益吧!爱狗不能说明他们就是慈善者,不关心别人的感受,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虚伪的。 希望各位爱狗人士吸取教训,再爱小动物也一定要先顾及别人的感受!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图为惨死的狗,取自网络,侵删。谢谢!)




荒野之息林克


是救助狗?

还是害狗!

李女士救助流浪狗对吗?

请看下面的报道

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在大亚湾海豚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简单装修后住了进去,连同住进去的还有15条流浪狗。7月20日她救助的13条流浪狗,在小区内分两次被人毒杀了。
在李女士家的过道上,虽然经过清扫,仍散落着很多狗毛,空气中飘散着难闻的气味。

我认为,李女士救助流浪狗不是爱狗是害狗!

1.李女士救助养流浪狗是好心,但在小区里养这么多流浪狗,影响邻居生活,环境卫生……

2.这么多流浪狗,不可能有养犬证,也不可能给一个人办这么多养犬证,有些流浪狗是不是城市禁养犬?李女士养这么多狗,属于违法行为。



3.李女士是上班族,养一条准养犬还可以,养多了,根本没有精力照顾狗,影响狗的健康。

4.李女士养的流浪犬,有些流浪犬可能刚刚成为流浪犬,有的是主人丢失的,有的是遗弃的,这样的犬一般有芯片,送入流浪犬救助中心,公安部门可以通过芯片找到主人,是遗弃的按法律规定处理,丢失的通知主人来领,有领养的办理犬证领养。李女士自养没条件,在居民区楼内养,把这个渠道堵上了,还害了狗的性命!

5.楼道是公共通道,是消防通道,不允许任何人占有,更不允许养狗。

李女士有爱心,可把流浪狗送给市流浪犬救助中心,或个人办的流浪犬救助站,捐钱捐犬粮让别人照顾流浪犬,自己有时间可去当义工。

李女士自己有能力可以在市区外建一所流浪犬救助站,救助更多的流浪犬。

不管做什么,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您认为李女士是爱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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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医宠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事看上去是偶发,实际上是时下我国爱狗人与普通人矛盾激化的一个缩影。

狗在我国一向只是一种畜生,而且地位不高。带狗的成语多是贬义词,比如狼心狗肺、蝇营狗苟、狗奴才、狗汉奸等等。我国人与狗的相处是在这种设定下展开的,狗的地位不高,狗咬了人就该打,人要吃狗肉就像吃猪羊等家畜一样理所当然。

然而,近些年来一些国人受西方观念的影响,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把狗的地位大大提高。朋友的肉固然不能吃,而朋友咬了人也不能随便打。可是,我国又没有发达国家那样完善的犬只管理体系,以及对伤人的狗主追责的有效机制。这样,我国传统的人狗之间的平衡就被打破,使得人受到的狗的威胁大大增加。

问题中的这位在楼道喂养流浪狗的女士如果是在美国,邻居就会报警,警察会把狗抓走收容,逾期安乐死。这位女士还会被邻居起诉,赔钱乃至坐牢。但在我国邻居报警,打官司都没用,最后只好祭出毒狗的下策。

受到危害的邻居那么多,即使张三不出手,李四也会出手,最后总是难有善终。你可以批评下毒者狠毒,但如果爱狗人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总是因自己的爱好伤害他人的利益,这样的“悲剧”还会一次次地重演。


内含子的表达


爱狗的前提是爱人,倘若把自己的所谓“爱心”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无疑是自私的。

可以说,这些狗的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李女士选择了不恰当的方式、不合适的地点,最终遭到了最残忍的报复。

在爱狗人士眼里,或许自己只是帮助这些流浪狗,这个出发点无可厚非。但是,你要审视自己的能力够不够,自己的行为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人。如果这个救助流浪狗的场所是在偏远的无人地区,那么这是你的自由。

而现实是,李女士在居民区养了四年狗,散养在楼梯间的十多条狗无疑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最直接的影响。除了狗毛、和难闻的气味,还导致某些孩子和住户不敢上这个楼层,甚至也发生过狗咬人的事情。令其他居民更加难以接受的是,由于下班晚,李女士会在凌晨一两点在楼道喂狗,夜深人静正是人们睡觉的时间,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吵醒熟睡的人们,而且还要忍受长达几十分钟的持续骚扰。这种情况持续了四年,是个正常人都忍受不了。

可想而知,这期间一定会有居民报警或者和李女士商量过,可惜无果,李女士依然我行我素,最终才导致了极端的投毒药狗事件。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居民们是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施行了投毒药狗的行为,虽然手段残忍,却是最直接有效的。当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毕竟是犯法的。

李女士的遭遇不值得同情,毕竟,她的行为是自私的,而且也直接对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爱狗是你的自由,但大前提是不能妨碍他人,不能对公共的生活环境造成破坏,不能对他人造成威胁。倘若任性地越线,后果可想而知。

最后,说句题外话,不爱狗的人不养狗,那么多流浪狗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夜雨如书


她那么爱狗咋不抱回家去。不然去深山养。一切要于民为本不能损害其它人的权利,挺好为民除害了。

爱狗恶人都自私,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感觉。我还想在楼道里养鸡养羊呢,能行吗?楼道里是谁养啥就养啥的地方吗?没有公共意识,是这个女人害死了狗,怪谁呢?

养狗是你的自由,前提不要影响别人。这种行为是有多缺心眼,公共区域养了十几条狗,扰不扰民自己心里没数?或者她就是那种极度自私,万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不信附近的居民没有找她交涉过,附近的居民也是没办法了,才下毒的吧。

现在所谓的爱狗人士就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天就看着30条狗养在楼道里?楼道是养狗的地方吗?不毒死难带等着被咬死?流浪狗哎,你养它们,你给它们打疫苗了吗?给它们上狗绳了吗?咬了人怎么办?还养在楼道内,不要说楼道是公众的,就是你在家养了这么多狗,那叫声扰民都有权利告你,你要养可以啊,没人阻止你的善心,你别把所谓自己的善心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你躲进山区,你租座荒山,随你怎么给它们撒欢打滚。

有爱心可以,要适当,住人的地方收养,会对人的生活,安全,卫生都造成影响,这些狗不是死在下毒人手里,是死在了收养人手里,把狗当做亲人没问题,前提是不能影响干涉到其他人的生活,你的爱好不能成为影响别人的理由,爱狗不是这么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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