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一女子违法骑车被拦,对交警连踢带骂:神经病
现如今总有些人
交通违法还百般抵赖
既缺少安全意识
也缺乏对于法律的敬畏
觉得只要自己抵赖到底
警察能拿我怎么着
8月3日下午
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贾明和同事王晓阳
在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拦下一辆两轮电动车
该车女驾驶人潘某不仅走机动车道违法
而且还私自加装了遮阳篷
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告知女子其交通违法行为
并对其进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三教育一采集”信息采集
潘某以自己驾驶的不是机动车
不懂规定为由进行辩解
声称自己就算违法了也没啥大不了
民警告知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属违法行为
其本人必须告知个人身份信息配合民警执法
如拒绝接受处罚
民警有权暂扣其违法车辆
此时
潘某竟对民警来了句“神经病”
民警立即对其作出口头警告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
潘某竟反过来说民警威胁她
要求民警也注意些
民警要求女子下车接受处理
可潘某又拒不承认其走机动车道的违法事实
要求民警提供执法依据和证明
民警当即告知她违法事实已被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
潘某仍然执拗地拒不配合
民警遂即呼叫同事增援并报了警
周围的多名群众也纷纷劝导她
并指出其车辆私自加蓬十分危险
应该拆除
面对处罚
潘某又以没有现金为由要求扫码支付
并执意以没法换现金为由拒不配合
民警在警告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
突然
潘某挥起右手狠狠地砸向2名男民警
在现场一位女民警将其往警车上带离时
潘某又用脚向民警身上踹去
最终
潘某被执勤民警带回南阳路分局
并于4日上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以强行驾车拖带或故意冲撞执勤交通民警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少市民对非机动车违章行为
尚存在一些疑问
骑电动车到底让不让带人?
能不能搭遮阳伞?
别急
答案都在这儿
骑电动自行车能带人吗?
记者了解到,骑电动自行车并非不能带人,只是有一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也就是说,在河南,骑电动车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带成年人以及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记者搜索信息发现,国内不少省(市)都有类似的规定。如,《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四川省也有相似规定。
那么,为什么各地会作出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呢?郑州一名交警向记者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及性能,如果载重过大,会超过负荷,影响制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上能安装遮阳伞吗?
炎炎夏日,大街上不少电动自行车都安装了遮阳伞来防晒。不过,记者了解到,由于安装遮阳伞违反安全驾驶的规定,存在隐患,郑州交警正大力整治。
7月27日,记者在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河医立交桥看到,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将安装着遮阳伞的电动车拦下,并现场将遮阳伞拆除。大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表示疑惑,“安装遮阳伞也不能?也没有碍着别人的事吧?”
交警三大队民警对此解释说,遮阳伞支架固定在车把上,会遮挡一部分视线,同时,遮阳伞的面积很大,路上行驶时蹭到他人后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属于非法改装,交警会现场拆除并没收。
骑电动车违章,会受到哪些处罚?
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非机动车违章行为,交警根据相关规定,予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同时,进行“三教育一采集”,对于违法次数较多的非机动车驾驶员,交警将通过网络进行曝光。
骑电动车的正确姿势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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