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手机刷微信钱包,违法!

■通讯员 王仁杰

如今手机支付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所以手机的锁屏密码相当于钱包的拉链,如果不设置锁屏密码,一旦手机丢失,就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院桥派出所破获两起盗刷手机微信钱包案件,涉案手机都没有设置锁屏密码。

9月5日中午,董某到黄岩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从民警手中领回一周前丢失的手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8月25日中午,董某到院桥派出所报案,说她手机被人盗刷了微信里的零钱,共126元。董某租住在黄岩区院桥镇,8月24日下午4时40分许,她骑三轮车到浦口东菜市场,手机放在短裤右侧口袋里,直到付钱时发现手机不见了,是被偷还是丢了不清楚。

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锁定嫌疑人郭某和刘某。9月4日晚6时许,民警在院桥一餐饮店将郭某和刘某抓获。

经查得知,郭某和刘某来自云南,刘某有盗窃前科。8月24日下午5时许,郭某骑电动车,刘某骑摩托车,两人经过浦口东村路段时,郭某发现路上有一部手机,马上捡起来。

两人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可以直接打开使用,手机微信钱包里有126元,遂去一家餐饮店消费了这笔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刘某和郭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7日。

此前,院桥派出所也侦办了一起类似案件。8月5日下午,郑某到院桥派出所报案,说他手机微信里192.8元被人盗刷了。

郑某是一网吧管理员,8月4日中午,他在网吧睡着了,晚上9时被叫醒的时候,发现手机不见了。由于刚好是在网吧监控盲区,手机是被偷还是掉在地上被人捡去,不得而知。

院桥派出所民警查看相关监控,锁定嫌疑人亢某。

8月7日上午,民警在辖区一出租房将亢某抓获,并追回手机。

经查得知,亢某来自云南,租住在黄岩区院桥镇。8月4日晚7时许,他去一网吧上网,在过道上看到一部手机,捡起来带走了。

回到租住处,他和女朋友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手机微信钱包里有200多元。之后两天,他去超市购物,通过微信支付192.8元,通过支付宝支付59.2元,共盗刷252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亢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

如果手机丢失,用户要第一时间通过密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微信、支付宝等平台,通过身份验证修改密码,保证账户安全;同时,致电运营商、银行客服,将手机卡、银行卡等挂失;更改其他社交软件密码,并通知亲朋好友,防范不法分子冒用用户身份进行诈骗。

最关键的是要设置手机锁屏密码,密码不要使用手机号码、出生日期等,要有字母、数字、符号等,增强安全性。

捡到手机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盗刷所捡手机里的钱财是违法行为,切不可因一时糊涂做违法的事,否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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