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川現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重大調整!

重磅!四川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重大调整!

重磅!四川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重大调整!

近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四川省現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包括:調整規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辦法;逐步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等。

重磅!四川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重大调整!

調整一

調整規範被徵地農民

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辦法

今後,被徵地農民不再通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長遠生計按以下辦法保障。

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徵地農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現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逐年繳費至符合條件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

徵地時男滿46週歲、女滿36週歲,按年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後仍不具備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領取條件的被徵地農民原則上納入居民養老保險。

徵地時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且從未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不納入職工養老保險。

負責徵地安置的人民政府根據批准徵地時被徵地農民的實際年齡,以批准徵地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以20%的比例,按照從16週歲開始實際年齡每增加2週歲補償1年的辦法,一次性籌集最多不超過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補償費。

所需資金從當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補助費和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土地補償費中統一安排;兩項費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或列入劃撥和出讓土地成本。各地可按政策調整前後穩妥銜接的原則,確定計算養老保險補償費的基數。

各地按照“待遇不降低、政策相銜接”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以下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徵地時已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徵地農民;

徵地時男滿46週歲、女滿36週歲,參加居民養老保險至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的被徵地農民。

生活補貼標準按被徵地農民達到享受生活補貼條件時領取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與當年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15年、指數0.6的參保人員計發的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間的差額確定,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相應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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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補償費原則上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指定的部門統一管理,用於逐年為被徵地農民代繳核定年限的職工養老保險費、發放生活補貼、分類計入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或直接支付給被徵地農民本人。對自願申請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補償費的被徵地農民,政府不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和發放生活補貼。

為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徵地農民實際代繳養老保險費和發放生活補貼所需的缺口資金,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籌集。

調整二

城鄉居民養保轉入職工養保

原繳費年限不計入職工養保繳費年限

從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的,將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得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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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發〔2013〕54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貫徹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4〕28號)有關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通過一次性補繳費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規定停止執行。

調整三

逐步調整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

按照國家要求,四川省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依次調整為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5%、50%、55%和60%。

各地要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和徵繳稽核,堅決防止參保單位少報、漏報、瞞報職工工資收入和統一以繳費基數下限申報本單位職工工資,不得擅自降低或變相降低繳費基數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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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強調

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強調,本次對四川省現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進行重大調整,事關社會保險基金可持續發展和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徵地補償範圍和對象依法合規,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費、代繳養老保險費和發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及時足額籌集,政策調整有關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不折不扣執行到位。

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費補償辦法及資金缺口籌集和管理辦法,確保徵地補償、參加社保、享受低保等各項政策無縫銜接;人社廳、國土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保障被徵地農民生活待遇的具體辦法,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要以徵地後未就業的被徵地農民和年滿60週歲未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為重點,鼓勵其積極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在參保前提下,多措並舉保障其基本生活。允許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依據自身條件和制度規定,自主、自願選擇保障方式。

【信息來源:四川日報 配圖來源:網絡綜合】

審核: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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