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兩度申請「國酒」商標失利,起訴商評委和競爭對手

茅臺兩度申請“國酒”商標失利,起訴商評委和競爭對手

近兩年,茅臺酒廣告中使用的“國酒茅臺”鋪天蓋地,“國酒”似乎已經歸屬茅臺無疑。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幾年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集團”)就向國家商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申請註冊使用“國酒茅臺”商標。但2016年年末,國家商標主管部門作出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註冊。

茅臺集團不服這一決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今年5月25日,商評委作出決定,再度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沸沸揚揚鬧了多年,這次又失利了。不同以往,也許是不滿情緒積壓爆發,它打算起訴商評委和阻礙它的競爭對手。

7月下旬,茅臺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商評委,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就不予註冊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此外,除了起訴商評委,茅臺集團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茅臺17年的商標申請歷史

早在2001年,茅臺就開始了申請“國酒茅臺”商標的漫漫長征。

公開資料顯示,茅臺早在2001年9月13日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及圖註冊,申請商標號分別為1991120和1991122;2006年8月1日,茅臺繼續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號為5514889;2007年9月10日,茅臺申請“國酒茅臺;GJM”,申請商標號分別為6269793和6269794;2010年6月9日,茅臺申請“國酒茅臺”,申請商標號分別為8377491、8377533、8377511和8377467,除最後一次商標申請通過初審,前五個商標申請已經失效。

申請的結果一直都不順利,其中與競爭對手的阻撓不無關係。

五糧液相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如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將“國酒”商標給予茅臺,公司不排除採用法律手段來提起訴訟。杜康總經理也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不可能將“國酒”商標給茅臺,“如果給了,杜康也會提起訴訟”。

茅臺兩度申請“國酒”商標失利,起訴商評委和競爭對手

2012年,僅3個月的初審公示期,國家商標局就收到了近百份異議。

為什麼不能申請“國酒茅臺”?

為什麼偏偏我不能叫“國酒”,別人卻能叫“國窖”,“國禮”?這個問題表達了茅臺的不滿與氣憤。

在茅臺集團2010年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時,就有31方提出了異議,其中包括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茅臺的競爭對手。

他們的理由有很多。根據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國酒"兩個字的重量與“國歌”“國花”“國球”等,有國家層面性質的詞基本同屬一列,從而嚴重影響到其他同類酒企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也會對不明事理的外國友人造成誘導,產生“中國酒就是茅臺酒這樣”的錯誤認知。

另外,《廣告法》也有明確規定,企業宣傳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而在茅臺自己看來,“國酒茅臺”的“國酒”的含義應該是“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在發展中,茅臺集團誠信、勤勉經營,獲得了多個國家級、國際級大獎,其作為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的地位已經為社會各界認同。只能說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兩個字也可以讀出各種微妙的含義。

此外,其他酒企也註冊並大量使用“國”字商標,如國窖、劍南春國寶等,與“國酒茅臺”共存於市場多年。雖然五糧液等企業阻止茅臺申請“國酒”商標,“國酒五糧液”、“國酒汾酒”等商標申請也赫然在列,“國酒”商標之爭在白酒行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茅臺兩度申請“國酒”商標失利,起訴商評委和競爭對手

其他諸如藥品、茶葉等商品,也出現了“國禮”、“國粹”、“國藥公”等商標,根據審查一致性標準,“國酒茅臺”商標也應當予以核准註冊。

有白酒行業專家指出,企業不應當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去申請註冊商標。“如果茅臺商標註冊成功,那麼“國酒”就成為茅臺特有的商標,這將使得很多行業紛紛效仿。“商標局的裁決是公正的,如果予以通過,中國消費行業後續必然會出現‘國煙’、‘國茶’、‘國奶’,這將導致行業的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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