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會要聞匯總 停牌原則將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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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處罰5宗操縱市場案 包括民間配資等“加槓桿”操縱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10日在發佈會上表示,近日,證監會對5宗操縱市場案作出行政處罰,其中,高勇操縱“精華製藥”,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並處罰8.97億元。王仕宏、陳杰操縱“福昕軟件”等14只股票;褚連江操縱“百川股份”等8只股票;謝一峰操縱“紅宇新材”等7只股票;鬱紅高操縱“經緯紡機”等4只股票。

高莉強調,上述案件顯露出市場操縱行為的新特點。有些違法行為人獲取更大的資金優勢,通過民間配資、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途徑“加槓桿”實施操縱,釋放虛假的市場信號,嚴重干擾投資者正常的交易決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操縱行為所藉助的資金槓桿渠道往往存在結構化設計和強行平倉機制,在大盤下跌或個股風險釋放過程中可能觸發股價下跌的連鎖反應,進一步加劇市場風險,危害不容小覷,必須嚴厲打擊。證監會將持續加強監管執法力度,維護公平公開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目前在進一步研究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10日在發佈會上通報了上半年規章規範性文件制定情況。她表示,上半年證監會共制定出臺規章9件,規範性文件23件,並有規章履行了公開徵求意見程序。高莉表示,證監會目前還在進一步研究證券公司的股權管理規定。

據介紹,上半年出臺的規章文件類型包括: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需要;完善上市公司制度;進一步強化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集中發力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行業的制度建設;以及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制度建設等。

上交所:對於上市公司可以直接披露的重大事項 原則上不再辦理停牌

上交所關於滬市公司停復牌的答記者問

問:近期,市場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比較關注,上交所在持續加強停復牌監管上也已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能否簡要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答:這幾年,上交所對停復牌監管非常重視,在制度安排上和日常監管中都堅持從嚴監管,已逐步化解市場和投資者反映較為集中的停牌早、停牌多、停牌長的問題。

一、近期滬市公司停牌家數持續保持在低位水平

停復牌關係到上市公司股票能否交易,投資者比較關注。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市場調整,市場對上市公司是否會出現集中的躲跌式停牌比較關心,上交所依法依規,及時做出了相應的監管安排,滬市公司停牌繼續保持在低位水平。截至今年8月9日,滬市停牌公司已減少到45家,僅佔全部滬市公司的3.1%,這一數據已與境外市場基本處於同一水平。這些情況,得到了市場和投資者的肯定。實際上,上交所並不是在最近市場調整才開始著手這方面的工作。早在2014年,在證監會指導下,上交所就已發佈了專項的停復牌業務規則,2016年又對其作了進一步完善。在制度設計上,主要目的是減少停牌事由、縮短停牌時間,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經過這幾年監管,滬市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日均停牌家數分別為74家、69家和73家,三年總體比較平均,較長時期維持在較低水平。尤其是大盤藍籌股基本不停牌,近3年連續停牌超過10個交易日的公司中,市值超過500億元的僅6家,市值超過1000億元的僅為2家。

二、堅持停復牌去功能化和分階段披露原則

近幾年加強停復牌監管的過程中,上交所在工作思路上,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要求,主要堅持兩項原則:一是逐步去除停牌附加功能,堅持停牌保障公平信息披露、提示重大風險的基本功能,同時兼顧交易效率,維護投資者正當的交易權利,不使停復牌承擔過多的信息保密、防控內幕交易、交易鎖價等功能;二是強化重大事項的分階段披露,要求公司對持續時間比較長的事項,按其重要節點披露進展,逐步形成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歇性停牌為原則、連續停牌為例外的制度安排。在做好這些工作的同時,上交所還強化風險揭示,持續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重大事項的具體情況和相關不確定性,幫助投資者準確理解、識別公司重大事項的實際影響和潛在風險。

三、停復牌改革成效得益於市場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

積極化解上市公司停牌早、停牌時間長等問題,不能僅依靠監管層面的努力。具體分析,目前的改革成效,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停復牌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項,原則上由其自行申請辦理。但停牌也會影響投資者的交易權利,需要受到一定約束,不能濫用停牌權利。實踐看,這幾年絕大多數公司在辦理停牌上均日趨審慎,積極維護公司股票交易秩序,有效地改善了滬市公司的停復牌狀況。二是市場參與各方共識的形成。近幾年,價值投資理念日益得到認同,市場參與主體對停復牌的認識也越來越趨於一致,普遍認為短停、臨停才應是常態,長停、連停應當嚴格限制。這些共識的形成,為停復牌監管理唸的貫徹提供了有力條件。三是市場秩序的改善。以前上市公司停牌,相當程度上是為防範內幕交易、題材炒作、忽悠式重組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近幾年,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經過持續的“依法、從嚴、全面”監管,市場秩序已經明顯得以改善,信息披露日趨規範,投資者行為日益理性,概念炒作大幅減少,這為分階段披露重大事項、減少停牌數量奠定了良好的市場基礎。

四、停復牌監管要突破一些重點、難點問題

當前,上市公司停復牌監管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也要認識到,這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重點、難點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還是集中在如何處理重大事項審批、併購重組籌劃以及公司重大風險處置等耗時較長的事項上。後續,上交所將進一步分析總結前期的監管實踐,繼續以去功能化為方向,重點解決這類事項的停牌問題,引導上市公司停復牌迴歸其功能本源。總的思路是,在強化信息披露主體保密責任、加大內幕交易防控力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堅持分階段披露原則,對於上市公司可以直接披露的重大事項,原則上不再辦理停牌。同時,對於確有停牌必要的事項,如特別敏感事項的短期停牌,也考慮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合理需求,依法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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