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過二十年了,但沒領結婚證,吵架後她出去和別人領證結婚了,該怎麼辦?

雲淡風輕66789127


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未補辦結婚登記,按同居關係處理。

女方移情別戀後與他人登記結婚,她的婚姻受法律保護。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協商處理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同居期間財產和債務。

《婚姻登記條例》已頒佈施行24年,社會仍有些男女以夫妻名義生活而長期不辦理結婚登記。如果出現需夫妻名份辦理的法律事務,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一方會成為受害者。

本人致力於社會問題研究,願意回答社會問題,請關注我的頭條,歡迎評論與互動,請給我多點贊。


429方寸世界


沒有打結婚證,20年同居生活,現在你們可以分手,你也不必須去找和你同居的她了,畢竟她有了現在的老公,你屬於小三。

第一,就是因為吵架她和別人打了結婚證,肯定你們有其他原因,不可能隨便和其他隨便就是打結婚證去,就是她自己願意,男人也不會願意的。

第二,這20年時間,你們為什麼只同居,不去打結婚證,沒有結婚證,你們的孩子上學等等都會遇到問題,那你們為什麼不去打結婚證?是不是你做了違法事情,不敢去民政部門打結婚證。或者你是黑戶沒有身份證。

第三,既然你們生活了20年,她離開你,去找別的男人結婚。這樣也同樣給了你一個機會換人,而且是合情合理的換人機會。這樣你就可以和其他女人結婚,打結婚證。











蘿蔔頭大叔


回答,於情於法你結婚二十年了沒有領結婚證,只吵架了就跑去跟別人領證結婚了,要麼就是她早已跟別人好上了,只是了找個理由跟你吵架而已。但法律法規上來說,結婚二十年了雖然說沒有結婚證,但事實是真正存在的,如果有孩子就更好證明了,對於分財產來說,自願走的就一份財產也拿不到,因為沒有結婚證,她也無權利來爭你的財產。你念在夫妻一場二十年可給也可不給,但你無權利去讓她回到你身邊來,因為她們已經辦結婚證了。



平淡才精彩65


怎麼辦?涼拌!

共同生活了二十年都沒有領結婚證,由此可見你不僅是一個沒有擔當,且是極為自私的男人。你的女人在沒有結婚證的狀態下,依然堅持了與你同居二十年,想必當年她一定是極愛你的。

只是這極愛在日復一日的從失望到絕望的等待中已漸漸變成幾縷愛的雲煙,到最後,只需一陣輕風便可吹散。

更別提來一次猛烈的吵架了,就如同一陣狂風很輕鬆的就把她吹進別人的懷抱了。

你真得是咎由自取,活該呢!因為你在擁有的時候並不珍惜,那麼失去的時候別來後悔!

你們之前的共同生活二十年,因為沒有領結婚證,所以並不受法律保護。而對方已與他人領取結婚證,便受法律保護。

如果你還算一個男人,從現在開始停止一切困擾傷害對方的事情,你能做的只有祝福!

若你們在同居期間,有生養的孩子,那麼你和她就有共同養育的責任,細節問題可以協商。

學著做一個有擔當的好男人吧!!



木以裳


對於這種情況我分析認為,這裡面一定有隱情,不過先聲明一下:未領結婚證從法定意義上來說,你不能叫她為妻子。

一個和你同居生活了二十年的女人,你們倆卻沒有辦理法定的結婚手續!要麼是你本來就有家室了,還在外面和這個女人過地下生活,她已經忍受不了了,才在吵架之後離你而去與別人領證的,這是她覺醒的開始,沒毛病該點贊!

其次,這個女人與你共同生活的二十年裡,就根本沒想過和你結婚,也許她看上的是你的財富或者權力?她在與你相處的日子裡,她早就暗中在外面有了自己認為可以領證結婚的人,於是,吵架只是她想辦法離開你的一個藉口而已。

還有一種可能,你們確實都有過真心相愛,你也是單身,但因為各種複雜的原因,使得你們沒有領證結婚,時間一長,女方漸漸地對你的能力產生了懷疑,你們又沒有孩子,感情已經消磨殆盡,只好一走了之!總之,這是她的權力,你沒法阻止,只能自我反省。

這種沒有擔當的事情,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自己釀的苦果只能自己咽,接下來就要看看你和她有沒有債務或金錢上的爪葛了,如果有的話最好通過協商解決,當然,如果數額很大你手上又有證據的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行。


山人的生活感悟


沒領結婚證就不能叫做妻子,是法律不受保護的同居關係,人家跟別人領證了就說明你們不能再在一起了,否則,你就是人人喊打的“小三”,讓我說,就好聚好散,離開她,不要破壞別人的家庭。


桔子的私心雜念


你們沒有領證,只能按同居關係。她現在和別人領證了,你有啥招。隨他去吧!先不說你們為啥過了20都不如領取結婚證。就算你們領了結婚證這樣子她還會和你離婚的。20年你們的感情也就那樣吧。不是你的怎麼也會離開。是你的她還會回來。


做一刻鐘真實的驢子


奇葩,二十多年不領結婚證。你是怎麼想的,讓人家無名份,你想丟就丟嗎?結果呢被人家先拋,心有不甘。哎,哥們,偷雞不著倒食把屎。

現在怎麼辦呢?人家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你只能把她約出來,靜心靜氣,和言悅色,有事好好的商量。切勿莽撞,不然吃虧進監牢更不划算。


2986604231成都苦命人


於法:你們未登記領結婚證,而她現在和別人是合法結婚領證,只能涼拌。

於理:二十年同居而不給名分,以中國目前還是男權為主的社會習性,基本上你沒理居多。

於情:最青春年華付予你,她走之時必然身心俱疲,絕望之極。所以,何不放手,各自天涯。


黒翼無傷


我也是跟老公有十二三年也沒領證呀!小孩也生了一對都是自己生自己養,現在我又跟一個有三個兒了的,我們也生了一個女兒自己生自己養,自己賺錢自己花,如果買房子以後誰可以分我的房子,前面的孩子戶口跟我,後面的孩子跟她爸爸戶口,關鍵後面這個一分錢也沒給過我,我們也沒有領結婚證,哈哈!等老了回家跟兒子去咯!準備往前面的兒子女兒那裡去買房子咯!我想都是自己的兒女那個像孝敬我,我就給哪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