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提出辞职,要求补社保,不然仲裁,现在怎么办?

AHTV法治时空


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违反规定未缴纳员工的五险一金,包括未及时缴纳、未足额缴纳、未按法律规定的项目缴纳等情形。

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地区的法院出于不同的利益衡量,对于“未依法缴纳”采取不同的观点。

题主朋友这样,不仅面临着对于两位员工的赔偿的境地,同时还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不足一年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但经济补偿金在金额上具有一定的限制,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行政处罚

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最好的解决方式便是题主朋友与两位员工交涉,双方协商一致,毕竟如果进行劳动仲裁,题主朋友基本无胜诉可能。除非能证明两位员工与题主朋友公司并

未建立劳动关系


律师说



劳动法明确的要求,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强制行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就好比需要给汽车购买交强险一样。

现在,两个员工要求补缴,如果我是公司老板,我会毫不犹豫马上补缴。因为,这两个员工没有打你个措手不及,没有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已经是万幸了。假设这两个员工提请了劳动仲裁,那公司面临是惩罚就会很严重。你、楼主的这个朋友,目前只愿意补缴三个月,我觉得这是在玩火。要补缴,就把该补缴的月份全部补缴上,而不是扭扭捏捏补缴三个月。

一旦提请劳动仲裁,公司需要支付给员工不菲的赔偿金。

如果当初员工要求缴纳社保而公司拒不缴纳,那现在,劳动仲裁介入后,会支持员工的诉求。公司肯定会被责令马上补缴,同时,由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公司也需要支付赔偿。当然,如果当初是员工自己提出不需要缴纳社保,只是要求公司拿这部分钱折现给自己,那现在又要求补缴,那就站不住脚了。但就算是员工的意愿和请求,公司也不得如此操作,更不能成为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一旦提请劳动仲裁,公司会被仲裁部门重重责罚。

劳动法和社保法都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那用人单位会面临社保基数一倍到三倍的罚款,同时还要对负责办理社保的责任人进行罚款。对于企业来说,可能被罚款不是什么大事,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造成很不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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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提出辞职并要求补缴保险。如果没有其他要求,这个职工已经是够仁慈的了。

因为按照我们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合同,交纳保险违法行为是非常多的,需要作出很多赔偿。

第一条当然是给职工补交养老保险,补交的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也就是说,职工入职开始。不过,大家要知道,养老保险不是说补交就补交的,没有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还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欠缴社会保险额度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二条,补交养老保险仅仅是开始,我们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社保的,职工有权提出离职。而且,对于这种离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

第三条,不交养老保险,说实话,基本也没签劳动合同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满一年为止。满一年之后,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至少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吧。双倍工资貌似没有主动支付的。一般都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维权得来。

不过相对来说,劳动仲裁不会受理相应案件。应该受理的是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稽核部门。

他们会调取用人单位的会计凭证,招用人员登记材料等信息,对单位的整体规划情况进行检查。

不给职工交保险,劳动监察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对所有职工补缴。

所以,对于这样的违法企业,还是赶快给所有职工缴纳上保险,才是最妥当的。


暖心人社


唯一的一个办法就是,老老实实的给员工补缴社保,不仅要给员工补缴社保,同时还需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款以安抚员工。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以此理由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公司不仅要面临补缴社保的风险,同时还将额外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付,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非法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不帮员工补缴社保,一旦员工进行了劳动仲裁,公司承担的损失就不止补缴社保费用这一块,还将面临经济补偿金的赔付,并且也有行政处罚的风险,这样对于公司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那为什么说,老老实实帮员工补缴了社保之后,还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款安抚员工呢?

这是因为,当前我们社保的补缴政策是有限制性要求的。补缴社保如果是3个月内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但如果是超过3个月的社保补缴,只能补缴养老保险1个险种。

对于离职员工来说,已经一年多没有交社保,如果补缴社保也就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其它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4险是没有办法补缴的,员工有可能知晓这一点,也有可能并不知道,但作为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安抚好员工,需要提前告知,并做好预案,以免员工最后被动知道,反倒要求更多的补偿,那样的话公司就比较被动了。

而公司一旦提前对员工做好安抚工作,并设定好金额,很有可能会比缴纳所有社保5个险种要承担更少的费用,员工对于公司的诚意态度也能接受,公司又能节约成本,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作为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应该的责任和义务,不要想方法逃避,逃避只会增加额外的成本,毕竟人工成本最贵时,可能就是企业效率最高的时候。

作为劳动者,碰到不交社保的公司,一定要拿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维权,最后大家说说,你工作过的公司都交社保吗?


春风HR


这个在很多中小企业都很常见。缴纳社保即使是最低基数,公司也需要多承担将近一千元。所以很多时候,如果员工不提,公司是不会主动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是违背劳动法的。所以如果员工提起仲裁,不论当初他是否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企业都会被判定违法。而且一旦发现企业未对职工进行社保缴纳,也会面临处罚。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被判定补缴职工入职之日起到离职之日的社保。而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保不能补缴那么久的,会判定企业进行现金补偿。

因此,在员工提出要进行仲裁的时候,不妨给员工进行协商,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员工和解。毕竟一旦进行仲裁,虽然企业一定会败诉,但员工本人也会付出不少的精力和时间。而且拿到经济补偿的周期也比较久。相信企业愿意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不一定非要仲裁。





麦子的仰望


一直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提出辞职,要求补社保,不然仲裁,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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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提出辞职,要求补社保,不然仲裁,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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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师


你好,我是法律人赵永川,正好我处理过和你相似的问题,下面把处理的办法和你分享

首先要确定员工在你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该员工有证据证明在你单位上班,该员工要求补缴社申请仲裁并无不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要确定员工在你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该员工有证据证明在你单位上班,该员工要求补缴社申请仲裁并无不妥,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律师是有能力帮你解决,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分析你提交材料的事实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给你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你还有疑问就请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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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说人赵永川


不请自来,我是律师余小米。

题主的提问,缺少公司登记注册地,未缴社保的原因等必要信息, 因此,很难有针对性地直接给出答案,只能罗列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及应对方法。

全国各地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不同,鉴于我自己在江苏,所以假设题主朋友的公司在江苏地区,简单地介绍一下如何应对: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比如是你朋友公司不愿意交)导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不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补交社会保险,只能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因为在江苏地区,补交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比如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要交社会保险)导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不可以据此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三、如果是缴费基数不足(不论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是劳动者的原因),则都不能据此主张经济补偿金。

重申:上述解答仅适用于江苏地区,其余地区未作考证。

另,以后向律师咨询时,请参照下图所示进行提问,有利于律师快速准确把握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解答。


律师余小米


朋友去年开了个公司,一直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可今年有两个员工提出辞职,并要求把去年的社保补上。我朋友不同意,员工说要仲裁。请问律师:现在我朋友愿意给他们补2018年三个月的社保,可以吗?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如堂为您解答:

签订雇佣合同就要为其购买社保,这是强制性的要求。


如果没有购买,职工要求购买的话,公司要无条件为其购买,仲裁一般是会支持员工的要求。当然,职工个人要承担的部分还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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