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右玉、吉县、中阳3县退出贫困县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右玉、吉县、中阳3县退出贫困县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社会公示和国家专项评估检查,依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山西省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国开办﹝2018﹞100号),右玉县、吉县、中阳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批准右玉县吉县中阳县退出贫困县。

特此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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