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載5名家人被記12分合適嗎?

小莉²º¹²


我的三期學員張師傅是名網約車司機,隸屬杭州煜途汽車租賃公司的網約車司機,車是營運車,人車證齊全。

前幾天,張師傅向我反應在濱江接到訂單去火車東站,張師傅按約定時間到達乘客約定地點,訂單乘客一大家子5口人,直接搭乘張師傅車去火車東站。張師傅一看超載就提醒乘客,乘客說就多了一個不滿一米二的小朋友,沒事的。在乘客堅持下張師傅也覺得無奈,覺得杭州路比較熟悉,又怕乘客投訴囉嗦,就載著乘客駕車走了。可是途中恰巧遇見交警臨檢,被攔了下來。經認定,張師傅的證件都齊全,但是由於張師傅駕駛的是網約出租車核載5人,實載6人,屬於違法超載。

雖然張師傅駕駛的車輛,只是超載了一個兒童,但是因為已經超員達20%,由於車輛是營運車輛,依據交通法規從重處罰,被罰款1000元,記12分,張師傅只有重新學習科目一。


這裡我們解析一下,為什麼交通法規會對營運車輛從重處罰呢?

首先,做為營運車輛天天迎八方客,涉及千家萬戶的安全。

第二,營運車輛帶頭違章會帶動城市其他車輛不文明駕駛行為,甚至違章違法模仿。

第三,城市營運車輛是一個城市的名片,是觀察一個城市窗口,城市營運車輛的不文明行為會玷汙城市形象。

第四,城市人口密集,機動車機動車違章會提高交通事故率,輕則也會造成道路擁堵。


滴滴講師棗哥


事情經過

楊師傅是

出租車一名出租車司機,隸屬於當地的一家出租車公司。

這天,楊師傅一家人準備去鄰鎮走親戚,一大家子6口人,直接搭乘楊師傅的出租車出發。楊師傅作為出租車司機,知道6人同坐一車是超載的行為。但是,楊師傅因為有一些駕齡,熟悉當地路況,自認為遇到檢查的可能性很小,更何況只是多了一個10歲的小孩。

於是,一家6口坐上了楊師傅的出租車上路了。

誰知道,楊師傅才上路,就遇到民警檢查,被攔了下來。經認定,楊師傅的證件都齊全,但是由於出租車核載5人,實載6人,屬於違法超載。

雖然楊師傅駕駛的車輛,只是超載了一個兒童,但是因為已經超員達20%,被罰款1000元,記12分。

事件分析

首先來看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營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的,一次記12分。

而在交通處罰中,如果被認定為私家車,則和上述營運車輛有著不同的處罰標準,處罰較輕。

上述事件中的楊師傅超載一人,已符合核定載客人數20%。但是 ,當天楊師傅駕駛自己出租車,並沒有營業,而是載家人的行為,這樣仍然是營運車輛嗎?

楊師傅這樣被罰,也情有可原。作為出租車司機,在營運時間開著出租車,即使搭乘的是家人,但依然是“營運狀態”,民警處罰符合規定。

但是,對於這樣的處罰,爭議比較大,楊師傅可以根據處罰的提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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